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移闕次,不一而止,倍費生成之力,仰累公平之政, 此又熹之所大懼也。若使稍堪勉彊,豈復更辭敢避, 以招尤取鬧,而自棄於明時,實以所苦。目疾浸以增 加。臨漳雖名事簡,然一郡千里,生齒萬數,獄訟財計, 所繫不輕,若以愛身之故,漫不加省,而委之他人,豈 得自安?若欲一一親臨,則竊自揆度,決有所不能堪 者。前日所以力辭江東之行,良以此故。竊意為熹言 者,亦未究知其實,而或雜以他說,是以丞相雖已憐 之,而猶未深信其必然也。以熹今日精力之所堪,惟 有奉祠一官,可竊升斗之祿,又復惟念君相之恩隆 厚至此,而熹必求閒退,固執不回,則或者之論,必又 有以為羞薄詔令而加以傲上無禮之罪者。是以今 日冒昧瀆聽,不敢專以祠祿為請,蓋已出怵迫無聊 之計,而陷於貪冒苟求之譏矣。伏惟丞相試加察焉, 賜之一言,明其實疾,而復與之祠官之祿,使得休養 神明,避遠讒謗,庶幾未死之閒,及見丞相格君定國 之效,使群邪屏伏而眾賢彙進,姦言熄滅而公論顯 行,國勢尊崇於上,民心悅豫於下,則熹雖在田野之 中,亦得以安心肆意,明目開口,為太平之民。其與懷 抱憂畏,側肩屏息,以寄其身於吏民之上者,屈伸苦 樂,萬萬不侔矣。若丞相亦以熹前所疑,有不得不慮 者,則祠」官之請,願垂意焉。然此以為甚不得已之計, 萬一近地或無見缺,則又不必謄那增劄,以致人言。 但與祠官,乃其舊物,縱使得罪,亦易辭也。熹未嘗有 一日灑掃之勞於門下,而丞相知之之深,念之之悉, 至於如此,故熹不敢不盡其愚。伏惟丞相擇而處之, 千萬幸甚。
《答汪尚書書》
「熹孤賤無庸,學不加進,而戅愚日甚,與世背馳,自度 不堪當世之用久矣。往者猶意明公來歸,必將有以 上正君心,下起頹俗,庶幾或可效其尺寸,以佐下風。 是以未敢決然遂為自屏之計。而今也明公之歸,亦 既累月矣,似又未有以大慰區區平昔之望,則熹也 尚復何望於他人,而可輒渝素守,以從彼之昏昏哉? 所以深不獲已而有前書之請。非獨自為,亦欲明公 識察此意而圖其新耳。今承誨飭之勤,敢不深體至 意?然熹愚,竊謂明公必欲引內其身,不若聽用其言。 言行矣,則其身之出也,可以無所愧;其不出也,可以 無所恨。若言不用,道不合,顧踽踽然冒利祿而一來, 前有厚顏之愧,後有駭機之禍,熹雖」至愚,獨何樂乎 此而必為之,而明公亦何取乎熹而必致之也?抑明 公之教熹曰:「既到之後,若有未安,則在我矣。」兩得元 履書,亦以公言見告如此。此則明公愛熹之深,而所 以為熹謀者反未盡也。夫事之可否,方雜乎冥冥之 中而未知所決,則姑為之以觀其後可也。今此身之 不可仕,仕路之不見容已昭然矣,尚何待於既至,然 後有所未安耶?古之君子,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今 身在山林,尚恐不能自主,況市朝攪擾之域!當世之 大人君子,至是而失其本心者,踵相尋也。若熹者,又 可保其不失耶?故熹深有所不能無疑於明公之計, 惟前書之懇,敢因是而復有請焉。如蒙矜許,固為大 幸,若「其不遂,則熹豈敢坐違朝命而不一行?但老人 年來多病,既不敢勞動登途,又不敢遠去膝下,只此 一事,便自難處。藉令單行至彼,就職則便被拘縻,不 就則重遭指目;就職之後,遽去則又似無說,不去則 自違素心。凡此曲折,皆已思之爛熟,其勢必至顛沛, 無可疑者。」伏惟明公以其所以見愛之心施之於此 而為之謀,則必有所處矣。然熹亦非必欲祠祿,若荒 僻無士人處,教官少公事處,縣令之屬,似亦可以藏 拙養親,但恐無見闕耳。窮空已甚,若有數月之闕,既 不可待,又不若且作祠官之為便也。復因徐倅便人 拜啟。區區底蘊,敢盡布之,伏惟明公察焉。
又
「熹學不加進,而迂戾日甚,特以去違門牆之久,明公 不深知,猶復以故意期之。移書招徠,詞旨篤厚。此見 高明好賢樂善之意有加於前,而熹無以堪之,徒自 懼耳。區區之懷,所欲陳者,所附徐倅書,已索言之,但 不知向託元履《致丞相書》及《申省狀》等,曾一一投之 否?度可否之報,必已有所定,然未知諸公所以必欲」 其來,何謂也哉?以為欲行其道,則熹學未自信,固無 可行之道;今日所處,人得為之,又非可行之官。且諸 公皆以耆德雋望服在大僚,而紀綱日紊,奸倖肆行, 未有能過之者,又非有可行之效也。以為欲榮其身, 則使熹捐親而仕,舍靈龜而觀朵頤;隨行逐隊,則有 持祿之譏;卬首信眉,則有出位之戒。是亦何榮之有 哉!凡此數者,久已判然於胸中,往時猶欲以明公卜 之,是以未敢決然為長往之計。今明公還朝期年諸 事又且如此,則熹亦豈待視一魏元履而為去就哉! 然聞元履數有論建,最後者尤切,至若一旦真以此 去,則有志之士雖欲不視之以為去就,亦不可得矣。 蓋出處語默固不必「同,然亦有不得不同者,皆適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