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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曲而不失正者,以民為本也。」

《莊子徐無鬼篇》:「直者中繩,曲者中鉤。」

《呂氏春秋自知篇》: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 必規矩;人主欲自知,則必直士。魏文侯燕飲,皆令諸 大夫論己,或言君之智也。至於任座,任座曰:「君不肖 君也,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 君之不肖也。」次及翟黃,翟黃曰:「君,賢君也。臣聞其主 賢者,其臣之言直,今者任座之言直,是以知君之賢 也。」

《素書「遵義」章》,曲上無直下。

《潛夫論考績》篇:「曲木惡直繩,重罰惡明證。」此群臣所 以苛㹅猥而惡考績也。 西疇常言:「近世長民者,每立抑強扶弱之論,往往所 行多失之偏,未免富豪有辭於罰。夫強弱何常之有? 固有貲厚而謹畏者,有怙貧而亡藉者,當置強弱而 論曲直可也。直者伸之,曲者挫之,一當其情,人誰不 服?」

《玉笑零音》。麒麟麋鹿有角同也,然麒麟不能為麋鹿 之解角;君子小人有心,同也,然君子不能為小人之 易心。繩之生也曲,其用也必直;人之生也直,其用也 或曲。

曲直部外編

《括異志》:眉山主簿高公有愛子眉郎,甚慧,不幸早喪, 心甚悼之。公忽暴卒,復甦,言至陰府,初為二吏來召, 引至一處,如州城若官府所。俄見一人著道服,手持 數珠而出,主簿近視,乃其父也,責之曰:「汝有不公當 事,還曾知否?」主簿曰:「何事不公當也?」父曰:「斷遞鋪殺 人事,不窮其理,以直為曲,所以天奪汝愛眉兒見亦 在此。汝有陰騭,天未遽奪汝壽。汝今還世,切須事君 則忠,事長則順,不可為己營私,不可以直為曲。戒殺 戒酒,戒嗔戒怒。但依吾教則盡天年,不然則壽祿皆 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