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0 (1700-1725).djvu/106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能得實。劉子政曰:「性生而然者也,在於身而不發,情

接於物而然者也,出形於外。形外則謂之陽,不發者 則謂之陰。」夫子政之言,謂性在身而不發,情接於物, 形出於外,故謂之陽;性不發,不與物接,故謂之隂。夫 如子政之言,乃謂情為陽,性為陰也。不據本所生起。 苟以形出與不發見定陰陽也,必以形出為陽,性亦 與物接。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惻隱不忍,仁之氣 也;卑謙辭讓,性之發也,有與接會,故惻隱卑謙,形出 於外。謂性在內,不與物接,恐非其實。不論性之善惡, 徒議外內陰陽,理難以知。且從子政之言,以性為陰, 情為陽。夫人稟情,竟「有善惡」,不也?自《孟子》以下,至劉 子政,鴻儒博生,聞見多矣。然而論情性,竟無定是。唯 世碩儒公孫尼子之徒,頗得其正。由此言之,事易知, 道難論也。

荀悅申鑒

《雜言》

或曰:「仁義,性也;好惡,情也。仁義常善,而好惡或有惡, 故有情惡也。」曰:「不然。好惡者,性之取舍也,實見於外, 故謂之情爾,必本乎性矣。仁義者,善之誠者也,何嫌 其常善?好惡者,善惡未有所分也,何怪其有惡?凡言 神者,莫近於氣。有氣斯有形,有神斯有好惡喜怒之 情矣,故人。」人當作神「有情」,由氣之有形也。氣有白黑,神有 善惡,形與白黑偕,情與善惡偕。故氣黑非形之咎,情 情當作神惡,非情之罪也。

或曰:「人之於利,見而好之,能以仁義為節者,是性割 其情也。性少情多,性不能割其情,則情獨行為惡矣。」 曰:「不然。是善惡有多少也,非情也。有人於此,嗜酒嗜 肉,肉勝則食焉,酒勝則飲焉,此二者相與爭勝者行 矣。非情欲得酒,性欲得肉也。有人於此,好利好義,義 勝則義取焉,利勝則利取焉,此二者相與爭勝者行 矣。」非情欲得利。性欲得義也。其可兼者則兼取之。其 不可兼者則隻取重焉。若苟隻好而已。雖可兼取。疑闕 「矣。若二好鈞平,無分輕重,則一俯一仰,乍進乍退。」 或曰:「請折於經。」曰:「《易》稱『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是言萬 物各有性也。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是 言情者應感而動者也。昆蟲草木皆有性焉,不盡善 也;天地聖人皆稱情焉,不主惡也。」又曰:「爻彖以情,言 亦如之。凡情意心志者,皆性動之別名也。情見乎辭, 是」稱情也;言不盡意,是稱意也;「中心好之」,是稱心也; 「以制其志」,是稱志也。惟所宜,各稱其名而已,情何主 惡之有?故曰:「必也正名。」

或曰:「善惡皆性也,則法教何施?」曰:「性雖善,待教而成; 性雖惡,待法而消。唯上智下愚,不移其次。善惡交爭, 於是教扶其善,法抑其惡。得施之九品,從教者半,畏 刑者四分之三,其不移大數,九分之一也。一分之中, 又有微移者矣。然則法教之於化民也,幾盡之矣。及 法教之失也,其為亂亦如之。」

或曰:「法教得則治,法教失則亂。若無得無失,縱民之 情,則治亂其中乎?」曰:「凡陽性升,陰性降,升難而降易。 善陽也,惡陰也,故善難而惡易。縱民之情,使自由之, 則降於下者多矣。」曰:「中焉在?」曰:「法教不純,有得有失, 則治亂其中矣。」「純德無慝,其上善也;伏而不動,其次 也;動而不行,行而不遠,遠而能復,又其次也。其下者, 遠而不近也。」凡此皆人性也,制之者則心也,「動而抑 之,行而止之」,與上同性也;「行而弗止,遠而弗近」,與下 同終也。

劉勰新論

《防慾》

「人之稟氣,必有性情。性之所感者情也,情之所安者 慾也。」情出於性而情違性,慾由於情而慾害情。情之 傷性,性之妨情,猶煙冰之與水火也。煙生於火而煙 鬱火,冰出於水而冰遏水。故煙微而火盛,冰泮而水 通。性貞則情銷,情熾則性滅,是以珠瑩則塵埃不能 附,性明則情慾不能染也。故林之性靜,所以動者風 搖之也。水之性清,所以濁者土渾之也。人之性貞,所 以邪者慾眩之也。身之有慾,如樹之有蝎。樹抱蝎則 還自鑿,身抱慾而反自害。故蝎盛則木折,慾熾則身 亡。將收情慾,先斂五關。五關者,情慾之路,嗜好之府 也。目愛綵色,命曰「伐性之斤」;耳樂淫聲,命曰「攻心之 鼓」;口貪滋味,命曰「燻喉之煙」;身安轝駟,命曰「《召蹶》之 機。」五關止四原本恐有脫誤此五者所以養生,亦以傷生。耳目之 於聲色,鼻口之於芳味,肌體之於安適,其情一也。然 亦以之死,亦以之生,或為賢智,或為庸愚,由於處之 異也。譬猶愚者之養魚鳥也,見天之寒,則內魚於溫 湯之中,而棲鳥於火林之上。「水木者所以養魚鳥也, 養之失理,必至燋爛。聲色芳味,所以悅人,悅之過理, 還以害生。故明」者刳情以遣累,約慾以守貞,食足以 充虛接氣,衣足以蓋形禦寒,靡麗之華,不以滑性,哀 樂之感,不以亂神,處於止足之泉,立於無害之岸,此 全性之道也。夫蜂蠆螫指,則窮日煩擾;蚊蟲噆膚,則 通宵失寐。蚊蜂小害,指膚外疾,人入山則避蜂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