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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部雜錄

《芥隱筆記》:羊祜《讓開府表》云:「德未為人所服而受高 爵,則使才臣不進;功未為人所歸而荷厚祿,則使勞 臣不勸。」用管子:「德業未明於朝而處尊位者,則良臣 不進;有功未見於國而有重祿者,則勞臣不勸。」 《丹鉛總錄》:《管子》舊有注,近世翻刻者,謬為大言,強作 解事,盡刪去之。然有不可去者,試舉一二於此。湊漏 之流曰「瀷。」昌力切。《宙合篇》《流泉》。《瀷》注: 蘭,即所 謂蘭錡,兵架也。鞈革,重革,當心著之,所以禦兵。《小 匡篇》:「蘭盾鞈革。」注: 「緷絻為古袞冕字。」《君臣》上篇:

《卯菱》即芡。註:《五行篇》: 「疾者,兩手相拱著而不伸,

曰握迎。」《入國篇》: 「城中無積糧曰無委。」《事語》篇: 「無委致國,城脆致。」衡注: 古鴇字:獵而火曰燒,式 照切。同上。 《銢》,其休切。鑿也。「《輕重》一篇,一鑿一 隸」注。 時橘反,長銳也。同上一、《箴》一。 《崢丘》 即「葵丘。」《輕重丁 二升八合》曰「鏂。」《鳥區》切。輕則 重《丁篇》「百泉區二十七也」,注 如此類,去注殆不可 知,存之亦何傷乎?

商子部彙考一

周時衛公孫鞅著《商子》二十九篇。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商君列傳》: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 孫氏,其祖本姬姓。鞅少好刑名學,事魏相公叔痤為 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痤病,魏惠王親往 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 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 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 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痤召鞅謝曰:「『今者王問 可以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許我,我方先君後臣』。因 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且見禽。」 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 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 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公叔既死,公 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東 復侵地,迺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 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 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 鞅,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 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 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 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 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 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 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 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 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 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 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 德於殷周矣。」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 衛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 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愚者闇於成 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 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 以彊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 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 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 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 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 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 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杜摯曰:「利不百不 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治 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 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曰: 「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為什五,而 相收司連坐。不告姦者,腰斬。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 匿姦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 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 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 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 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 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令既具 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 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 欺。卒下令,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 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 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 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 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