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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勝言者,何也?好惡害之也。是故進新門則退舊望;右膏粱則左寒微。進而右者以為榮,榮則夸,夸則必侈;退而左者以為辱,辱則怒,怒則必怨。以侈臨怨,則生乎其時者,悉力以逞憾;出乎其後者,貪名以自欺。此正倫所以鑿杜固、義府所以陷不辜,而無知如崇韜者所以流涕於尚父之墓而不恥也。」 長沙丁公維皋,宿學耆儒,慨然以譜牒為任,未有聞而不求,求而不得,得而不錄也。日裒月聚,殆且百家。而又推其源流,條其派別,自微以至著,由遠以及近,疏戚窮達,可指諸掌,如嘗從其父兄而友其子弟也,如與之同鄉黨而接姻婭也,不亦博而知要也哉!維皋不鄙,謂予使序其首。予曰:「《書》不待序也。然維皋」 之意,不可以不明。蓋世臣巨室,則必書讀者;可以知先烈之有貽,而思保其閥閱也;方興未艾,則必書讀者;可以知將相之無種,而思大其門閭也。至於四姓小侯,重茵疊袞,則知無兩漢敗亡之禍;勳臣勞舊,傳龜襲紫,則知無三世道家之忌;上以彰國朝人物之盛,下以為子孫昭穆之辯。向所謂有「心於勸戒,而無意於好惡」 者,不在茲乎?他日其得益多,其編益詳,上之太史,傳之薦紳,予亦將乞其副而寓目焉。對千客而不犯一人之諱,或可勉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姓氏之書,大抵多謬誤,如《唐貞觀氏族志》,今已忘其本。《元和姓纂》誕妄最多,國朝所修《姓源韻譜》,又為可笑。姑以洪氏一項考之,云:五代時有洪昌、洪杲,皆為參知政事。」 予按此二人乃五代南漢僭主劉龑之子,及晟嗣位,用為知政事。其兄弟本連「弘』字,以本朝國諱,故《五代史》追改之,元非姓洪氏」 也。此與洪慶善序丹陽弘氏云:「有弘憲者,元和四年嘗跋《輞川圖》」 ,不知弘憲乃李吉甫之字耳。其誤正同。

《闕里世系》一卷。

晁氏曰:皇朝孔宗翰修孔子家譜也。《唐·藝文志》有《孔子系葉傳》,今亡。其家所藏譜雖曰古本,止敘承襲者一人,故多疏略。宗翰元豐末知洪州,刊於牘。紹興中,端朝者續之,止於四十九代。洪興祖又以《史記》并《孔光》《孔僖傳》及太子賢注,與《宰相世系》諸家校正,且作《年譜》,列於卷首。

《史氏譜》一卷。

陳氏曰:奉直大夫《米憲錄》。蓋國初勳臣米信之後。信五世為芾,元章又三世為憲。

《目錄》

《唐藝文志》四卷。

陳氏曰:《新唐書》中錄出,別行,監中有印本。

《吳氏西齋書目》一卷。

晁氏曰:唐吳兢錄。其家藏書,凡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卷,兢自撰書,附於正史之末。又有《續抄書》列於後。

《文選》著作人名三卷。

晁氏曰:唐常寶鼎撰。纂《文選》所集文章著作人姓氏、爵里、行事及其著作之意。

《十三代史目》三卷。

晁氏曰:唐殷仲茂撰。輯《史記》兩漢、三國、晉、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周、隋史籍,編次名氏。國朝杜鎬以《唐五代書目》纘之。

《崇文總目》六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王堯臣等撰。書刊正訛謬,條次之,凡四十六類,計三萬六百六十九卷。康定三年,景祐中,詔張觀、李若谷、宋庠取昭文史館、集賢祕閣書成,堯臣及提舉官聶冠卿、郭稹加階邑,編修官呂公綽、王洙、刁約、歐陽修、楊儀、陳經各進秩有差。《國史》謂《書錄》自劉向至毋煚所著皆不存,由是古書難考,故此書多所謬誤。

陳氏曰:時撰定,諸儒皆有論議,《歐公文集》頗見數條。今此惟六十六卷之目耳,題云「紹興改定。」 夾漈鄭氏曰:「《崇文總目》,眾手為之。其間有兩類,極有條理,古人不及,後來無以復加也。道書一類,有九節,九節相屬,而無雜揉。又雜史一類,雖不標別,然分上下二卷,即為二家,不勝冗濫。及睹《崇文九節》,正所謂大熱而濯以清風」 也。雜史一家,隋、唐二志皆不成條理。今觀《崇文》之作,賢於二志遠矣。此二類往往是一手所編,惜乎當時不盡以其書屬之也。

又曰:「《崇文總目》出新意,每書之下,必著說焉。據標類自見,何用更為之說?且為之說也,已自繁矣,何用一一說焉?至於無說者,或後書與前書不殊者,則強為之說,使人意怠。且《太平廣記》者,乃《太平御覽》別出《廣記》一書,專記異事,奈何《崇文》之目所說不及此意?但以謂博采群書,以類分門,凡是類書,皆可博採群書」 ,以類分門。不知《御覽》之與《廣記》又何異。《崇文》所釋。大概如此。舉此一條。可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