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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見得如何,幸更與諸公講論見教。某竊以為今日 「之病,惟此為大,其餘世俗一等近下見識,未足為吾 患也。」

《答劉季章》

昨已具前幅,而細看來書方論董子「功利」之語,而下 句所說曾無疑事,即依舊是功利之見。蓋天下只有 一理,此是即彼非,此非即彼是,不容並立。故古之聖 賢心存目見,只有義理,都不見有利害可計較。日用 之閒,應事接物,直是判斷得直截分明,而推以及人, 吐心吐膽,亦只如此,更無回互。若信得及,即相與俱 「入聖賢之域。若信不及,即在我亦無為人謀而不盡 底心。而此理是非,昭著明白。今日此人雖信不及,向 後他人須有信得及底」,非但一時之計也。若如此所 論,則在我者未免視人顏色之可否,以為語默。只此 意思,何由能使彼信得及乎?然此亦無它,只是自家 看得道義,自不能端的,故不能真知是非之辨。而為 此回。枉不是說時病痛。乃是見處病痛也。試思之如 何。

朱子全書

《義利之辨》

或問義利之別。曰:「只是為己為人之分。纔為己,這許 多便自做一邊去。義也是為己,天理也是為己。若為 人,那許多便自做一邊去。須於日用閒,令所謂義 了然明白。」或言:「心安處便是義。亦有人安其所不當 安,豈可以安為義也!事無大小,皆有義利。今做好 底事了,其閒更包得有多少利私在,所謂『以善為之 而不知其道』」,皆是也。

《答劉季章》

《孟子》說「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便是仁 義未嘗不利。然董生卻說「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 不計其功」,又是仁義未嘗皆利,則自不免去彼而取 此。蓋孟子之言,雖是理之自然,然到直截剖判處,卻 不若董生之有力也。

《答時子雲》

將古今聖賢之言剖析義利處反覆熟讀,時時思省。 「義理何自而來?利欲何從而有?二者於人,孰親孰疏, 孰輕孰重,必不得已,孰取孰舍,孰緩孰急。初看時似 無滋味,久之須自見得合剖判處,則自然放得下矣。」

性理大全

《義利之辨》

程子曰:「利者眾人之所同欲也,專欲益己,其害大矣。 貪之甚,則昏蔽而忘理義,求之極則爭奪而致怨仇。」

大凡出義則入利,出利則入義,天下之事惟義利。

而已。孟子辨舜、蹠之分,只在義利之閒。言閒者,謂 相去不甚遠,所爭毫末耳。義與利,只是箇公與私也, 出義便以利言也。只那計較,便是為有利害。若無利 害,何用計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趨利而 避害,聖人則更不論利害,惟看義當為不當為,便是 命在其中也。所謂利者,不獨財利之利,凡有利心 便不可。如作一事,須尋自家穩便處,皆利心也。聖人 以義為利,義安處便為利。

《張子》曰:「利利於民則可謂利,利於身利於國皆非利 也。利之言利,猶言美之為美,利誠難言,不可一概而 言。」

西山真氏曰:「義者,天理之公也,利者,人欲之私也,二 者如冰炭之相反,然一於義,則利自在其中。蓋義者 宜也,利者亦宜也。苟以義為心,則事無不宜矣,不惟 宜於己,亦且宜於人,人己兩得其宜,何利如之?若以 徇利為心,則利於己必害於人,爭鬥奪攘於是乎興, 己亦豈能享其利哉?《大學》所謂利,專指財利而言。 伊」川先生云:「利不獨財利之利,凡有一毫自便之心 即是利。」此論尤有補於心術之微。至南軒先生又謂: 「無所為而為皆義也,有所為而為即利也。」其言愈精 且微,學者不可不知也。且如見赤子入井,有惻隱之 心,此乃天理自然形見,非有所為而然,此即義也。若 有一毫內交要譽之心,即是有所為而為,即利心也。 二者相去毫釐之閒,而公私邪正之分,則天淵矣。故 朱子謂:「南軒此語,乃發先賢所未發,有功於聖門,學 者所宜深味也。」學者存心行事,則當以義理為主。 義所當然,雖害不卹;義所不當然,雖利不計。如此方 合乎天理之正。若此心一出一入於義利之閒,終是 為利所勝。正如白黑相和,「黑必揜白。薰蕕共器,蕕必 揜薰。」立志之初,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