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0 (1700-1725).djvu/105

此页尚未校对

八年癸酉,先生四十二歲冬十月至滁州,日與門人 遨遊瑯琊瀼泉閒,月夕環龍潭而坐者數百人,歌聲 振山谷,舊學之士日益至。

九年甲戌。先生四十三歲。四月陞南京鴻臚寺卿。是 年專以「致良知」訓學者。

十年乙亥,先生四十四歲,立再從子正憲為後。先生 與諸弟守儉、守文、守章,皆未舉子。龍山公擇守信子 立之,時年八齡。八月,擬《諫迎佛疏》。時遣宦者劉允乘 傳往迎佛徒,允奏請鹽七萬引以為路費,許之。輔臣 楊廷和執奏不聽。先生擬疏欲上,後止疏請告。是年, 祖母岑太夫人年九十有六,疏凡再上。

十一年丙子,先生四十五歲。九月,陞都察院左僉都 御史,巡撫南贑、汀、漳等處。王思輿語季本曰:「陽明此 行,必立事功。」本曰:「何以知之?」曰:「吾觸之不動矣。」 十二年丁丑,先生四十六歲。正月至贑州,經萬安,有 賊數百沿途劫掠,商舟不敢進。先生乃聯商艦,結為 陣勢,揚旗鳴鼓,如趨戰狀。賊懼,羅拜呼曰:「饑荒流民, 乞求」賑濟。先生令人諭之曰:「至贑後,即差官撫插,各 安生理。毋作非為,自取戮滅。」賊皆散歸。先生入贑日, 即選募民兵,行《十家牌》法。先是,贑民為洞賊耳目,官 府舉動,賊必先聞。軍門一老隸作奸,尢甚;先生知之, 呼入密室,使自擇生死。隸吐實,先生許以不死。試所 言悉驗。先生於是盡得賊情。二月,平漳寇。四月,班師。 時三月不雨,先生駐軍上杭,禱於行臺。及班師,一雨 三日。有司請名行臺之堂曰「時雨堂。」五月,立兵符。奏 設平和縣治於河頭、移小溪巡檢司於枋頭。六月,請 疏通鹽法。九月,改提督南贑、汀、漳等處軍務;欽給旗 牌,得便宜行事。先是,先生申明賞罰,疏以旗牌便宜 為請;有笑其迂者。獨王公瓊曰:「朝廷此等權柄,不與 此等人又將誰與?」覆疏得旨,悉從之。以平漳寇功,陞 俸一級,賞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裏,疏處南贑商稅。十 月,平橫水、桶岡諸寇。賊首謝志珊就擒,先生問之曰: 「汝何得黨類之眾若此?」志珊曰:「亦不容易。」平生見世 上好漢,斷不放過,必多方鉤致之,或周其急,或逞其 嗜好。

「待其懷德,與之謀,無不應矣。」先生顧謂門人曰: 「吾儒求友之切,亦當如是。」十二月班師。奏設崇義縣 治于橫水,增茶寮隘、上堡、鉛廠、長龍三巡檢司。 十三年戊寅,先生四十七歲。正月征三浰。三月,平大 帽、浰頭諸寇。四月班師,立社學。五月奏設和平縣治 於和平峒,改和平巡檢司於浰頭。六月以平橫水、桶 岡功,陞右副都御史,廕一子錦衣衛,世襲百戶。七月, 刻古本《大學》,刻《朱子晚年定論》。八月,門人薛侃,刻《傳 習錄》。九月,修「濂溪書院。」十月,舉「鄉約。」十一月,再請疏 通鹽法。

十四年己卯,先生四十八歲。六月奉敕勘處福建叛 軍。十五日至豐城,聞寧王宸濠反,遂返吉安。值南風 急,舟弗能前,乃焚香拜泣,告天曰:「天若哀憫生靈,許 我匡扶社稷,願即返。風若無意,斯民守仁,無生望矣。」 須臾,風漸止,北帆盡起。濠遣兵追先生,先生潛入漁 舟,得脫。十九日至吉安,上疏告變。慮濠順流窺建業, 犯京師。兩都倉卒無備,思以計紿濠,使遲留旬月。於 是偽為火牌公文閒諜等先後設法,故聞於濠。濠果 疑懼。先生一日發牌票二百餘,左右莫知所往。二十 一日,叛黨方熾,恐中途有阻,再告變。先生起兵,未奉 成命,上《便道省葬疏》。七月初五日,疏上《宸濠偽檄》。十 三日,率伍文定等傳檄四方,起兵發吉安。十五日,大 會于樟樹。遣奉新縣知縣劉守緒襲破濠伏兵于新 舊墳廠。十九日,發市㲼,二十日,拔南昌。二十四日,與 賊戰於鄱陽湖之黃家渡。二十五日,戰於八字腦。二 十六日,獲濠於樵舍。江西平。當是時,南京都御史李 克嗣飛章告急,集廷臣會議,猶不敢斥言濠反。獨兵 部尚書王瓊曰:「豎子素行不義,今倉卒舉亂,殆不足 慮。王守仁據上流躡之,成擒必矣。」乃疏請下詔削濠 屬籍,正賊名,請命將出師,趨南都。時群小導上親征。 有旨:「不必命將,朕當親率六師,奉天征討。」假威武大 將軍、鎮國公行事。令太監張永、張忠、安邊伯許泰、都 督劉暉率京邊官軍萬餘以從,給事中祝續、御史張 綸隨軍紀功。八月十六日上疏諫止親征。是日再乞 便道省葬,不允。九月十一日發南昌,獻俘如京師。時 忠泰等議將逆濠縱還湖中,俟上親與之戰,而後奏 凱論功。先生不聽,乘夜過玉山。適張永候于杭,先生 見永謂曰:「江西之民久遭濠毒,既經大亂,繼以旱災, 又加以京邊官軍供應不支,必逃聚山谷為亂,天下 將成土崩之勢。公素委心朝廷,得無念耶?」永曰:「然。吾 之此出,欲調護左右,以默輔聖躬,非為掩功來也。但 皇上天性順其意猶可挽回。若逆之徒,激群小之怒, 無救于天下大計矣。」先生信其無他,以濠付之。稱病 西湖淨慈寺。十一月奉敕巡撫江西,返南昌。時忠泰 等在江西,百計搜羅,續綸又望風附會,肆為飛語。先 生既還,北軍肆坐慢罵,或故衝道起釁。先生一不為 動,愈待以禮。密令居人移家於鄉,而以老羸應門。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