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1 (1700-1725).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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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肯為此乎?六國之亡,皆滅於秦兵。六國之兵非不 銳,士眾之力非不勁也,然而不勝,至於破亡者,強弱 不敵,眾寡不同,雖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變孟賁 之意,孟賁怒之,童子操刃與孟賁戰,童子必不勝,力 不如也。孟賁怒而童子修禮盡敬,孟賁不忍犯也。秦 之與魏,孟賁之「與童子也。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猶童 子操刃,孟賁不避也。其尊士式賢者之閭,非徒童子 脩禮盡敬也。夫力少則修德,兵強則奮威。秦以兵強, 威無不勝,卻軍還眾,不犯魏境者,賢干木之操,高魏 文之禮也。」夫敬賢,弱國之法度,力少之強助也。謂之 非法度之功如何?高皇帝議欲廢太子,呂后患之,即 召張子房而取策。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禮之,高 祖見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使韓子為呂后議,進不 過強諫,退不過勁力。以此自安,取誅之道也,豈徒易 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議,猶魏文式段干 木之閭,卻強秦之兵也。

治國之道,所養有二:一曰養德,二曰養力。養德者,養 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賢;養力者,養氣力之士以明能 用兵。此所謂「文武張設,德力且足」者也。事或可以德 懷,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內以力自備,慕德者不 戰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卻。徐偃王修行仁義,陸地朝 者三十二國,強楚聞之,舉兵而滅之。此有德守,無力 備者也。夫德不可獨任以治國,力不可直任以御敵 也。韓子之術不養德,偃王之操不任力,二者偏駮,各 有不足。偃王有無力之禍,知韓子必有無德之患。凡 人稟性也,清濁貪廉,各有操行,猶草木異質,不可復 變易也。狂譎華士不仕於齊,猶段干木不仕於魏矣。 性行清廉,不貪富貴,非時疾世,義不苟仕。雖不誅此 人,此人行不可隨也。太公誅之,《韓子》是之,是謂人無 性行,草木無質也。太公誅二子,使齊有二子之類,必 不為二子見誅之故。不清其身,使無二子之類,雖養 之終無其化。堯不誅許由,唐民不皆樔處;武王不誅 伯夷,周民不皆隱餓;魏文侯式段干木之閭,魏國不 皆闔門。由此言之,太公不誅二子,齊國亦不皆不仕。 何則?清廉之行,人所不能為也。夫人所不能為,養使 為之;不能使勸;人所能為,誅以禁之,不能使止。然則 太公誅二子,無益於化,空殺無辜之民;賞無功,殺無 辜,韓子所非也。太公殺無辜,韓子是之,以韓子之術 殺無辜也。夫執不仕者,未必有正罪也。太公誅之如 出仕,未有功,太公肯賞之乎?賞須功而加,罰待罪而 施。使太公不賞出仕未有功之人,則其誅不仕未有 罪之民,非也,而《韓子》是之,失誤之言也。且不仕之民, 性廉寡欲;好仕之民,性貪多利。利欲不存於心,則視 爵祿猶糞土矣。廉則約省無極,貪則奢泰不止,奢泰 不止,則其所欲不避其主。案古篡畔之臣,希清白廉 潔之人。貪故能立功,憍故能輕生;積功以取大賞,奢 泰以貪主位,太公遺此法而去,故齊有陳氏劫殺之 患。太公之術,致劫殺之法也,韓子善之,是韓子之術 亦危亡也。周公聞太公誅二子,非而不是,然而身執 贄,以下白屋之士。白屋之士,二子之類也。周公禮之, 太公誅之。二子之操,孰為是者?宋人有御馬者,不進, 拔劎剄而棄之於溝中。又駕一馬,馬又不進,又剄而 棄之於溝。若是者三,以此威馬至矣,然非王良之法 也。王良登車,馬無罷駑;堯、舜治世,民無狂悖。王良馴 馬之心,堯、舜順民之意,人同性,馬殊類也。王良能調 殊類之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然則周公之所下 白屋,王良之馴馬也。太公之誅二子,宋人之剄馬也。 舉王良之法與宋人之操,使韓子平之,韓子必是王 良而非宋人矣。王良全馬,宋人賊馬也。馬之賊,則不 若其全,然則民之死,不若其生。使韓子非王良,自同 於宋人,賊善人矣。如非宋人,宋人之術與太公同。非 宋人,是太公,韓子好惡無定矣。治國猶治身也,治一 身省恩德之行,多傷害之操,則交黨疏絕,恥辱至身。 推治身,以況治國。治國之道,當任德也。韓子任刑獨 以治世,是則治身之人任傷害也。韓子豈不知任德 之為善哉?以為世衰事變,民心靡薄,故作法術專意 於刑也。夫世不乏於德,猶歲不絕於春也。謂世衰難 以德治,可謂歲亂不可以春生乎?人君治一國,猶天 地生萬物,天地不為亂歲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 孔子曰:「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周穆王之世,可謂衰矣,任刑治政,亂而無功。甫侯諫 之,「穆王存德,享國久長,功傳於世。」夫穆王之治,初亂 終治,非知昏於前,才妙於後也。前任蚩尤之刑,後用 甫侯之言也。夫治人不能捨恩,治國不能廢德,治物 不能去春。韓子欲獨任刑用誅,如何?

魯繆公問於子思曰:「吾聞龐𢵧是子,不孝不孝,其行 奚如?」子思對曰:「君子尊賢以崇德,舉善以勸民。若夫 過行,是細人之所識也,臣不知也。」子思出,子服厲伯 見君,問龐𢵧是子,子服厲伯對以其過,皆君子所未 曾聞。自是之後,君貴子思而賤子服厲伯,韓子聞之, 以非繆公,以為明君,求姦而誅之。于思不以姦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