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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四百十二卷目錄

 史學部彙考八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五職官 刑法 時令 譜牒 目錄

經籍典第四百十二卷

史學部彙考八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五》

《職官》

《漢官儀》一卷,《續補》一卷

陳氏曰:後漢軍謀校尉汝南應劭仲遠撰。按《唐志》有《漢官》五卷,《漢官儀》十卷,今惟存此一卷,載三公官名及名姓州里而已,其全書亡矣。李𡌴季允嘗續補一卷。

《漢官典儀》一卷,《續補》一卷

陳氏曰:漢衛尉蔡質撰。雜記官制及上書謁見禮式。《隋志》有《漢官典職儀式》二卷,今存一卷,李𡌴亦補一卷。其續者皆出於史中採拾。

《漢官舊儀》三卷。

陳氏曰:漢議郎東海衛宏敬仲撰。或云胡廣。按宏本傳作《漢舊儀》四篇,以載西京雜事,不名《漢官》。今此惟三卷,而又有《漢官》之目,未知果當時本書否?《唐志》亦無「官」 字,舊在《儀注》類,以其載官制為多,故著於此。

《唐六典》三十卷。

晁氏曰:唐元宗撰,李林甫、張說等注。以三公、三師、三省、九寺、五監、十二衛等,列其職司官佐,敘其秩品,以擬《周禮》。雖不能悉行於世,而諸司遵用,殆將過半。觀《唐會要》,請事者往往援據以為實。韋述以為書雖成而竟不行,過矣。然識者謂「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無寺、監,自秦迄陳,有寺、監而無六官,獨此書兼之,故官」 皆複重也。

陳氏曰:「題御撰李林甫等奉敕注。」 按韋述《集賢記》注,開元十年,起居舍人陸堅被旨修《六典》,上手寫白麻紙凡六條,曰理、教、禮、政、刑、事、典、令,以類相從,撰錄以進。張說以其事委徐堅,思之歷年,未知所適,又委毋煚、余欽。韋述始以令式入六司,象《周禮》六官之制,其沿革並入注,然用功艱難。其後張九齡又以委咸,二十六年奏草上,至今在書院,亦不行用。今按《新書百官志》皆取此書,即太宗貞觀六年所定官令也。《周官》六職,視《周禮》六典已有邦土、邦事之殊,不可考證。唐制內外官與周制迥然不同,而強名《六典》,可乎?善乎!范太史祖禹之言曰:「既有太尉、司徒、司空而又有尚書省,是政出於二也。既有尚書省而」 又有九寺,是政出於三也。本朝裕陵好觀《六典》,元豐官制盡用之中書造命門下審覆,尚書奉行機事,往往留滯,上意亦頗以為悔云。

《中台志》十卷。

晁氏曰:唐李筌撰。起殷、周,迄隋、唐,纂輔相邪正之跡,分皇、王、霸、亂、亡五類,以為鍳戒。唐相以李林甫、陳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自表,天寶初追以綴名云。

《元和百司舉要》二卷。

陳氏曰:唐宰相趙郡李吉甫弘憲撰。首稱「文班八十四司,四百六十員,武班二十六司,一百八十員」 ,都計六百四十員。末稱「京文武官及府縣總三千七百九十九員」 ,意者當時實數也。

《具員故事》十卷。

陳氏曰:唐鳳閣舍人梁載言撰。以唐官具員附之歷代事跡,蓋後人《職林》《職官分紀》之類所從始也。或稱「職祖。」 《連珠》,《崇文總目》又作《具員事跡》。《中興書目》惟有七卷、三卷缺。

《官品纂要》十卷。

陳氏曰:唐樂安任戩撰。以《官品令》為主,而階、職、勳、爵,隨品具列,歷代沿革,頗著其要。戩舉進士不第,為此書,當太和之丁未。

《御史臺記》十二卷。

晁氏曰:唐韓琬撰。載唐初至開元御史臺中制度故事。以大夫、中丞、侍御史、殿中、監察、主簿、錄事分門,載次名氏行事。著《論》一篇,敘御史正邪得失、進擢誅滅之狀,附卷末,以為世戒。

陳氏曰:自唐初迄開元五年,御史姓名行事及官制沿革,皆詳著之。第八卷為《琬著傳》,九卷以後為右臺。右臺創於武后,廢於中宗,歲月蓋不久也。末有《雜說》五十七條。

《御史臺故事》三卷。

陳氏曰:《唐朝集》使洺州錄事參軍李構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