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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之本,此實理,于其中又分此五者之用。朱子曰:「然。」

《五常》百行,非誠非也,邪暗塞也。

非誠,則五常百行皆無其實,所謂不誠無物者也。靜而不正,故邪;動而不明不達,故暗且塞。 朱子曰:「理一也。以其實有,故謂之誠。以其體言,則有仁義禮智之實;以其用言,則有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實。故曰:五常百行非誠,非也。」蓋無其實矣,又安得有是名乎?

《誠幾德》

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

「道之得於心者謂之德」,其別有是五者之用,而因以名其體焉,即五行之性也。 問:「以誠配太極,以善惡配陰陽,以五常配五行,此理固然;但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則五常必不可謂其出于善惡也。此似只是說得善之一腳。」朱子曰:「此書從頭是配合,但此處卻不甚似。如所謂『剛善剛惡,柔善柔惡』,則確然是也。」

《慎動》

「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也。

所謂「道」者,五常而已。非此則其動也邪矣。

仁義禮智四者,動靜言貌視聽無違之謂純。

仁義禮智,五行之德也。動靜陰陽之用而言貌視聽,五行之事也。德不言信,事不言思者欲其不違,則固以思為主,而必求是四者之實矣。

二程子全書

《五常》

「仁義禮智信五者性也。」仁者全體,四者四支。仁,體也; 義,宜也;禮,別也;智,知也;信,實也。 仁義禮智信,于信 上要言此五事,須要分別出。若仁則固一一所以為 仁。惻隱則屬愛,乃情也,非性也;恕者入仁之門,而恕 非仁也。因其惻隱之心,知其有仁。惟四者有端而信, 無端只有不信,便有信。如東西南北已有定體,更不 可「言信。若以東為西,以南為北,則是有不信;如東即 東,西即西,則無不信。」 問:「四端不及信,何也?」曰:「性中 只有四端,卻無信。為有不信,故有『信』字。且如今東者 自東,西者自西,何用『信』字?只為有不信,故有『信』字。」又 問:「莫在四端之閒?」曰:「不如此說。若如此說時,只說一 箇『義』字,亦得。 仲尼言仁,未嘗兼義,獨于《易》」曰:「立人 之道曰仁與義。」而孟子言仁必以義配。蓋仁者體也, 義者,用也。知義之為用而不外焉,可以語道矣。世之 所論于義者多外之,不然則混而無別,非知仁義之 說者也。

張子理窟

《五常》

仁,不得義則不行,不得禮則不立,不得智則不知,不 得信則不能守,此致一之道也。 大抵人能洪道,舉 一字無不透徹。如義者,謂合宜也。以合宜推之,仁禮 信皆合宜之事,惟智則最處先,不智則不知,不知則 安能為?故要知及之,仁能守之。仁道至大,但隨人所 取如何。學者之仁如此更進,則又至聖人之仁,皆可 言仁。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猶可謂之仁。又如不穿 窬已為義,「精義入神」,亦是義。只在人所洪。

張子正蒙

《神化篇》

義以反經為本,經正則精;仁以敦化為深,化行則顯。 「義入神」,動一靜也。「仁敦化」,靜一動也。「仁敦化」則無體, 義入神則無方。

集釋《應事合宜》本動也,至于無體之神則靜矣。「成性深仁」本靜也,至于變化之妙則動矣。補注反,復也。義以反經為本,經正則義精,精義至于入神,由動而至靜也。神妙于中,故「無方。」敦,厚也。仁以敦化為深,化行則仁顯,顯仁而能敦其化,由靜而之動也。化行于外,故「無體。」方,所也。集解「處事之謂義」,義以復常道為本,不復常道非義也,故以經正而後義精。「存心之謂仁」,其用不獨愛物而已,以敦厚其教化為深,不能化人,仁猶未至也,故必化行而後仁顯。義以處事動也,于處事之義而能研精入神,由粗造精,微而難度,是動一靜也。仁以存心,靜也,發其仁而敦厚其化,由內而外,靜一動也。此言體用相須之妙也。「仁敦化」,則是天下之物皆能隨其大小厚薄而處之,是無定體也;「義入神」,則是萬物之理吾皆能合其精粗隱顯而一之,是無方所也。此言全體大用之妙也。

晦庵語錄

《總論四端》

文公曰:「人只有個仁義禮智四者,是一身綱紐,其他 更無當,于其發處體驗擴充將去。惻隱、羞惡、辭遜、是 非,日閒時時發動,特人自不擴充耳。 四者時時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