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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弟乃推行仁道之本。「仁」字則流通該貫,不專主於 孝弟之一事也。但推行之本,自此始耳。「為」字蓋推行 之意,今以對「乃」字立文,恐未詳《有子》之意也。程子曰: 「論行仁則以孝弟為本,論性則以仁為孝弟之本。」此 語甚盡。

「手舞足蹈」,所論得之,然李說亦有不可廢者,今注於 其下,則理自明矣。其閒句意小有未安處,欲更定「躍 如也」,為「左右逢原」,「神明其德」,為「從容中道如何。」 「乘輿濟人」之說,與熹所聞於師者相表裡,但不必言 姦人,聖賢所警,正為仁人君子釐毫之差爾,姦人則 尚何說哉?諸若此類,稍加密察為佳。「辟除」之辟,乃趙 氏本說,與上下文意正相發明,蓋與舍車濟人正相 反也。此段注釋,近略,稍詳,於舊略云,「惠謂私恩小利, 政則有公平正大之體,綱紀法度之施焉。惠而不知 為政者,亦仁心仁聞,而不能擴充以行先王之道云 爾。」又云「十月成梁」,蓋時將沍寒,不可使民徒涉,又「農 功既畢,可以役民之時,先王之政細大具」舉,而無事 不合民心,順天理,故其公平正大之體,綱紀法度之 施,雖纖悉之閒,亦無遺恨如此,豈子產所及哉?諸葛 武侯之治蜀也,官府次舍,橋梁道路,莫不繕理,而民 不告勞。蓋其言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其亦庶幾 知為政矣。又云:「君子能行先王之政,使細大之務無 不畢舉,則惠之所及亦已」廣矣。是其出入之際,雖辟 除人使之避己,亦上下之分,固所宜然,何必曲意行 私,使人知己出然後為惠,又況人民之眾,亦安得人 人而濟之哉!

有故而去,非大義所係,不必深為之說。臣之去國,其 故非一端。如曰「親戚連坐」,則先王之制,父子兄弟,罪 不相及,亦豈有此事哉?但昔者諫行言聽,今也有故 而去,而君又加禮焉,則不得不為之服矣。樂毅之去 燕,近之。

《非禮義》之禮義,所論善矣,但以為其心皆在於異俗 而邀名則不必皆然。蓋有擇焉不精,以為善,而為之 者知言,所謂緣情立義,自以為由正大之德而不知 覺者也。此句之失,與《論子產而指姦人》相類。

《孟子》「鄙王驩而不與言」,固是,然朝廷之禮既然,則當 是之時,雖不鄙之,亦不得與之言矣。鄙王驩事於出 弔處已見之。此章之意,則以朝廷之禮為重。時事不 同,理各有當,聖賢之言無所苟也。豈為愧眾人為已 甚,而始以是答之哉!正所以明朝廷之禮而警眾人 之失也。

「象憂喜亦憂喜」,此義《集解》之說,初若不明,及細玩之, 則詞不達意之罪也,今略改定云。言舜喜象之來,非 不知其將殺己,但舜之心,見其憂則亦憂,見其喜則 亦喜,今見其喜而來,故亦為之喜。蓋雖明知彼之將 殺己,而自我觀之,則吾弟耳。兄弟之愛,豈終能忘也 哉?或曰云云。愚聞之師曰:兄弟之親,天理人倫,蓋有 本然之愛矣。雖有不令之人,傲狠鬥鬩於其閒,而親 愛之本心則有不可得而磨滅者。惟聖人盡性,故能 全體此理,雖遭橫逆之變,幾殺其身,而此心湛然,不 少搖動。伊川先生所謂云云,正為此耳。或者之云固 善,然恐非所以語聖人之心也。如此言之,莫稍盡否? 「罔」訓蒙蔽,得之「方」訓術數,恐未是。罔「以非其道」者,獨 非術數耶?蓋愛兄放魚,欺以其方也;市有虎,曾參殺 人,罔以非其道也。君子不逆詐,故可欺。然燭理明,故 彼以「無是道」之語來,則豈得而蒙蔽哉?

艾讀為乂。《說文》云:「芟,草也。」從丿乀,左丿右乀,芟草之 狀,故六書為指事之屬。自艾淑艾,皆有斬絕自新之 意。「懲乂」創乂,亦取諸此,不得復引彼為釋也。

「金聲玉振」之說未安。金聲,博學之事,玉振則反約矣。 反約者,不見始終之異,而始終之理具焉。如射畢而 觀破的之矢,不見其巧力,而巧力皆可見,故下文又 以射譬之。若以金聲始隆終殺,兼舉博約之事,則玉 振無所用矣。愚意如此,亦恐未盡,俟更思之。

《尚友章》所謂「口道先王語,而行如市人」者,恐非《孟子 尚友》之所取。以論其世者,正欲知其言行之曲折精 微耳。

《桐梓》之說甚善,但不必分身、心為兩節。又以本根為 譬,似太拘滯。蓋言身則心具焉,「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是也。今但云「以理義養其心,則德尊而身安矣」,意亦 自見。

「狼疾」之訓甚善,然古字多通用,不必言誤也。如《孟子》 中「由」、「猶」二字,常互用之。

「天爵」二說,其一極善,其一未安,亦由《集解》之說自不 明白,有以致疑。今改其答辭曰:亦視其心之所存者 如何耳。若假仁要利之心不去,則夫不捨其天爵者, 亦將以固其所得之人爵而已,是或可以幸而不至 於亡,然根於鄙吝之私,是豈可以入堯舜之道哉?必 也真知固有之可貴,而寖忘其假仁要利之私,則庶 「乎其可矣。」大抵假仁與「利仁」不同,須曉析不差,然後 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