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是亦為政矣。
袁采世範
《處世》
世有無知之人,不能一概禮待鄉曲,而因人之富貴 貧賤,設為高下等級。見有資財、有官職者,則禮恭而 心敬。資財愈多,官職愈高,則恭敬又加焉。至親貧者 賤者,則禮傲而心慢,曾不少顧卹。殊不知彼之富貴 非我之榮,彼之貧賤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別如此 長厚?有識君子必不然也。 人之性行,雖有所短,必 有「所長。」與人交游,若常見其短而不見其長,則時日 不可同處。若常念其長而不顧其短,雖終身與之交 游可也。 人有詈人而人不答者,人必有所容也,不 可以為人之畏我,而更求以辱之。為之不已,人或起 而我應,恐口噤而不能出言矣。人有訟人而人不校 者,人必有所處也,不可以為人畏我,而更求以攻之。 為之不已,人或出而我辯,恐理虧而不能逃罪矣。 親戚故舊,人情厚密之時,不可盡以密私之事語之, 恐一旦失歡則前日所言皆他人所憑以為爭訟之 資。至有失歡之時,不可盡以切實之語加之,恐忿氣 既平之後,或與之通好結親,則前言可愧。大抵忿怒 之際,最不可指其隱諱之事,而暴其父祖之惡。吾之 一時怒氣所激,必欲指其切實而言之,不知彼之怨 恨深入骨髓。古人謂「傷人之言,深於矛戟」是也。俗亦 謂「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實。」 與人交游,無問高下, 須常和易,不可妄自尊大,修飾邊幅。若言行崖異,則 人豈復相近。然又不可太昵狎,樽酒會聚之際,固當 歌笑盡歡,恐嘲譏中觸人忌諱,則忿爭興焉。
朱子大全集
《答劉平甫》
「比來遊從稍雜,與此曹交處,最易親狎,而驕慢之心 日滋,既非所以養成德器,其于觀聽,亦自不美,所損 多矣。有國家者,猶以近習傷德害政,況吾徒乎!然亦 非必絕之,但吾清心省事,接之以時,遇之以禮,彼將 自疏,如僕輩固不足道。」然平甫亦嘗見衡門之下,有 雜賓乎?以禮來者,禮接之;亦嘗有留連酒炙,把臂並 遊,對床夜語者乎?此不足為外人道也。但欲平甫自 知而節之,若徒暴露于外,而無見聽之實,但使眾怨 見歸,為僕作禍耳。千萬幸察!裴丈正歲出山來,幸為 道區區。此公勁直,凡所告戒,千萬信受。如聽熹言之 悠悠恐不能堪耳。
又
「相聚一年,所進業殊少,所當為而未為者殊多。今又 疾病如此,羸頓勢未能出。與兄相聚相聚,亦思索講 究未得,恐負《太碩》人與共甫兄相責望之意。特復奉 白,幸惟思之!無事勿出入。」蓋共甫兄不在宅中,別無 子弟,門戶深闊,事有不可勝虞者,不惟惰遊廢業為 不可,賓客至者談說戲笑,度無益于身,事家事者少 酬酢之,則彼自不來矣。切祝且溫習勿廢,使有常業 而此心不放,則異日復相聚,亦易收拾。試思自去冬 以來已過之日多少?其閒用心處放蕩幾何,存在幾 何?則亦足以自警矣。
王達筆疇
《處世》
「我以厚待人,人以薄待我,匪薄也,我厚之未至也;我 以禮接人,人以虐加我,匪虐也,我禮之未至也。厚也, 禮也,自我行之;薄也,虐也,由我召之,彼何罪耶?然則 厚矣,禮矣,彼復薄虐者,乃我命也,彼何罪耶?是故不 怨天,不尤人,庶幾君子乎!」 以言譏人,此學者之大 病,取禍之大端也。夫君子之存心,皆天理也。天理存 則心平而氣和,心平而氣和,則人有過,自能容之矣, 尚何用言譏之哉?大抵好以言譏人者,必其忮心之 重者也。惟其忮心之重也,所以見人富貴則忌之,見 人聲名則疾之。忌之疾之之心,蓄之于平日,譏之激 之之言,發之于尋常也。殊不知結怨已深,搆禍已稔, 身亡家破,不可已矣。是故君子貴乎養心焉。稠人廣 坐之中,不可極口議論。逞己之長,非惟惹妒,抑亦傷 人。豈無有過者在其中耶?議論到彼,則彼不言而心 憾。且如對官長而言清,則不清者見怒;對朋友而言 直,則不直者見憎。彼不自責,其將謂吾有意而為之 矣。彼或有禍,我能免乎?惟有簡言語,和顏色,隨問即 答者庶幾耳。 君子不可以己之長,露人之短。天地 閒長短不齊,物之自然也。蕞爾之軀,豈能事事而長 哉?必欲炫己之長,露人之短,則跬步而成讎矣。何也? 「諱莫諱乎己之短,樂莫樂于人之掩其短。彼既揚我 短矣,不憾者千百中一人耳。」然則言人之短者,可謂 之種。禍 人之病,在乎好談其所長。長于功名者,動 輒誇功名;長于文章者動輒誇文章,長于遊歷者動 輒誇其所見山川之勝,長于刑名者動輒誇其讞獄 之情。此皆露其所長而不能養其所長者也。惟智者 不言其所長,故能保其長。 君子之處世,不可有輕 人之心,亦不可有上人之心。懷輕人之心者類乎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