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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莘老奏議》十卷。

晁氏曰:孫覺字莘老。元豐末,自祕書少監除右諫議大夫。元祐初,遷給事中、吏部侍郎。莘老素與王介甫善,後為諫官論《新法》,遂絕。

李公擇《廬山奏議》十七卷。

陳氏曰:李常字公擇。早年讀書於廬山。熙寧間為諫官,論《青苗法》而罷。元祐初,為御史中丞。

《范蜀公奏議》二卷。

晁氏曰:范鎮字景仁,成都人。舉進士,為禮部第一。仁宗朝知諫院。後言「王安石《新法》不便」 ,乞致仕,歸穎昌。元祐初,詔召不赴,封蜀郡公,年八十一。諡忠文。

《經緯集》十四卷。

陳氏曰:樞密副使會稽孫抃元規撰。

《傅顯簡奏議》四卷。

陳氏曰傅堯俞撰

汪玉山《跋略》曰:「范忠宣公誌公墓曰:『司馬溫公言傅欽之清且勇。邵康節謂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訐,勇而能溫云』。」

《范忠宣彈事》五卷,《國論》五卷

陳氏曰范純仁撰

《范德孺奏議》二十五卷。

陳氏曰:龍圖閣直學士范純粹德孺撰。《文正公》三。

子中子:純禮、彝叟,至尚書右丞;純粹守邊,有將才。

文正嘗謂「仁得其忠,禮得其靜,粹得其略。」 其長子純祐天成尤英悟,不幸病廢蚤世。富文忠深惜之,為作墓誌。

《盡言集》十三卷。

陳氏曰:「諫議大夫元城劉安世器之撰。」

《王明叟奏議》二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海陵王覿明叟撰。坐黨籍,謫臨江而卒。其在朝專論蘇、程朋黨之弊,以為深患。

《丁騭奏議》一卷。

陳氏曰:右正言毘陵丁騭撰。元祐中在諫垣,嘉祐二年進士也。

《諫垣集》二卷。

陳氏曰陳瓘撰

《閑樂奏議》一卷。

陳氏曰:殿中侍御史建陽陳師錫伯修撰。熙寧九年第進士。裕陵素知其文行,擢為第三人。蘇軾知湖州,師錫掌書記。軾下御史獄,師錫篤賓友之義,安輯其家。軾入西掖,薦自代,明著其事。師錫在元豐已為察官,坐論進士習律罷出。建中靖國再入,未幾又罷。

《河間公奏議》十卷。

晁氏曰:朱光庭,元祐中為諫官時所論事也。

《得得居士戇草》一卷。

陳氏曰:《正言》眉山任伯雨德翁撰。其論蔡卞、章惇欲廢宣仁尤切,故卞深恨之,獨貶嶺外。

《龔彥和奏疏》一卷。

陳氏曰:殿中侍御史河間龔夬彥和撰。二陳、任、龔,皆建中靖國言事官,極論蔡京者也。

《石林奏議》十五卷。

陳氏曰葉夢得撰

石林自序《志愧集》曰:「進對以來,奏槁藏于家者若干篇,不忍盡棄,乃序次為十卷,目之曰《志愧集》。夫天下豈無大安危,生民豈無大休戚?矧中原分裂,上方櫛沐風雨,旰食圖功,而身遭不世之主,橫被非常之知,所言僅如是而已。心非木石,安得不媿?姑自識之,留以遺子孫,庶後世悼其意之不終。或有感勵奮發,慨」 然少能著見者,猶足雪其無功之恥,而償其未報之恩也。

《虞雍公奏議》 卷。

丞相虞允文撰。後溪劉氏序略曰:「余讀雍國忠肅虞公《奏議》二百二十有七篇,而慨然有感。世但知采石之戰,以七千卒卻虜兵四十萬,其功甚偉,然忌者獨曰適然。豈知公於紹興辛巳之前,已因論對,面奏虜必叛盟,兵必分五道,正兵必出淮西,奇兵必出海道,宜令良將勁卒備此二境,其先事之識,已絕出乎眾」 人之表矣。及虜叛盟,上令從臣集議,公獨言虜兵必出兩淮,丞相善其言而未果行。及遣公勞師采石,事已大壞。公以書生收合亡卒,激厲諸將,施置於倉卒之際,而破虜於俄頃之間。嗚呼!非胸中素所蓄積忠誠,足以動天地,感人心,而作士氣,未易成此偉績也,而曰適然,可乎?自昔狃勝者,必忽其「餘憂。」 公又令設備於瓜州,其他區畫悉各精密而不苟,虜遂遁去,乃徐請車駕還行都,皆歷歷見於奏疏也。余竊妄論,本朝多議論,少成功,雖盛時猶然也,況積習消靡之餘,夫人皆喜逸而惡勞,圖安而懼危。中興以來,前有張魏公,後有虞雍公,為國家任其勞、當其危者也,彼不少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