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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如《宰輔圖》上方書年記大事,下列官,詳記除罷、遷卒月日,而大事止及靖康後,未及錄以擬表,又為《備志》以擬志而未成。

《黃帝內傳》一卷。

晁氏曰:序云:「昔錢籛得之於衡山石室中,後至漢,劉向於東觀校書見之,遂傳於世。」 《藝文志》以書之,記國政得失,人事美惡,其大者類為雜史,其餘則屬之小說。然其間或論一事,若一人者,附於雜史,小說皆未安,故又為《傳記類》。今從之。如神仙高僧,不附其類而繫於此者,亦以其記一事,猶列女名士也。

陳氏曰:「誕妄不經,方士輩所託也。」

《漢武內傳》二卷。

晁氏曰:不題撰人。記「王母降。」

《漢武故事》二卷。

晁氏曰:世言班固撰。唐張柬之書《洞冥記》後云:「《漢武故事》,王儉造。」

《飛燕外傳》一卷。

晁氏曰:伶元撰。茂陵卞理藏之於金縢漆樞。王莽之亂,劉恭得之,傳於世。晉荀勗校上。

陳氏曰:稱漢河東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與揚雄同時,而史無所見。或云偽書也。然「通德」 「擁髻」 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禍水」 「滅火」 一語,司馬公載之《通鑑》矣。

《古列女傳》八卷,《續列女傳》一卷

南豐曾氏序。劉向所敘《列女傳》凡八篇,事具《漢書向列傳》。而《隋書》及《崇文總目》皆稱向《列女傳》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頌義》考之,蓋大家所注,離其七篇為十四,與《頌義》凡十五篇,而益以陳嬰母及東漢以來凡十六事,非向書本然也。蓋向《舊書》之亡久矣。嘉祐中,集賢校理蘇頌始以《頌義》編次,復定其書為八篇,與十五篇者並藏於館閣。而《隋書》以《頌義》為劉歆作,與向《列傳》不合。今驗《頌義》之文,蓋向之自敘。又《藝文志》有向《列女傳頌圖》,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亂,古書之在者少矣,而《唐志》錄《列女傳》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無錄。然其書今在,則古書之或有錄而亡,或無錄而在者亦眾矣,非可惜哉!今校讎「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繕寫。」 初,漢承秦之敝,風俗已大壞矣,而成帝後宮趙、衛之屬尤自放。向以謂王政必自內始,故列古女善惡所以興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晁氏曰:漢劉向撰。睹趙、衛之屬起微賤,踰禮制,以為王教由內及外,乃采《詩》《書》所載賢妃貞女及嬖孽亂亡者,序次為《列女傳》,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書有《母儀》《賢明》《仁智》《貞慎》《節義》《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頌其義,圖其狀,總為卒篇。傳如太史公記,頌如《詩》之四言,而圖為屏風。」 然世所

行向書乃分傳每篇上下,并頌為十五卷。其十二《傳》無《頌》,三傳同時人,五《傳》其後人,通題曰「向譔」 ,題其頌曰「向子歆譔」 ,與漢史不合。故《崇文總目》以《陳嬰母》等十六傳為後人所附。予以《頌》考之,每篇皆十五傳耳,則凡無《頌》者,宜皆非向所奏書,不特自陳嬰母為斷也。頌云畫之屏風,而史有《頌圖》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書多散亡,獨此幸存而完,復為它手竄疑於其真,故并錄其目,而以頌證之,刪為八篇,號《古列女傳》。餘十二傳,其文亦奧雅可喜,故又以時次之,別為一篇,號《續列女傳》。公武按:《隋經籍志》有《劉向列女傳》十五卷,又有《劉歆列女傳頌》,又有《項原列女後傳》。今回刪此書為八篇,以合《漢史》,得之」 矣。至於疑《頌》非歆作,蓋因顏籀之言爾,則未必然也。《二十傳》豈項原所作耶?

陳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為一百五人,第八篇為《頌義》。《隋、唐志》及《崇文總目》皆十五卷,蓋以七篇分為上下,而自陳嬰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後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鞏二《序》,辨訂詳矣。鞏之言曰:「後世自學問之士,多徇於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見可法,故競於邪侈,豈獨無相成之道哉?士之」 苟於自恣,顧利冒恥而不知反己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 ,況於南鄉天下之主哉!愚嘗三復其言而志之。向書傳於世鮮矣,惟此書獨全。其稱《詩芣苢》《柏舟》《大車》之類,與今說《詩》者乖異,蓋齊、魯、韓之學固不盡與毛氏同也。

《高士傳》十卷。

晁氏曰:晉皇甫謐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餘載世士高節者,其或以身徇名,雖如夷、齊、兩龔,皆不錄。凡九十六人,而東漢之士居三之一。」 自古名節之盛,議者獨推焉。

陳氏曰:《序》稱「自堯至魏咸熙二千四百餘載,得九十餘人。」 今自被衣至管寧,惟八十七人。

《襄陽耆舊記》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