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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強為之,則傷其性矣。名亦如之,故偽名者皆欲傷之

者也。人徒知名之為善,不知偽善者為不善也,惑甚 矣。求名有三,少而求多,遲而求速,無而求有,此三者 不僻為幽昧,離乎正道則不獲也,固非君子之所能 也。君子者能成其心,心成則內定,內定則物不能亂; 物不能亂,則獨樂其道;獨樂其道,則不聞為聞,不顯 為顯。故《禮》稱「君子之道,闇然而日彰;小人之道,的然 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厭,簡而文,溫而理,知遠之 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君子之不可及 者,其惟人之所不見乎?夫如是者,豈將反側於亂世, 而化庸人之未稱哉!

梁劉勰新論

《審名》

「言以繹理,理為言本;名以訂實,實為名源。有理無言, 則理不可明;有實無名,則實不可辨。理由言明,而言 非理也;實由名辨,而名非實也。」今信言以棄理,實非 得理者也;信名而略實,非得實者也。故明者課言以 尋理,不遺理而著言;執名以責實,不棄實而存名。然 則言理兼通,而名實俱正。世人傳言,皆以小成大,以 「非為是。傳彌廣而理逾乖,名彌假而實逾反,則迴犬 似人,轉白成黑矣。今指犬似人,轉白成黑」,則不類矣。 專以類推,以此象彼,謂犬似玃,玃似狙,狙似人,則犬 似人矣。謂「白似緗,緗似黃,黃似朱,朱似紫,紫似紺,紺 似黑,則白成黑矣。黃軒四面,非有八目;夔之一足,必 有獨脛。周人玉璞,其實死鼠;楚之鳳凰,乃是山雞。愚 谷智叟,而像頑稱;黃公美女,乃得醜名。魯人縫掖,實 非儒行;東郭吹竽,而不知音。四面一足,本非真實;玉 璞鳳凰,不是定名。魯人、東郭,空濫美稱;愚谷黃公,橫 受惡名。」由此觀之,傳聞喪真,翻轉名實。美惡無定稱, 賢愚無正目。俗之弊者,不察名實,虛傳說者,即似定 真。聞野丈人,謂之田父;河上奼女,謂之婦人。堯漿禹 糧,龍肝牛膝,謂之為肉。掘井得人,言自土而出;三豕 渡河,云「彘行水上。」凡斯之類,不可勝言。故狐狸二獸, 因其名便,合而為一;蛩蛩巨虛,其實;一獸因其詞煩, 分而為二。斯雖成其名而不知敗其實,弗審其詞,而 不察其形。是以古人必慎傳名,近審其詞,遠取諸理, 不使名害於實。實隱於名,故名無所容其偽,實無所 蔽其真,此之謂「正名」也。

《鄙名》

名者,命之形也,言者命之名也。形有巧拙,名有好醜, 言有善惡。名言之善,則悅於人心;名言之惡,則忮於 人耳。是以古人制邑名子,必依善名,名之不善,害於 實矣。昔畢萬以盈大會福,晉讎以怨偶逢禍。然盈大 者不必盡吉,怨偶者不必皆凶,而人懷愛憎之意者, 以其名有善惡也。今野人晝見蟢子者,以為有喜樂 之瑞;夜夢見雀者,以為有爵位之象。然見蟢者未必 有喜,夢雀者未必彈冠,而人悅之者,以其名利人也。 水名盜泉,尼父不漱,邑名朝歌,顏淵不舍;里名勝母, 曾子還軔;亭名柏人,漢后夜遁,何者?以其名害義也。 以蟢雀之微,無益於人,名苟近善,而世俗愛之。邑泉 之大,生人所庇,名必傷義,聖賢惡之。由此而言,則善 惡之義在於名也。昔有貧人,名其狗曰「富」,命其子曰 「樂」,方祭,而狗人於室,叱之曰「富」,出祝曰:「不祥,家果有 禍。」其子後死,哭之曰樂,而不自悲也。《莊公》有人字其 長子曰盜,次子曰敺。盜持衣出耨,其母呼之曰「盜」,吏 因縛之。其母呼「敺敺」,喻吏遽而聲不轉,但言敺敺,吏 因敺之,盜幾至於殪。立名不善而受其弊。審名之宜, 豈不信哉。

顏氏家訓

《名實篇》

「名之與實,猶形之與影也。德藝周厚,則名必善焉;容 色姝麗,則影必美焉。今不修身而求令名於世者,猶 形甚惡而責妍影於鏡也。」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 竊名。忘名者體道合德,享鬼神之福祐,非所以求名 也。立名者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非所以讓名也; 竊名者厚貌深奸,干浮華之虛稱,非所以得名也。 人足所履,不過數寸,然而咫尺之途,必顛蹶於崖岸; 拱抱之梁,每沈溺於川谷者,何哉?為其旁無餘地故 也。君子之立己,抑亦如之。至誠之言,人未能信;至潔 之行,物或致疑,皆由言行聲名,無餘地也。吾每為人 所毀,常以此自責。若能開方軌之路,廣造舟之航,則 仲由之言信,重於登壇之盟;趙喜之降誠賢於折衝 之將矣。 吾見世人,清名登而金貝入,信譽顯而然 諾虧,不知後之矛戟毀前之干櫓也。宓子賤云:「誠於 此者形於彼。」人之虛實真偽在乎心,無不見乎跡,但 察之未熟耳。一為察之所鑒,巧偽不如拙誠,承之以 羞大矣。伯石讓卿,王莽辭政,當於爾時,自以巧密,後 人書之,留傳萬代,可為骨「寒毛豎」也。近有大貴,孝悌 著聲,前後居喪,哀毀踰制,亦足以高於人矣。而嘗以 苫塊之中,以巴豆塗臉,遂使成瘡,表哭泣之過,左右 童豎,不能掩之,益使外人謂其居處飲食,皆為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