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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若孔子之於老聃、郯子、萇弘也。」惟是蘇學邪正 之辨,終未能無疑於心。蓋熹前日所陳,乃論其學儒 不至,而流於詖淫邪遁之域。竊味來教,乃病其學佛 未精,而滯於智慮言語之間,此所以多言而愈不合 也。夫其始之闢禪學也,豈能明天人之蘊,推性命之 原,以破其荒誕浮虛之說而反之正哉?如《大悲閣中 和院記》之屬,直掠彼之粗以角其精,據彼之外以攻 其內,是乃率子弟以攻父母,信枝葉而疑本根,亦安 得不為之詘哉!近世攻釋氏者,如韓、歐、孫、石之正、龜 山,猶以為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況如蘇子以邪攻 邪,是束縕灌膏而往赴之也,直以身為燼而後已耳。 來教又以為蘇氏乃習氣之弊,雖不知道而無邪心, 非若王氏之穿鑿附會,以濟其私邪之學也。熹竊謂 學以知道為本,知道則學純而心正,見於行事,發於 言語,亦無往而不得其正焉。如王氏者,其始學也,蓋 欲凌」跨揚、韓,掩跡顏、孟,初亦豈遽有邪心哉?特以不 能知道,故其學不純,而設心造事遂流入於邪,又自 以為是,而大為穿鑿附會以文之,此其所以重得罪 於聖人之門也。蘇氏之學,雖與王氏若有不同者,然 其不知道而自以為是則均焉;學不知道,其心固無 所取,則以為正,又自以為是而肆言之。其不為王氏 者,特天下未被其禍而已。其穿鑿附會之巧,如來教 所稱,論成佛說、老子之屬,蓋非王氏所及。而其心之 不正,至乃謂湯武篡弒,而盛稱荀彧以為聖人之徒。 凡若此類,皆逞其私邪,無復忌憚,不在王氏之下。借 曰不然,而原情以差其罪,則亦不過稍從末減之科 而已,豈可以是為當然而莫之禁乎?《書》曰:「天討有罪, 五刑五用哉。」此刑法之本意也。若天理不明,無所準 則,而屑屑焉惟原情之為務,則無乃徇情廢法,而縱 惡以啟奸乎?楊朱學為義者也,而偏於為我;墨翟學 為仁者也,而流於兼愛。本其設心,豈有邪哉?皆以善 而為之耳。特於本原之際微有毫釐之差。是以孟子 推言其禍,以為無父無君而陷於禽獸,辭而闢之,不 少假借。孟子亦豈不原其情而過為刻核之論哉?誠 以其賊天理,害人心於幾微之間,使人陷溺而不自 知,非若刑名狙詐之術,其禍淺切而易見也。是以拔 本塞源,不得不如是之力。《書》曰:「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又曰:「予弗順天,厥罪惟均。」孟子之心,亦若是而已爾。 以此論之,今日之事,王氏僅足為申、韓、儀衍,而蘇氏 學不正而言成理,又非楊、墨之比。愚恐孟子復生,則 其取舍先後,必將有在,而非如來教之云也。區區僭 越,辨論不置,非敢自謂工訶古人,而取必於然諾,實 以為古人致知格物之學,有在於是,既以求益,而亦 意其未必無補於高明也。

《與汪尚書》

去春賜教,語及蘇學,以為世人讀之,止取文章之妙, 初不於此求道,則其失自可置之。夫學者之求道,固 不於蘇氏之文矣。然既取其文,則文之所述,有邪有 正,有是有非,是亦皆有道焉,固求道者之所不可不 講也。講去其非以存其是,則道固於此乎在矣,而何 不可之有?若曰「惟其文之取,而不復議其理之是非」, 則是道自道、文自文也。道外有物,故不足以為道;且 文而無理,又安足以為文乎?蓋道無適而不存者也, 故即文以講道,則文與道兩得而一以貫之,否則亦 將兩失之矣。中無主,外無擇,其不為浮誇險詖所入 而亂其知思也者幾希。況彼之所以自任者,不但曰 文章而已,既亡以考其得失,則其肆「然而談道德於 天下,夫亦孰能禦之?」愚見如此,累蒙教告,終不能移 也。又蒙喻及二程之於濂溪,亦若橫渠之於范文正 耳。先覺相傳之祕,非後學所能窺測。誦其詩,讀其書, 則周、范之造詣固殊,而程、張之契悟亦異。如曰「仲尼 顏子所樂,吟風弄月以歸」,皆是當時口傳心授的當 親切處。後來二先生舉以示後學,亦不將作第二義 看。然則《形狀》所謂「反求之六經,然後得之」者,特語夫 功用之大全耳,至其入處,則自濂溪,不可誣也。若橫 渠之於文正,則異於是,蓋當時粗發其端而已。受學 乃先生自言,此豈自誣者耶?大抵近世諸公知濂溪 甚淺,如呂氏《重蒙訓》記其嘗著《通書》,而曰:「用意高遠。」 夫《通書》太極之說,所以明天理之根源,究萬物之終 始,豈用意而為之,又何高下遠近之可道哉?近林黃 中自九江寄其所撰祠堂記文,極論「濂」字邊旁,以為 害道,尤可駭歎。而《通書》之後次序不倫,載蒲宗孟碣 銘全文,為害又甚。以書曉之,度未易入見。謀於此別 為敘次而刊之,恐卻不難辨也。《舂陵記》文亦不可解。 此道之衰,未有甚於今日。奈何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