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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倫之甚乎!且其數雖五十有五,而于陰陽奇偶 方位將安取義乎?此其不可信者三也。班固《五行志》 舉劉歆之說,以「初一曰五行」至「威用六極」六十五字 為《洛書》之本文。以本文為禹之所敘則可,以為龜之 所負而列于背者則不可。夫既有是六十五字,則九 疇之理與其次序亦已燦然明白矣,豈復有白文二 十五,黑文二十,而為戴履、左右肩足之形乎?使既有 是六十五字,而又有是四十五數並列于龜背,則其 為贅疣,不亦甚乎?此其不可信者四也。且箕子之陳 九疇,首以鯀垔洪水。發之者,誠以九疇首五行,而五 行首于水,水未平則三才皆不得其寧,此彝倫之所 為斁也。水既治,則天地由之而立,生民由之而安,政 化由之而成,而後九疇可得而施,此「彝倫之所為敘 也。」彝倫之敘,即九疇之敘者也。蓋《洪範》九疇,原出于 天,鯀逆水性,汨陳五行,故帝震怒,不以𢌿之;禹順水 性,地平天成,故天以錫之耳。先言「帝不𢌿鯀」,而後言 「天錫禹」,則可見所謂𢌿,所謂錫者,即九疇所陳三才 之至理,治天下之大法,初非有物之可驗,有跡之可 求也。豈曰平水之後,天果錫禹神龜而負夫疇乎?仲 虺曰:「天乃錫王勇智」,《魯頌》曰:「天錫公純嘏。」言聖人之 資質,天下之上壽,皆天所賦予,豈必有是物而後可 謂之錫乎?使天果因禹功成,錫之神龜以為瑞,如《簫 韶》奏而鳳儀,《春秋》作而麟至,則箕子所敘,直美禹功 可矣,奚必以鯀功之不成先之乎?此其不可信者五 也。夫九疇之綱,禹敘之,猶羲文之畫卦也;而其目箕 子陳之,猶孔子作彖象之辭以明《易》也。武王訪之,猶 訪太公而受丹書也。天以是理錫之禹,禹明其理而 著之疇,以垂示萬世,為不刊之經,豈有詭異神奇之 事乎?鄭康成據《春秋緯》文有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 以流坤吐地符。」又云:「河龍圖發,洛龜書感。」又云:「《河圖》 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夫聖人但言圖書出于《河》《洛》而 已,豈嘗言龜龍之事乎?又烏有所謂九篇六篇者乎? 孔安國至謂天與禹,神龜負文而出,誠亦怪妄也已。 人神接對,手筆燦然者,寇謙之、王欽若之天書也,豈 所以言聖經乎?此其不可信者六也。然則《洛書》果何 為者也?曰:《河圖》《洛書》皆天地自然之數,而聖人取之 以作《易》者也,于《洪範》何與焉?群言淆亂,質諸聖而止。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者,非聖人之言與?吾以聖 人之言而斷聖人之經,其有弗信者與?劉牧嘗言:「《河 圖》《洛書》同出于伏羲之世,而河南程子亦謂聖人見 《河圖》《洛書》而畫八卦。吾是以知孔安國、劉向、劉歆父 子、班固、鄭」康成之徒,以為《河圖》授羲,《洛書》錫禹者,皆 非也。或曰:「《河圖》之數,即所謂天一至地十者,固也;《洛 書》之數,其果何所徵乎?」曰:「《洛書》之數,其亦不出于是 矣。」是故朱子于《易學啟蒙》蓋詳言之。其言曰:「《河圖》以 五生數,合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 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數統四偶數,而各居 其所。蓋主于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中為主 而外為客,故《河圖》以生居中而成居外。正為君而側 為臣,故《洛書》以奇居正而偶居側。」此朱子之說也。而 吾以為《洛書》之奇偶相對,即《河圖》之數散而未合者 也;《河圖》之生成相配,即《洛書》之數合而有屬者也。二 者蓋名異而實同也。謂之實同者,蓋皆本于天一至 地十之數。謂之名異者,《河圖》之十,《洛書》之九,其指各 有在也。是故自一至五者,五行也;自六至九者,四象 也;而四象即水火金木也。土為分旺,故不言老少,而 五之外無十,此《洛書》之所以止于九也。論其方位,則 一為太陽之位,九為太陽之數,故一與九對也;二為 少陰之位,八為少陰之數,故二與八對也。三為少陽 之位,七為少陽之數,故三與七對也。四為太陰之位, 六為太陰之數,故四與六對也。是則以《洛書》之數而 論《易》,其陰陽之理,奇偶之數,方位之所,若合符節,雖 《繫辭》未嘗明言,然即是而推之,如指諸掌矣。朱子亦 嘗言:「《洛書》者,聖人所以作八卦,而復曰九疇並出焉」, 則猶不能不惑于漢儒經緯表裡之說故也。嗚呼!事 有出于聖經明白可信,而後世弗之信,而顧信漢儒 傅會之說,其甚者蓋莫如以《洛書》為《洪範》矣。吾故曰: 「《洛書》非洪範」也。《河圖》《洛書》皆天地自然之數,而聖人 取之以作《易》者也。

《河圖洛書》
何喬新

馬圖出河,而闡造化之機;《龜書》出洛而示陰陽之妙。 此八卦之本原,九疇之根柢,聖人因之以立教于天 下後世者也。「是故一六水居北,二七火居南,三八木 居東,四九金居西,五十土居中」,此《河圖》之數也。九前 一後,三左七右,二前左,四前右,八後左,六後右,此《洛 書》之數也。《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 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數 統四偶數,而各居其所,蓋主于陽以統陰,而肇其變 數之用也。其皆以五居中者,蓋凡數之始,一陰一陽 而已。陽之象圓,圓者徑一而圍三;陰之象方,方者徑 一而圍四。圍三者以一為一,故參其一陽而為三;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