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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未當當如記楚漢事並書之,項籍死後,方可專書 「漢」也。 《通鑑》文字,有自改易者,乃皆不用。《漢書》上古 字,皆以「今」字代之。《南北史》除了《通鑑》所取者,其餘只 是一部好笑底小說。 胡明仲看節《通鑑》,文定問:「『當 是溫公節否』?明仲云:『豫讓好處,是不以死生二其心, 故簡子云『真義士也』。今節去之,是無見識,必非溫公 節也。 《通鑑》例,每一年成數次,改年號者只取後一 號,故石晉冬始篡,而以此年繫之。曾問呂丈,呂丈曰: 『到此亦須悔,然多了不能改得。某只以甲子繫年,下 面注所改年號。 或謂溫公舊例,年號皆以後改者 為正,此殊未安。如漢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漢尚未亡, 今便作魏黃初元年。奪漢太速,與魏太遽,大非《春秋》 存陳之意,恐不可以為法。此類尚一二條,不知前賢 之意果如何耳』』。」 問:「溫公論才德如何?」曰:「『他便專把 朴者為德,殊不知聰明、果敢、正直中和』,亦是才,亦是 德。 才有好底,有不好底,德有好底,有不好底。德者 得之於己,才者能有所為。如溫公所言,才是不好底。 既才是不好底,又言『才德兼全謂之聖人』,則聖人一 半是不好底。溫公之言多說得偏,謂之不是不可。」 問:「溫公言『聰明彊毅之謂才』,聰明恐只是才,不是德?」 曰:「『溫公之言,便是有病。堯舜皆曰聰明』,又曰『欽明,又 曰『文明』,豈可只謂之才!如今人不聰明,更將何者喚 作德也』?」 問:「溫公以正直中和為德,聰明彊毅為才。」 曰:「皆是德也。聖人以仁智勇為德,聰明便是智,彊毅 便是勇。」 問諸儒才、德之說。曰:「合下語自不同。如說 才難,須是那有德底才。高陽氏才子八人,這須是有 德而有才底。若是將才對德說,則如『周公之才之美』 樣,便是有才,更要德。這箇合下說得自不同。」又問智 伯五賢。曰:「如說射御足力之類,也可謂之才。 《通鑑》: 『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姦者與降敵同罰』。《史記》 商君議更法首,便有『斬敵首降敵』兩條賞罰,後面方 有此兩句比類之法。其實秦人尚戰功,故以此二條 為更法之首。溫公卻節去之,只存後兩句比類之法, 遂使讀之者不見來歷。溫公修書,凡與己意不合者, 即節去之,不知他人之意不如此。《通鑑》此類多矣。」 問:「溫公《通鑑》不信四皓輔太子事,謂只是叔孫通諫 得行;意謂子房如此,則是脅其父。」曰:「子房平生之術, 只是如此。唐太宗」從諫,亦只是識利害,非誠實。高祖 只是識事機,明利害,故見四人者輔太子,便知是得 人心,可以為之矣。叔孫通嫡庶之說,如何動得他!又 謂高祖平生立大功業過人,只是不殺人。溫公乃謂 高祖殺四人,甚異,其後一處所在,又卻載四人,又不 信劇孟事,意謂劇孟何以為輕重。然又載周休其人 極「無行,自請于吳去,呼召得數萬人助吳。如子房、劇 孟,皆溫公好惡所在,然著其事而立論以明之可也, 豈可以有無其事為褒貶!溫公此樣處議論極純。」因 諭章惇言:溫公義理不透。曰:「溫公大處占得多,章小 黠,何足以知大處!」 胡致堂云:「《通鑑》久未成書。或言 溫公利餐錢,故遟遲,溫公遂急結末了。故」唐五代多 繁冗, 溫公之言,如桑麻穀粟。且如《稽古錄》極好看, 常思量教太子諸王,恐《通鑑》難看,且看一部《稽古錄》。 人家子弟若先看得此,便是一部古今在肚裏了。 《稽古錄》有不備者,當以《通鑑》補之。溫公作此書,想在 忙裏做成,原無義例。 《稽古錄》一書,可備講筵宮僚 進讀。小兒讀《六經》了,令接續讀去「亦好。末後一表,其 言如蓍龜,一一皆驗。宋莒公《歷年通譜》與此書相似, 但不如溫公之有法也。 《唐鑑》欠處,多看底辨得出, 始好。 《唐鑑》多說得散開,無收殺。如姚崇論擇十道 使,患未得人,他自說得意好。不知范氏何故卻貶其 說?」 或謂:「史贊唐太宗止言其功烈之盛;至於『功德 兼隆,則傷夫自古未之有』。」曰:「『恐不然。史臣正贊其功 德之美,無貶他意。其意亦謂『除隋之亂』是功,致治之 美』是德。自道學不明,故言功德者如此分別。以聖門 言之,則此兩事不過是功,未可謂之德。 范《唐鑑》首 一段,專是論太宗本原,然亦未盡太宗後來做處儘 好,只為本領不是,與三代便別。」 問:「歐陽以除隋之 亂,比跡湯武,致治之美,庶幾成康。贊之無乃太過!」曰: 「只為歐公一輩人,尋常亦不曾理會本領處,故其言 如此。 范氏以武王釋箕子、封比干事,比太宗誅高 德儒,此亦據他眼前好處。恁地比並,也未論到他本 原處。似此樣且寬看。若一一責以全,則後世之君不 復有一事可言。 范《唐鑑》第一段論守臣節處不圓, 要做」一書補之,不曾做得。范此文草草之甚。其人資 質渾厚,說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終守臣 節處。於此亦須有些處置,豈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議 論,豈不為英雄所笑! 《唐鑑》白馬之禍,歐公論不及 此, 《唐鑑》意正有疏處。孫之翰《唐論》精練,說利害如 身處,親歷之,但理不及《唐鑑》耳。 呂伯恭晚年謂人 曰:「孫之翰《唐論》勝《唐鑑》。要之,也是切於事情,只是大 綱卻不正了。《唐鑑》也有緩而不精確處,如言租庸調 及楊炎二稅之法,說得都無收殺,只云『在於得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