矣。但區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遂令後之學者罕詳其 義。案姬自后稷,至於西伯,嬴自伯翳,至於莊王,爵乃 諸侯,而名隸《本紀》。若以西伯、莊王以上別作《周秦世 家》,持殷紂以對武王,拔秦繆以承周赧,使帝王傳授, 昭然有別,豈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簡約,別加 一目,不足成篇,則伯翳之至莊王,其書先成一卷,而 不共《世家》等列,輒與《本紀》同編,此尤可怪也。項羽僭 盜而死,未得成君,求之於古,則齊無知、衛州吁之類 也,安得諱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吳楚僭擬,書 如列國,假使項竊帝名,正可抑同群盜,況其名曰「西 楚」,號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當時諸侯。諸侯而稱《本 紀》,求名責實,再三乖繆。蓋紀之為體,猶《春秋》之經,繫 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曹武雖曰人臣,實 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國不建元。《陳志》權假漢年,編作 《魏紀》,亦猶兩《漢書》首列秦莽之正朔也。後來作者,宜 準於斯。而陸機《晉書》列紀,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編年。 年既不編,何紀之有?夫位終北面,一概人臣,倘追加 大號,止入傳限,是以弘嗣《吳史》,不紀孫和,緬求故實, 非無往例。逮伯起之次魏,乃編景穆於《本紀》,以戾國 虛諡。間廁武昭,欲使百世之中,若為魚貫。又紀者既 以編年為主,惟敘天子一人,有大事可書者,則見之 於年月,其書事委曲,付之列傳,此其義也。如近代述 者,魏著作〈魏澹〉《李安平》。〈李百藥〉之徒。其撰魏、齊二史,於「《諸 帝篇》,或雜載臣下,或兼言它事,巨細畢書,洪纖備錄, 全為傳體,有異紀文。迷而不悟,無乃太甚!」世之讀者, 幸為詳焉。
如彥淵《帝紀》載沙苑之捷。百藥《帝紀》述淮南之敗。
《列傳》
夫紀傳之興,肇於《史》《漢》。蓋紀者編年也,傳者列事也。 編年者曆帝王之歲月,猶《春秋》之經;列事者錄人臣 之行狀,猶《春秋》之傳。《春秋》則傳以解經,《史》《漢》則傳以 釋紀。尋茲例草創始自子長,而朴略猶存,區分未盡。 如項王立傳,而以本紀為名,非唯羽之僭盜,不可同 於天子,且推其序,皆作傳言,求謂之紀,不可得也。或 曰:「《遷紀》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子曾不之怪,何獨 尤於《項紀》哉?」對曰:「不然。夫五帝之與夏、殷也,正朔相 承,子孫遞及,雖無年可著,紀亦何傷?如項羽者,事起 秦餘,身終漢始,殊夏氏之后羿,似黃帝之蚩尤。譬諸 閏位,容可列紀;方之駢拇,難以成編。且夏殷之紀,不 引他事;夷齊諫周,實當紂日;而折為列傳,不入殷篇。 《項紀》則上下同載,君臣交雜,紀名傳體,所以成嗤。」夫 紀傳之不同,猶詩賦之有別,而後來繼作,亦多所未 詳。案范曄《漢書》紀后妃六宮,其實傳也,而謂之為「紀。」 陳壽《三國志》載孫、劉二帝,其實紀也,而呼之曰「傳。」考 數家之所作,其未達紀傳之情乎?苟上智猶且若斯, 則《中庸》故可知矣。又傳之為體,大抵相同,而述者多 方,有時而異耳。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隨,則有一傳兼 書,包括令盡,若陳餘、張耳,合體成篇;陳勝、吳廣,相參 並錄是也。亦有事跡雖寡,名行可崇,寄在它篇,為其 標冠。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陽之首;廬江毛義,名在劉 平之上是也。自茲以後,史氏相承,述作雖多,斯道多 廢。其同於古者,惟有附出而已。尋「附出」之為義,扳列 傳以垂名,若紀季之入齊,顓臾之事魯,皆附庸自託, 得廁於朋流。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為小,蓋以其 因人成事,不足稱多故也。竊以書名竹素,豈限詳略, 但問其事竟如何耳。借如邵平紀信,沮授陳宮,或運 一異謀,樹一奇節,並能傳之不朽,人到於今稱之,豈 假編名作傳,然後播其遺烈也?嗟乎!自班、馬以來,獲 書於國史者多矣。其間則有生無令問,死無遺跡,使 游談者靡徵其事,講習者罕紀其名,而虛傳班史,妄 占篇目,若斯人者,可勝紀哉!古人以沒而不朽為難, 蓋為此也。
《天文志》
夫兩曜百星,麗於元象,非如九州萬國,廢置無恆,故 海田可變,而景緯無易。古之天猶今之天也,今之天 猶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國史,施於何代不可也。但《史 記》包括所及,區域綿長,故書有《天官》,讀者竟忘其誤; 搉而為論,未見其宜。班固因循,復以天文作志,志無 漢事,而隸入《漢書》,尋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降及有 晉,迄於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蒼《列志》, 其篇倍多,流宕忘歸,不知紀極,方於《漢史》,又孟堅之 罪人也。切以國史所書,宜述當時之事;必為志而論 天象也,但載其時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竈、梓慎之 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至如熒惑退舍,宋公延齡,中 台告折,晉相速禍。星集潁川而賢人聚,月犯少微而 處士亡,如斯之類,志之可也。若乃體分濛澒,色著青 蒼,丹曦素魄之躔次,黃道紫宮之分野,既不預於人 事,輒編之於策書。故曰:「刊之國史,施於何代不可也。」 其間唯有袁山松、沈約蕭子顯、魏收等數家,頗覺其 非,不遵舊例,凡所記錄,多合事宜,寸有所長,賢於班、 馬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