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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偽,故曰「天之性。」及其感物而動,則是非真妄,自此分

矣。然非性則亦無自而發,故曰「性之欲。」「動」字與《中庸》 「發」字無異。而其是非真妄,特決於有節與無節、中節 與不中節之閒耳。來教所謂正要此處識得真妄是 也。然須是平日有涵養之功,臨事方能識得。若茫然 都無主宰,事至然後安排,則已緩而不及於事矣。至 謂「靜」字所以形容天性之妙,不可以動靜真妄言,則 某卻有疑焉。蓋性無不該,動靜之理具焉。若專以「靜」 字形容,則反偏卻「性」字矣。《記》以靜為天性,只謂未感 物之前,私欲未萌,渾是天理耳,不必以「靜」字為性之 妙也。真妄又與動靜不同,性之為性,天下莫不具焉, 但無妄耳。今乃欲并與其真而無之,此韓公「道無真 假」之言,所以見譏於明道也。伊川所謂「其本真而靜」 者,真靜兩字,亦自不同。蓋真則指本體而言,靜則但 言其初未感物耳。明道先生云:「人生而靜以上不容 說,纔說性時,便已不是性矣。」蓋人生而靜,只是情之 未發,但於此可見天性之全非真,以靜狀性也。

《答胡廣仲論性槁後》

此篇出於論定之初,徒以一時之見,驟正累年之失, 其向背出入之際,猶有未服習者。又持孤論以當眾 賢,心亦不自安。故自今讀之,尚多遺恨。如廣仲之言, 既以靜為天性之妙,又論性不可以真妄動靜言,是 知言所謂歎美之善而不與惡對者云爾。應之宜曰: 「善惡也,真妄也,動靜也,一先一後,一彼一此,皆以對」 待而得名者也。不與惡對,則不名為善;不與動對,則 不名為靜矣。既非妄,又非真,則亦無物之可指矣。今 不知性之善而未始有惡也,真而未始有妄也,主乎 靜而涵乎動也。顧曰:「善惡、真妄、動靜,凡有對待,皆不 可以言性。而對待之外,別有無對之善與靜焉,然後 可以形容天性之妙,不亦異乎!」當時酬對既不出此, 而他所自言亦多曠闕。如論性無不該,不可專以靜 言,此固是也。然其說當云,性之分雖屬乎靜,而其蘊 則該動靜而不偏,故《樂記》以靜言性則可,如廣仲遂 以靜字形容天性之妙則不可,如此則語意圓矣。如 論程子真靜之說,以真為本體,靜為未感,此亦是也。 然當云下文所謂「未發,即靜之謂也;所謂五性,即真 之謂也。然則仁義禮智信云者,乃所謂未發之蘊而 性之真也與?」如此則文義備矣。

《答劉叔文》

「未有此氣,已有此性,氣有不存,性卻常在。」雖其方在 氣中,然氣自氣,性自性,亦自不相夾雜。至論其遍體 於物,無處不在,則又不論氣之精粗,而莫不有是理 焉,不當以氣之精者為性,性之粗者為氣也。

《答姜叔權》

程子言「性即理也」,而邵子曰「性者道之形體」,兩說正 相發明,而叔權所論,乃欲有所優劣於其閒,則不惟 未達邵子之意,而於程子之語亦恐未極其蘊也。方 君所謂「道者天之自然,性者天之賦予萬物,萬物稟 而受之」,亦皆祖述先儒之舊。蓋其實雖非兩物,而其 名之異則有不可不分者。且其下文有曰:「雖稟而受」 之於天,然與天之所以為天者初無餘欠,則固未嘗 判然以為兩截也。但其曰「道體無為,人心有動」,則性 與心字所主不同,不可以此為說耳。如邵子又謂心 者性之郛郭,乃為近之。但其語意未免太粗。須知心 是身之主宰,而性是心之道理,乃無病耳。

《答吳伯豐》

問:「明道曰:『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纔說 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 孟子說『人性善』是也。伊川曰:『若乃孟子之言善者,乃 極本窮源之性』。」曰:「『以上不容說者,是指天命本體,對 其稟賦在人者而言;極本窮源』者,是就人所稟之正 理,對氣質之性為說。此云『繼之者善』,亦與《通書》所指」 不同,乃《孟子》所謂「乃若其情,可以為善」之意,「四端之 正」是也。

《答汪長孺》

「道無方體,性有神靈。」此語略有意思。但神靈二字,非 所以言性耳。告子所謂生之謂性,近世佛者所謂作 用是性,其失正墮於此,不可不深究也。性立天下之 有,方君之言,正得胡子之意。但引之以明邵子之言, 則為未當耳。今反譏其不得胡子之意,則誤矣。方君 所云天地萬物以性而有,性字,蓋指天地萬物之理 而言,是乃所謂「太極」者,何不可之有?天地雖大,要是 有形之物,其與人物之生,雖有先後,然以形而上下 分之,則方君之言,亦未大失也。而長孺亦非之,過矣。

《答胡季隨》

先訓之嚴,後人自不當置議論於其閒。但性之有無 善惡,則當舍此而別論之,乃無隱避之嫌,而得盡其 是非之實耳。善惡二字,便是天理人欲之實體。今謂 性非人欲,可矣,由是而并謂性非天理,可乎?必曰「極 言乎性之善而不可名」,又曷若直謂之善而可名之 為甚易而實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