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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十五卷目錄

 理數部總論三

  皇極經世觀物外篇下

學行典第十五卷

理數部總論三

皇極經世

《觀物外篇下》

「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發而中節者也。

補注「因物之當喜,因物之當悲」,此性之發,情之正也。

石之花,鹽硝之類是也。水之木,珊瑚之類是也。

「石之花」 ,剛交於柔而生也;「水之木」 ,柔交於剛而生也。

水之物無異乎陸之物,各有寒熱之性。《大較》則陸為 陽中之陰,而水為陰中之陽。

陸之物屬陽,陽物性熱,而有性寒者,陽中之陰也,若甘遂、土鱉之類是也。水之物屬陰,陰物性寒,而有性熱者,陰中之陽也,若澤蘭、鯽魚之類是也。

「日、月、星辰共為天,水、火、土、石共為地,耳、目、口、鼻共為 首,髓、血、骨、肉共為身」,此乃五之數。

「天數五,地數五。天以一而變四,日月星辰是也;地以一而變四,水火土石是也。」 四可見而一不可見也。人合天地而生者,故首之耳目口鼻,日月星辰之象也;身之髓血骨肉,水火土石之象也。

火生於無,水生於有。

《火陽根陰》陰性無,水陰根陽陽性有。

不我物,則能物物。

我亦物也,物亦我也,不以我觀物,則能以物觀物矣。

「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也。

按《經世四象圖》,辰至日,自震至乾也;日至辰,自乾至震也。乾為年,兌為月,離為日,震為時,積時成日,積日成月,積月成年。故自辰至日為生,置年用月,置月用日,置日用時,故自日至辰為用。鮑氏《發微》曰:「辰至日者,言天左行為順,布氣至物;日至辰者,言日右行為逆,變氣用時。故時可逆推,物必順成。」 子雲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言天日之相逢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先天》六十四卦圓圖」 ,天之象也,共三百八十四爻,無非陰陽,非真天文而何哉?

鷹、鵰之類食生,而雞、鳧之類不專食生;虎、豹之類食 生,而貓、犬之類食生又食穀。以類推之,從可知矣。

鷹鵰之類食生陽也。而雞鳧之類不專食生,陽中之陰也。虎豹之類食生剛物也。而貓犬之類又食穀剛中之柔也。

「馬」「牛」皆陰類,細分之,則馬為陽,而牛為陰。

「馬牛皆走」 ,陰類也。細分之,馬性健,則為陰中之陽,故周公以乾為龍,而夫子以為馬也;牛性順,則為陰中之陰,故文王以《坤》為牝馬,而夫子以為牛也。

飛之類喜風而敏於飛上。走之類喜土而利於走下。 禽蟲之卵,果穀之類也。穀之類多子,蟲之類亦然。

天地間正氣生者常少,繁氣生者常多。故人止生一而獸生二三,禽又倍之,蟲又倍之,自然之理也。

蟲之類,「今歲蛾而子,來歲則子而蠶。蕪菁之類,今歲 根而苗,來歲則苗而子。」

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復北 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

元會運世之數,一運當三百六十年,故可以消長之理,推歷代之治亂。《先天圖》自泰歷蠱而至否,自「否」 歷隨而至泰,即南北之運數也。

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 明矣。「潛天潛地,不行而至」,不為陰陽所攝者,神也。

神者,陰陽之主。及為陰陽所攝,則不得謂之「神」 矣。

「在水者不瞑,在風者瞑。」走之類,上睫接下;飛之類,下 睫接上類使之然也。

張氏《衍義》曰:陸有晝夜,水有晝夜,在水者不瞑,類使然也。魚目為瓌,言不瞑也。人睡有露晴者,水族之氣也。走地類,上睫接下,陰有餘也,飛天類,下睫接上,陽有餘也。走者宜俯,飛者宜仰,故鳥迎風而立,順其毛也,魚泝流而行,順其鱗也,皆自然之理也。

「在水而鱗鬣」,「飛之類也;龜獺之類,走之類也」;

張氏《衍義》曰:「陸中之物,水無不具」 ,陰陽相應也。陸有飛走,水亦有飛走,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

夫四象若錯綜而用之。日月天之陰陽。水火地之陰 陽。星辰天之剛柔。土石地之剛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