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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齊民」 ,德者,義理也。義理非禮不行,故欲以德道民者,必以禮齊民,二者之決,而王伯分矣。人君於此,不可不審。此一正君而國定之機也。

此說亦善。然「先王非無政刑也。」不專恃以為治耳。

孔氏之門,雖所學者有淺深,然皆以誠實不欺為主。子曰:「由誨汝知之乎?」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教之以誠也。若未得為得,未信為信,是謂自欺。如此人者,其本已差,安可與入道?樊遲問知,孔子既告之矣,又質之子夏,反覆不知,已不敢以不知為知也。凡此皆為學用力處。

此說亦善。

「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諂於鬼,則於人可知矣。

推說則如此。亦可。但本文「諂」字。止謂諂于鬼神耳。

自「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 至「季氏旅於泰山」 五段,皆聖人欲救天理於將滅,故其言哀痛激切,與《春秋》同意。

此說亦善。

夏、殷之禮,杞、宋固不足徵,然使聖人得時得位,有所制作,雖無所徵,而可以義起者,亦必將有以處之。為是言者,恐後生以私意妄議先王典禮耳。

夏、殷之禮,夫子固嘗講之,但杞、宋衰微,無所考以證 吾言耳。若得時有作,當以義起者,固必有以處之。但 此言之發,非為後生妄議而云耳。

「身有死生,而性無死生」 ,故「鬼神之情,人之情也。」

死生鬼神之理,非窮理之至未易及。如此所論,恐墮 於釋氏之說。性固無死生,然「性」字須子細理會,不可 將精神知覺做性字看也。

「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 ,吾何以觀之哉?寬、敬、哀,皆其本也。聖人觀人必觀其本,實不足而文有餘者,皆不足以入道。

此說得之。

心有所知覺則明,明則公,故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仁者固有知覺,然以知覺為仁,則不可。更請合「仁義 禮智」四字思惟,就中識得「仁」字乃佳。

一念之善,則惡消矣。一念之惡,則善消矣。故曰:「苟志於仁,無惡也。」 又曰:「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此意亦是。然語太輕率。似是習氣之病。更當警察療 治也。

行不由道而得富貴,是僥倖也,其可苟處乎?行不由道而得貧賤,是當然也,其可苟去乎?然則君子處貧賤富貴之際,視我之所行如何耳。行無愧於道,去貧賤而處富貴可也。故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當以「不以其道」 為一句,「得之」 為一句。

此章只合依先儒說,「有得富貴之道,有得貧賤之道」 為是。張子韶云:「此言君子審富貴而安貧賤,亦甚簡 當。」

「朝聞道,夕死可矣。」 天下之事,惟死生之際不可以容偽,非實有所悟者,臨死生未嘗不亂。聞道之士,原始反終,知生之所自來,故知死之所自去。生死去就之理,了然於心,無毫髮疑礙。故其臨死生也,如晝夜,如夢覺,以為理之常然,惟恐不得正而斃耳,何亂之有?學至於此,然後可以託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

此又雜於釋氏之說,更當以二程先生說此處熟味 而深求之,知吾儒之所謂道者,與釋氏迥然不同,則 知「朝聞夕死」之說也。

「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君子安於德義,如小人之安於居處;君子安於法度,如小人之安於惠利。心之所安一也,所以用其心不同耳。

此蘇氏說之精者,亦可取也。

放於利而行多怨。利與害為對,利於己必害於人,利於人必害於己。害於己則我怨,害於人則人怨,是利者怨之府也。君子循理而行,理之所在,非無利害也,而其為利害也公,故人不得而怨,人且不得而怨,而況於己乎?

此說得之。

「德不孤中,德也。中必有鄰。」 夫子之道,至今天下宗之,非有鄰乎?

此說非是。

「心本仁,違之則不仁。」 顏子「三月不違仁」 ,不違此心也。

熟味聖人語意,似不如此,然則何以不言「回也其身, 三月不違心」乎?

凡人有得於此,必有樂於此。方其樂於此也,寢可忘也,食可廢也,蓋莫能語人以其所以然者,唯以心體之,乃可自見。周濂溪嘗使二程先生求顏子所樂者何事,而先生亦謂顏子不改其樂。其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