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6 (1700-1725).djvu/80

此页尚未校对

遂成殊俗之政。如此之類,豈勝斷綆!曹魏指吳、蜀為 寇,北朝指東晉為僭,南謂北為索虜,北謂南為島夷。 《齊史》稱梁軍為「義軍」,謀人之國,可以為義乎?《隋書》稱 唐兵為「義兵」,伐人之君,可以為義乎?房元齡董《史冊》, 故房彥謙擅美名;虞世南預修書,故虞荔、虞寄有嘉 傳。甚者桀犬吠堯,吠非其主。《晉史》黨晉而不有魏,凡 忠於魏者目為叛臣。王淩、諸葛誕、毋丘儉之徒,抱屈 黃壤。《齊史》黨齊而不有宋,凡忠於宋者目為逆黨。袁 粲、劉秉、沈攸之之徒,含冤九原。噫!天日在上,安可如 斯?似此之類,歷世有之,傷風敗義,莫大乎此。遷法既 失,固弊日深。自東都至江左,無一人能覺其非。惟梁 武帝為此慨然,乃命吳均作《通史》,上自太初,下終齊 室,書未成而均卒。隋楊素又奏令陸從典《續史記》,訖 于隋書,未成而免官。豈天之靳斯文而不傳與?抑非 其人而不祐之與?自唐之後,又莫覺其非。凡秉史筆 者,皆「準《春秋》,專事褒貶。夫《春秋》以約文見義,若無傳 釋,則善惡難明;史冊以詳文該事,善惡已彰,無待美 刺。讀蕭、曹之行事,豈不知其忠良?見莽、卓之所為,豈 不知其凶逆?夫史者,國之大典也,而當職之人,不知 留意於憲章,徒相尚於言語,正猶當家之婦,不事饔 飧,專鼓唇舌,縱然得勝,豈能肥家?此臣之」所深恥也。 江淹有言:「修史之難,無出於志。」誠以志者憲章之所 繫,非老於典故者不能為也。不比紀、傳,紀則以年包 事,傳則以事繫人,儒學之士,皆能為之。惟有志難,其 次莫如表,所以范曄、陳壽之徒,能為紀傳,而不敢作 表、志。志之大原,起於《爾雅》,司馬遷曰「書」,班固曰「志」,蔡 邕曰「意」,華嶠曰「典」,張勃曰「錄」,何法盛曰「『說」,餘史並承。 班固謂之「志』,皆詳於浮言,略於事實,不足以盡《爾雅》 之義。臣今總天下之大學術而條其綱目,名之曰略。」


凡二十略,百代之憲章,學者之能事,盡於此矣。其五 略,漢唐諸儒所得而聞;其十五略,漢唐諸儒所不得 而聞也。生民之本,在於姓氏。帝王之制,各有區分。男 子稱氏,所以別貴賤;女子稱姓,所以別婚姻;不相紊 濫。秦并六國,姓氏混而為一。自漢至唐,歷世有其書, 而皆不能明姓氏。原此一家之學,倡於《左氏》,因生賜 「姓,胙土命氏,又以字以諡,以官,以邑命氏,邑亦土也, 《左氏》所言,惟茲五者。」臣今所推,有三十二類,左氏不 得而聞,故作《氏族略》。書契之本,見於文字,「獨體為文, 合體為字,文有子母,主類為母,從類子。」凡為字書 者,皆不識子母。文字之本,出於六書。象形,指事文也; 會意諧聲,轉注字也;假借者,文與字也。原此一家之 學,亦倡於左氏。然止戈為武,不識諧聲;反正為乏,又 昧象形。左氏既不別其源,後人何能別其流?是致小 學一家,皆成鹵莽,經旨不明,穿鑿蜂起,盡由於此。臣 於是驅天下文字,盡歸《六書》,軍律皆明,士乃用命,故 作《六書略》。天籟之本,自成經緯,縱有四聲以成經,橫 有七音以成緯。皇頡制字,深達此機,江左四聲,反沒 其旨。凡為韻書者,皆有經無緯。字書眼學,韻書耳學。 眼學以母為主,耳學以子為主。母主形,子主聲,二家 俱失所主。今欲明七音之本,擴六合之情,然後能宣 仲尼之教,以及人面之俗,使裔夷之俘,皆知禮義。故 作《七音略》。天文之家,在於圖象,民事必本於時,時序 必本於天。為天文志者,有義無象,莫能知天。臣今取 隋丹元子《步天歌》句中有「圖,言下成象」,靈臺所用,可 以仰觀。不取《甘石本經》,惑人以妖妄,速人於罪累,故 作《天文略》。地理之家,在於封圻,而封圻之要,在於山 川。《禹貢》九州,皆以山川定其經界。九州有時而移,山 川千古不易。是故《禹貢》之圖,至今可別。班固「《地理》,主 於郡國,無所底止,雖有其書,不如無也。後之史氏,正 以方隅,郡國併遷」,方隅顛錯,皆因司馬遷無《地理書》, 班固為之創始,致此一家,俱成謬學。臣今準《禹貢》之 書而理川源,本《開元十道圖》以續今古,故作《地理略》。 都邑之本,金湯之業,史氏不書,黃圖難考。臣上稽三 皇五帝之形勢,遠探四夷八蠻之巢冗,仍以梁、汴者 四朝舊都,為痛定之戒。南陽者疑若可為中原之新 宅,故作《都邑略》。諡法一家國之大典,史氏無其書,奉 常失其旨。周人以諱事神,諡法之所由起也。古之帝 王,存亡皆用名,自堯、舜、禹、湯至于桀、紂,皆名也。周公 制禮,不忍名其先君。武王受命之後,乃追諡太王、王 季、文王,此諡法所由立也。本無其書,後世偽作《周公 諡法》,欲以生前之善惡為死後之勸懲。且周公之意, 既不忍稱其名,豈忍稱其惡?如是,則《春秋》為尊者諱, 為親者諱,不可行乎周公矣,此不道之言也。幽、厲、桓、 靈之字,本無凶義,諡法欲名其惡,則引辭以遷就其 意何為皇頡制字,使字與義合,而周公作法,使字「與 義離。」臣今所纂,並以一字見義,削去引辭而除其曲 說,故作《諡略》。祭器者,古人飲食之器也。今之祭器,出 於禮圖。徒務說義,不思適用,形制既乖,豈便歆享。夫 祭器尚象者,古之道也。器之大者莫如罍,故取諸雲 山;其次莫如尊,故取諸牛、象;其次莫如彝,故取諸雞 鳳;最小者莫如爵,故取諸雀。其制皆象其形,鑿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