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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天,故無方,性在人,故有質。

「發於性則見於情」,「發於情則見於色」,以類而應也。

如「仁者」 ,性也;「惻隱」 ,情也;「親親」 ,「仁民」 ,愛物也。「義禮智」 ,皆然。

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則存於心。

鮑氏《發微》曰:「午則日隨天在南,子則日隨天在北,一日之寤寐也。夏則日正在午,冬則日正在子,一年之寤寐也。日者,天之神也。人之神,晝在心,夏也,夜在腎,冬也。」

「以天地生萬物」,則以萬物為萬物;「以道生天地」,則天 地亦萬物也。

「水之族,以陰為主,陽次之;陸之類以陽為主,陰次之。」 故水類出水則死,風類入水則死。然有出入之類者, 龜蟹鵝鳧之類是也。

天地之交,十之三。

天地之數,十陽六陰四,天兼餘分,獨用其七,故七為用,三為交也。按:《經世一元消長之數圖》,蓋天地之運,未嘗有一息之停,至戌旋旋不行,故閉於戌。至亥則天交於地,結而為魄。至子則其魂漸復,故天開於子至丑其魂魄既成,又化盡天地舊時渣滓,故地闢於丑至寅其氣機漸漸復行,故開於寅。此天地之所以再造,而生生不窮也。

一變而二,二變而四,三變而「《八卦》成矣」,四變而十有 六,五變而三十有二,六變而「《六十四卦》備矣。」

張氏衍義曰:一變而二者,得二卦也。二變而四者,得四卦也。故三變而八卦成。四變而十有六者,得十六卦也。五變而三十二者,得三十二卦也。故六變而六十四卦備。此「《先天圖》卦變」 也。

天火,無體之火也;地火,有體之火也。

天火有二,若雷火、飛火,天火也;陽燧之火,天交於地之火也。地火亦有二,若石火、木火,地火也;野鬼之火,地交於天之火也。

「人之貴,兼乎萬類。」自重而得其貴,所以能用萬類。

「能用萬類」 ,若牛使之耕,馬使之馳,犬使之司夜之類。

凡人之善惡形於言,發乎行,人始得而知之。但萌諸 心,發乎慮,鬼神已得而知之矣。此君子所以慎獨也, 氣變而形化。

氣化於上,若日月星辰是已。氣化於下,若水火土石是已。

人之類,備乎萬物之性。

「火無體」,因物以為體。金石之火,烈於草木之火者,因 物而然也。

「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矣。魂隨 氣而變,魄隨形而止。故形在則魄存,形化則魄散。」 人之神則天地之神,人之自欺,所以欺天地,可不慎 哉!

則猶即也

人之畏鬼,亦猶鬼之畏人。人積善而陽多,鬼益畏之 矣;積惡而陰多,鬼弗畏之矣。大人者與鬼神合其吉 凶,夫何畏之有?

蓋人之死也,其魂氣雖散,而體魄猶存,而葬之於地,則可以復其魂氣。如野土暴骨,而陰雨晦冥之時,亦有以復之也。體魄止於地謂之鬼,而魂氣行於天謂之神,《葬書》所謂「葬乘生氣」 ,此之謂也。然魂氣雖復而無心,或聚或散,聚則若有知覺,散則無有。但鬼之有知,與人不同。人陽也,所知者皆已往事,故曰「數往者順。」 「鬼」 陰也。所知者是未來事。故曰「知來者逆。」

《至理》之學非至誠則不至。

《管子》曰:「思之思之不得,鬼神教之。非鬼神之力也,其精氣之極也。」

物理之學,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強通。強通則有我,有 我則失理而入於術矣。

凡有一物,必有一理。或至誠求之,猶有所未通,則當舍置此理而別窮一理。不可強通,反失其理也。

星為日之餘,辰為月之餘。

鮑氏《發微》曰:「日為陽精天之靈魂,月為陰精天之氣魄,星為陽之餘精,辰為陰之餘氣。故星者天之神,辰者天之體,日月在天,如人之真心命門陰陽之本也。五星如人五臟,諸星如人支骸,精血,神之於天,則人之體魄是也。」

星之至微如塵沙者,隕而為「堆阜。」

《邵子》云:「星在地則為石,石在天則為星。」

心一而不分,則能應萬變,此君子所以虛心而不動 也。

虛心即心一之謂,不動即不分之謂。《管子》曰:「物至則應,過則舍矣。」 舍也者,言復所以虛也。

「藏」者,天行也;府者,地行也。天地並行,則配為八卦。

藏即四臟。所以配天之四行。府即四腑。所以配地之四行也。按醫書。臟反為陰。腑反為陽。愚意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