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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神仙」 浮屠之說,不皆合於理,而所為乃爾者,蓋天性然也。

陳氏曰:真卿,之推五世孫,師古曾姪孫。按《館閣書目》,嘉祐中,宋敏求惜其文不傳,乃集其刻於金石者為十五卷。今本序文,劉敞所作,乃云吳興沈侯編輯,而著沈之名。劉元剛刻於永嘉,為《後序》則云劉原父所序,即《宋次道集》,其刻於金石者也,又不知何據。元剛復為之《年譜》,益以《拾遺》一卷,多世所傳帖語,且以行狀、碑傳為附錄。魯公之裔孫裕,自五代時官溫州,與其弟綸、祥皆徙居永嘉、樂清。本朝世復其家,且時褒錄其子孫,有登科者。公是劉氏《序》略曰 :「魯公極忠不避難,臨難不違義,是其塵垢糠秕,猶將祇飾而誦習之,以勸事君,況其所自造之文乎?然公歿且三百年,未有祖述其書者,其在舊史,施之行」 事,蓋有存焉。而雜出傳記,流於簡牘,則百而一二;銘載功業,藏於山川,則十而一二。非好學不倦,周流天下,則不能遍知而盡見。彼簡牘者有盡,而山川者有壞。不幸而不傳,則又至於千萬而一二,未可知也。

《蕭穎士集》十卷。

晁氏曰:唐蕭穎士,茂挺也。梁宗室之後。舉進士,開元二十三年中第,為史館待制。安祿山反,竄山南,節度崔圓授揚州工曹,至官,信宿而去。客死汝南逆旅,門人諡曰「文元先生。」 穎士善觀書,一覽即誦,通百家譜系、書籀。嘗教授濮陽,時號「蕭夫子。」 李林甫惡不附己,故數罷去。閻士和盛推穎士文章,以為聞蕭氏之風者,童子羞稱曹、陸。《唐書》云:「穎士作《伐櫻桃賦》以詆李林甫,君子恨其褊。」 按集中載其亂有曰:「每俯臨乎蕭牆,姦回得而窺伺。」 蓋謂林甫之必致寇也。其後果階祿山之亂,唐遂不振。然則穎士可謂知幾矣。宜褒而反加以貶詞,何哉?陳氏曰:「門人柳并為序。」 穎士,梁鄱陽王之裔,敏悟夙成,負才尚氣,見惡於李林甫,卒不遇以死,壽亦逮中年。

《孟浩然詩》一卷。

晁氏曰:唐孟浩然也。襄陽人。工五言詩。隱鹿門山,年四十乃游京師。一日,諸名士集《祕省聯》浩然句曰:「微雲淡河漢,疏雨滴梧桐。」眾皆欽伏。張九齡、王維雅稱道之。維私邀入禁林,遇元宗臨幸,浩然匿床下。維以聞。上曰:「素聞其人。」因召見,命自誦所為詩,至「不才明主棄」之句。上曰:「不求進而誣朕棄人。」命放歸。所著詩二百一十首,宜城處士王士源序次為三卷,今併為一。又有天寶中韋縚序、

嚴從《中黃子》三卷。

晁氏曰:唐嚴從,開元中為著作郎、春宮侍讀、集賢院學士,卒。自號「中黃子。」 當時命太子侍文呂向訪遺文於家,得《訓老》《經頌》等八篇,序而為三卷。

《李翰林集》二十卷。

晁氏曰:唐李白、太白也。《白集》舊十卷,唐李陽冰序。咸平中,樂史別得白歌詩十卷,凡歌詩七百七十六篇。又纂雜著為《別集》十卷。宋次道治平中得王文獻及唐魏萬所纂白詩,又裒唐類詩洎石刻,所傳者,通李陽冰《樂史集》共一千一篇,雜著六十五篇,曾子固乃考其先後而次第之云。「白,蜀人,天寶初至長安,明皇召為翰林供奉,頃之不合去。安祿山反,明皇在蜀,永王璘節度東南,白時臥廬山,迫致之。璘敗,坐繫潯陽獄。崔渙、宋若思驗治,白以為罪薄,釋白囚,使謀其軍。乾元元年,終以汙璘事,長流夜郎,以赦得釋,過當塗以卒。」 始終更涉如此。此白之詩《書》所自序,可考者也。《舊史》稱白山東人,為翰林待詔。又稱「白在宣城謁見永王璘,遂辟為從事。」 而《新書》又稱「白流夜郎,還潯陽,坐事下獄,宋若思釋之」 者。皆不合於白之《自序》,蓋史誤也。予按杜甫詩亦以白為山東人,而蘇子瞻嘗恨白集為庸俗所亂,則白之《自序》亦未可盡信,而遂以為史誤。近蜀本又附入左綿邑人所裒白隱處少年所作詩六十篇,尤為淺俗。白天才英麗,其辭逸蕩雋偉,飄然有超世之心,非常人所及,讀者自可別其真偽也。

陳氏曰:「《唐志》有《草堂集》二十卷,李陽冰所錄也。」 今按陽冰序文,但言「十喪其九」 ,而無卷數。又樂史序文稱「《李翰林集》十卷,別收歌、詩十卷,校勘為二十卷。又於館中得賦、序、書、表、贊、頌等,亦為十卷,號為別集。」 然則三十卷者,樂史所定也。家藏本不知何處本。前二十卷為詩,後十卷為雜著,首載陽冰史及魏顥、曾鞏四序,李華、劉全白、范傅正、裴敬碑志。卷末又載《新史》本傳,而《姑孰十詠》,《笑矣》《悲來草書三歌行》亦附焉,復著《東坡辨證》之語,其本最為完善。別有蜀刻大小二本,卷數亦同,而首卷專載碑序,餘二十三卷歌詩,而雜著止六卷。有宋敏求《後序》,言舊集歌詩七百七十六篇,又得王溥及唐、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