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三十七卷目錄
理數部總論二十五
理數鈐〈算人物久近善惡并用日月卦陽圖 百二十爻之數 种放上官議定從中
起算例卦爻數 聲音觀人物數 胎卦爻數例 先天方圖卦體 圓圖乾坤互變 先天
太極圖一節聲音開端之數之圖 分兩圖 交泰圖 四象運行圖 八卦變化圖 以元
經會 以會經運 以運經世 聲音譜 羲文易陰陽數不同〉
學行典第三十七卷
理數部總論二十五
理數鈐〈坎集上〉
《算人物久近善惡并用日月卦陽圖》
人之善惡遠近,只取本生四柱月日,起天地卦,求胎 卦以推之。先從《元會運世陽圖》內,於年卦圖中尋月 卦,看是何卦,是何四爻用事卦爻例自上而下,如在 下,四爻管一月,一爻管七日半,則七日半前屬第四 爻,七日半以後至十五日終屬第三爻,十六日至二 十三日半屬第二爻,二十三日半以後至三十日終 屬初爻,取本生節氣算。此是起天卦,居左,須要卦爻 皆葉。
既得月卦,又從月卦圖中尋日卦,看是何卦何四爻, 卦爻亦自上而下。如在下四爻管一日,則從寅卯辰 時屬第四爻,巳午未時屬第三爻,申酉戌時屬第二 爻,亥子丑時屬初爻。每一爻管三箇時。凡時從寅時 數起。如子丑時生,只作昨夜取卦,不屬今日子時算。 此是起地卦。亦須卦爻皆葉,方可用。
天卦居左,地卦居右,
檢元會運世縱圖,看在何宮內,求胎卦之數若干。又 取本生日辰,以節氣推看,是初氣、中氣。初氣用上體 爻,自上而下,甲己仲起四爻,甲己季起五爻,甲己孟 起上爻。中氣用下體卦,爻亦自上而下,甲己仲起初 爻,甲己季起二爻,甲己孟起三爻。
檢日卦陽圖中,取本身節氣尋胎卦,看所得之卦爻 辭吉凶云何。
檢《先天方圖》,看本卦在何宮,驗其旺相休廢何如,看 其所得胎卦數若干,卻以本生月日數乘胎卦數為 真數。
月數:正月一數,二月二數,十二月為十二數。
其日數以交節氣日時起數,一日一數,二日二數,三 十日為三十數,俱以四乘之,合月日數得若干,以三 十除之,如滿一百數例,去九十,除三箇三十,止用十 數乘胎卦數,是為真數。如不滿三十者,即以此為乘 數。
取本生卦爻數,檢甲申年項下,看本命年庚在何旬 內,橫數歷第幾位,得本命年庚,是幾箇四爻之卦,一 位是一數,二位是二數,十位是十數,三十位是三十 數。看得多少爻數,卻用月日時數乘之。
每月數以十二乘之。
一年十二月
日數以三百六十乘之,
一年三百六十日
時數以四千三百二十乘之,
一年,四千三百二十時。
共計年月日時共得數若干,並胎卦爻數若干,方為 一歲所得卦爻之數。
一歲 十歲, 百歲, 百二十歲。
將前項真數,除萬物數外,一千八百六十六萬二千 四百,即萬物除數。再用一百二十歲數除之,除此萬 物數盡,方為本身所得之數。再用十歲數除之,視餘 有多少,即為爻象算,即其人之壽數。
凡數胎卦爻數者,只於本宮節氣卦爻上起算。假如 冬至生人,得元之元內元之元下,即於冬至復頤數 起,至本命年庚算。如秋分丁未生本命,只於世之元 內元之元下,秋分《遯》《咸》卦數起,歷十四位,得《萃》六二 爻,為胎卦是也,合三爻為定準。胎卦爻數五十九。 凡觀人物之美惡,只以所得卦變推之,陰惡而陽美。 如初得陽卦,變陰卦,是初美而終惡。初得陰卦,變陽 卦,乃初惡而終美。原得陽卦,復變陽卦,始終俱美。原 得陰卦,復變陰卦,則始終俱惡矣。
假如丁未年戊申月丙午日己亥時,係丁未年七月 十五日亥時。自六月二十八日卯時初三刻立秋入 節氣,一十七日九時,卻不從七月初一日起定爻只 從六月二十八日交節初起數之,此是起天卦。居左 須要卦皆葉,如卦不葉,當變卦。如卦葉爻不葉,只變 爻。
今午月卦陽圖,甲申年項下甲辰旬日內橫數至第 二十四位,丁未本命,得七月。《訟卦》二爻初爻,《困卦》上 爻五爻,共四爻,管一月,其本生日辰入節在十五日 以後,當用《困卦》上爻直事。上體《兌》卦,與爻皆葉,不變, 其下體《坎》卦不葉,全變作《離》,成《革卦》。於是上下體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