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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也。而運之順逆淺深,起于生時。陽男陰女為順,節 數來氣;陰男陽女為逆,節數過氣。甲丙戊庚壬陽也, 乙丁己辛癸陰也,折除則一時十日,三時一月三日, 一年一月十年。《珞琭子》云:「折除三日為年」是也。合數 成卦,變爻斷例,同於元數。歲月日辰,倣此推之。 歲數以世為主,蓋一世有三十年,歲乃世之所統,歲 以世為主也。

歲數以交運之歲加之,出運之年而止,月日辰數附 于世位,亦以世為主也。

月數以寅月加之,歷加丑月而止。

日數以本月交節之日加之,節盡之日而止。

辰數以子時加之,歷加亥時而止。在地方則加地方 之數。諺云:「食祿之有方」,豈不信乎?如豫州生者遷,冀 州加冀一、雍六、梁七、荊二、揚九、徐四、兗三,青八也。雖 在本州,有遷變,攸異隔涉山川,以八方定數加之,定 數北一南九,東二西七,東南四、西南二、東北八,西北 六也。數用本數,幹支與數應者,運用運之幹支,歲用 歲之幹支月日辰數同此。

《經世五倫用數》

按:廖應淮氏定五倫用數,本元數以推之。元數以會 為命,五倫用世為身,世是身寓之位,非以身數用也。 立身位而加數,則尊卑之序不紊矣。且「父子之親親 者,仁也,仁者木之德,木數三;君臣之義,義者,金之德, 金數四;夫婦之別,別者,智之用也。智者,水之德,水數 一.,長幼之序,序者禮之施也,禮者火之德,火數二,朋」 友之信,信者土之德。土數五,此五倫體數一本也。體 數俱加於會位,如命主三木,一陽水,生我為父,六陰 水生我為母,父母用數加於運也,九陽金生水為祖, 祖數加於會位,以次相生,為高曾也。我生為子,七陽 火,子也,二陰火,女也,五陽土,孫也,子孫用數加于歲 位,歲位者,五位是也。以次相生為曾元雲。仍也。《易》以 五為君位。二為臣位。三合二成五。于五數加於運位 也。三見三合六。除二剩四以二加於歲位,奴僕同於臣也。剋 我為夫,我剋為妻,陰陽正配為夫婦。四陰金,剋我陽 木,夫也,數加於身,配於夫也。五陽土,生夫為舅,十陰 土,生夫為姑,舅姑用數加於會也。陽見陽為妾,見陰 為妻,陽與陰合為正,陽與陽敵為偏也,妻正而妾偏。 十陰土,妻也,妻之為言齊也,與夫齊體而耦之,故以 用數加於身也。五陽土,妾也,妾之為言接也,幸得接 見於君子,故以五數加於身下之位也。婢媵同於妾 數。「同類」者,兄弟三見三是也,兄加於運,弟加於歲也; 「合志」者,師友三合八是也,師加於運,友加於世也。此 五倫用數萬殊也。一本定而不易,萬殊散而有常,所 以用數依序位加之,變爻同於元運,如元命屬木,父 母是水,子女是火,妻妾是土,水逢火,土旺則枯涸,火 逢金,水盛則衰滅,土值水木多則崩潰,幸不枯涸。衰 滅崩潰者,則慈孝之理之至,和柔之情之盡也。《五倫》 依此類推,吉凶無餘蘊矣。

《觀物人元始終全數》

按:「王天悅氏以胎生、壯老、死化之數決人始終之吉凶也。」

一曰胎,以定受胎歲月日辰,及推氣質純駁清濁。陽 勝陰微,則氣質清純;陰勝陽微,則氣質濁駁也。

《外集》:以復卦之數,用四裁之,成卦;動數以五歸之,亦以四裁而成卦也。

二曰「生」,即觀物元數,以決終身之窮達也。

動數以四裁之,成卦,變體同前。

三曰《壯定》,初中出處之由。

以「十二因之動數六分之二,裁數成卦。」 同上。

四曰「老窮隱顯,晚節之日。」

以三十因之動數六分之五。

五曰「死窮」,《易》簀觀化之期;

動數以四裁之,即生數也,後以三裁二,裁歸「一」 也;

六曰「化窮泉壤,安危之兆。」

以三十《因》之動數四裁胎數,

此觀物始終全數也。曰:「胎,順數也;生壯老死、化,逆數也。順則知其始,逆則知其終」 ,知始即知終也。

《皇極經世書說》

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日有四位,月有四位, 星有四位,辰有四位,四四十有六位,盡此一變,而日 月之數窮矣。

「皇極」 ,以陰陽太少日月星辰四象為天之體,而配以元會運世,是為日月星辰各一位也。四而四之,則元會運世日月星辰之一十六位,以之分隸于方圖西北十六天卦,日之日乾卦而起,一乘十二,再乘三十,三乘十二,共五十四為一變歷,五變至辰之星,《〈豐》卦得二百七十,為春夏秋冬三時之日數。其辰之辰,《震〉卦》則獨當冬季亥子丑三月之日數,則一年之日數于是而窮也。自日之日,乾卦而起,其始則一,其次則十有二,其三則三百六十,又四四而進,以至于辰之辰,《震卦》得一千八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