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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執之以表信耳。今乃曰:「魯國召子貢,授以大將軍 印。」如是之類,不能盡舉也。昔呂不韋相秦,亦致辨士, 使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十二記,六論、《八覽》。其說雖 未純,要其首尾以類,粲然成一家言,非《淮南》之雜也。 古人立論,言「漢不如秦,秦不如周。」信矣哉!

淮南子部紀事

《漢書劉向傳》:上復興神僊方術之事,而淮南有枕中 鴻寶苑祕書,書言神僊使鬼物為金之術。及鄒衍《重 道延命方》,世人莫見。而更生父德,武帝時治淮南獄, 得其書。更生幼而讀誦,以為奇,獻之,言黃金可成。上 令典尚方鑄作,事費甚多,方不驗。上乃下更生吏,吏 劾更生鑄偽黃金,繫當死。更生兄陽城侯安民上書 「入國戶半贖更生罪。」上亦奇其材,得踰冬減死論。

淮南子部雜錄

《西溪叢語》:《淮南子》云:「武王破紂,殺之于宣室。」許叔重 云:「宣室,朝歌城外。宣室,殷宮名。一曰宣室,獄也,音宣 和之宣。」漢未央前殿有宣室溫室,音暄,見《集韻》。 齊斧,虞喜《志林》:「齊,側階切。凡師出,齊戒,入廟受斧,故 云齊也。」陳琳云:「腰領不足以膏齊斧。」服虔注云:「《易》:喪 其資斧。」張晏:「斧鉞也,以整齊天下。」應劭云:「齊,利也。」蕭 斧或云:鉞斧也。《淮南子》云:「磨蕭斧以伐朝菌。」蕭之義 未詳。《太平御覽》引《漢書王莽傳》:「喪其齊斧,音齊。」 《容齋續筆》:「漢淮南厲王死,民作歌以諷文帝曰:『一尺 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此《史》《漢》 所書也。高誘作《鴻烈解敘》,及許叔重注文,其辭乃云: 「一尺繒,好童童;一升粟,飽蓬蓬。兄弟二人,不能」相容, 殊為不同,後人但引尺布斗粟之喻耳。厲王子安復 為王招致賓客方術之士,作為《內書》二十一篇,外書 甚眾。又有《中篇》八卷,言神僊黃白之術。《漢書藝文志》: 《淮南》內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列于雜家。今所 存者二十一卷,蓋內篇也。壽春有八公山,正安所延 致客之處。《傳記》不見姓名,而高《誘敘》以為蘇飛、李尚、 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然惟左吳、雷 被、伍被見于史,雷被者,為安所斥而亡之長安,上書 者疑不得為賓客之賢也。

《芥隱筆記》:《淮南子》:「水清則魚聚,木茂而鳥樂。」所以老 杜有「林茂鳥攸歸,水深魚知聚。」

《焦氏筆乘》:《淮南子》「纏以朱絲」,纏讀如戰。古樂府有雙 行纏,謂行縢,即足衣也。宋人詩「青羅包髻白行纏,不 是凡人不是仙」,以平聲讀之矣。

《丹鉛總錄》:「榮」音與融同,楚、越、齊、魯,其音皆同也。按《淮 南子》云:「聖人之能固已多矣,而所守又約,故動而必 榮;愚人之知固已少矣,其所事者多,故動而必窮。」以 「榮」與「窮」葉。《越絕書》曰:「種留封侯,不知令終。二賢比得, 種獨不榮。」以「榮」與「終」葉古韻已如此,後世入「庚」字韻, 蓋誤以「縈」為「榮」也。

弇州山人《藝苑巵言》:「《呂氏春秋》文有絕佳者,有絕不 佳者,以非出一手故耳。《淮南鴻烈》,雖以錯雜,而氣法 如一,當由劉安手裁。揚子雲稱其一出一入,字直百 金。」

弇州山人《宛委餘編》:「自古文章之士,稱以仙去者,理 或有之。蓋天地沖美秀特之氣,見畀特多,生有所自 出,有所為則去有所歸,固其宜耳。淮南王與八公上 昇,東方朔為華陽洞主之類。」

《淮南子》云:「桀囚於焦門,悔不殺湯于夏臺;紂囚於宣 室,悔不誅文王於羑里。」紂不聞拘於宣室,果繫所也。 漢不宜以名齋殿。

《淮南子》:「武王剋殷,欲築宮於五行之山」,注謂上黨地。 楊用修引《列子》稱太行為太形,從形字音,此亦一證 也。

《淮南子》:「魯哀公欲西益宅,史爭之而不聽,宰折睢不 爭而聽孔子馬為野人所繫,子貢巧說而不得,馬圉 拙說而得,疑亦寓言也。」

《淮南子》云:「禹娶塗山氏,治洪水,通轘轅山,化為熊。塗 山氏至嵩高山下化為石。」大抵不經之論。

《淮南子》曰:「桀之力能伸鐵鉤索其臣,推移大戲,水殺 黿鼉,陸捕熊虎。由此觀之,紂得禍之操,所以遠過於 桀也。」

《日知錄》:《淮南子詮言訓》:「羿死於桃棓。」註云:「棓,大杖,以 桃木為之,以擊殺羿。自是以來,鬼畏桃也。」《說山訓》:「羿 死桃部不給射。」註云:「桃棓,地名。」按:部即棓字。一人註 書而前後不同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