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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察識非求之於禮不可。蓋七情中節,十義純熟,則舉動自然合禮。若七情乖僻,人倫有虧,則言動之閒皆失常度矣。有諸中必形諸外也。若不知禮,則無以察其情義之得失於動作威儀之閒矣。

故禮之於人也,猶酒之有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

陳注人以禮而成德,如酒以麯糵而成味。君子厚於禮,故為「君子」;小人薄於禮,故為「小人。」亦如酒之有醇醨也。大全長樂陳氏曰:「糵之於酒,厚則醇,薄則醨,醇則久,醨則壞。禮之於人,厚則君子,薄則小人;君子則安,小人則危。善為酒者,戒其為醨而務其為醇;善為人者,戒其為小人而務其為君子也。

人情者,聖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

陳注禮者,人情之防範。修道之教,莫先於禮。故治人之情,以禮為先務,如治田者,必先以耒耜耕之也。

故禮也者,義之實也。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 有,可以義起也。

陳注實者,定制也。禮者,義之定制。義者,禮之權度。禮一定不易,義隨時制宜,故協合於義,而合當為者,則雖先王未有此禮,可酌之於義而創為之禮焉。此所以三代損益不相襲也。大全張子曰:人情所安即禮也,故禮所以由義起。馬氏曰:「禮者所以體常,義者所以盡變。變者,禮中之權也;常者,義中之經也。」蓋禮義一物耳,體其常則為禮,盡其變則為義,故三代之禮而或素或華者,皆所以變而從時也,要之不違禮之經,義之權而已。黃氏曰:「禮也者,義之實也。禮者為尊卑升降親疏之節。義者,合宜」當理,指的之稱,名實相應,則為正禮。倘有禮而不能合宜當理,是有名而無實。下文云:「協諸義而協」,謂須合義則合禮也。又下云「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亦謂有未立之禮,則取合宜之義而起作之,非為禮修飾之華明矣。

故禮之不同也,「不豐也」,不殺也,所以持情而合危也。

陳注貴賤有等,故禮制不同。應儉者不可豐,應隆者不可殺,所以維持人情,不使之驕縱,保合上下,不使之危亂也。

「先王」能修《禮》以達義,

陳注「修禮以達義」者,修此禮以為教,而達之天下,無不宜也。

《禮器》

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 文也。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陳注先王制禮,廣大精微,惟忠信者能學之。然而纖悉委曲之閒,皆有義焉,皆有理焉。無忠信則禮不可立,昧於義理則禮不可行。必內外兼備而本末具舉,則文因於本而飾之也不為過,本因於文而用之也中其節矣。大全長樂陳氏曰:「有忠有信,則外有主而能正,故曰『禮之本;有義有理,則內有主而能行,故曰『禮之文下』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此忠信所以為禮之本也。孔子去麻冕以從眾,則適於義;從拜下以違眾,則歸於理。此義理所以為禮之文也。」嚴陵方氏曰:「孟子言理義,人心之所同。此以為禮之文者,彼主於」體,此主於用故也。

「《禮》也者,合於天時,設於地財,順於鬼神,合於人心,理 萬物」者也。

陳注「合於天時,天時有生也」,謂四時各有所生之物,取之當合其時。「設於地財,地理有宜也」,謂設施行禮之物,皆地之所產財利也。然土地各有所宜之產,不可彊其地之所無,如此,自然順鬼神,合人心,而萬物各得其理也。

《禮》之以少為貴者,以其內心也。德產之致也。精微觀 天下之物,無可以稱其德者,如此則得不以少為貴 乎?是故君子慎其獨也。

陳注「散齊」「致齊」,「祭神如在」,皆是內心之義。惟其主於存誠,以期感格,故不以備物為敬。所以然者,蓋有見夫天地之德所以發生萬彙者,其流行賦予之理,密緻而精微,即《大傳》所言「天地絪縕,萬物化醇」也。縱使遍取天下所有之物以祭天地,終不能稱其德而報其功,不若事之以誠,敬之為極致。是以行禮之君子,主於存誠於內,以交神明也。「慎獨」者,存誠之事也。大全嚴陵方氏曰:「心一而已,以示禮於外,故有外心焉;以體禮於內,故有內心焉;用心於外,故以多為貴;用心於內,故以少為貴。德之發揚,則其和足以詡萬物矣。詡,言能翕張也。德雖不言而翕張,萬物如之,一翕一張,相濟而和,則大得其理,而功之所施者博矣。以多為貴乃其稱歟,故君子樂於發也。《易》言天地之大德」曰「生」,則天下之物皆德之所生也,故曰「德產。」物生之跡雖粗,而其道則致精;物生之跡雖顯,而其道則致微,故曰:「德產之致也。」精微,德之所致如此,觀天下之物,固無可以稱其德者矣。以少為貴,乃其稱歟?故君子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