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0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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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舉葉翥、倪思、劉德秀奏論文弊,復言:「偽學之魁,以 匹夫竊人主之柄,鼓動天下,故文風未能丕變。乞將 《語錄》之類並行除毀。」是科取士,稍涉義理者,悉見黜 落。《六經》《語》《孟》《中庸》《大學》之書,為世大禁。士子避時所 忌,文氣日卑。臺諫洶洶,爭欲以朱子為奇貨。門人楊 道夫聞鄉曲射利者多撰造事跡,以投合言者之意, 亟以書告。朱子報曰:「死生禍福,久已置之度外,不煩 過慮。」然久之相顧不敢發。獨胡紘草疏將上,會遷去 不果。沈繼祖以追論伊川得為察官,紘以槁授之。繼 祖銳於進取,意謂立可致富貴,遂奏乞褫職罷祠;從 之。作《皇極辨後記》。是歲始修禮書,名曰《儀禮經傳通 解》。其書大要以《儀禮》為本,分章附疏,而以小戴諸義 各綴其後。其見於他篇及他書可相發明者,或附於 經,或附於義。其外如《弟子職》《保傅傳》之屬,又自別為 篇,以附其類。其目有《家禮》《鄉禮》《學禮》《邦國禮》《王朝禮》 《喪禮》《祭禮》《大傳》《外傳》,其大體已具者蓋十七八。先是, 草奏欲乞修三禮,曰:「遭秦滅學,禮樂先壞。漢、晉以來, 諸儒補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 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 《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說耳。前此猶有《三禮 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通習而知其 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 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諸生 又不過採其虛文,以供應舉。至於其閒,亦有因儀法 度數之實而立文者,則惑幽冥而莫知其源,一有大 議,率用耳學臆斷而已。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 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 不知其為闕也。故臣頃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 其說,欲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 有及於禮者,皆以附於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之 說略有端緒,而私家無書「檢閱無人抄寫,久之未成。 會蒙除用,學徒分散,遂不能就。而鍾律之制,則士友 閒亦有得其遺意者。竊欲更加參考,別為一書,以補 六藝之闕,而亦未能具也。欲望聖明,特詔有司,許臣 就祕書省闕借禮樂諸書,自行招致舊日學徒十餘 人,踏逐空閑官屋數閒,與之居處,令其編類,可以興 起廢墜,垂之永久,使士知實學,異時可為聖朝制作 之助,則斯文幸甚。」會去國不及上

三年丁巳,朱子六十八歲正月,跋《河圖》《洛書》,拜命表, 謝別蔡元定於寒泉。《周易參同契考異》成,郡縣逮捕 元定甚急,元定色不為動。既行,朱子與嘗所遊百餘 人會別淨安寺,坐方丈,寒暄外無嗟勞語,坐客感嘆, 有泣下者。朱子微視元定,不異平時,因曰:「朋友相愛 之情,季通不挫之志,可謂兩得之矣。」明日獨與元定 會宿寒泉,相與訂正《參同契》,終夕不寐。是歲《韓文考 異》成。

四年戊午,朱子六十九歲,集書傳。「十二月乞致仕,以 年及七十,申建寧府,乞保明申奏致仕。」記外祖《祝公 遺事》。

五年己未,朱子七十歲。四月,詔從所請。朱子初疑名 在謫籍,不敢陳請,繼以尚帶階官,義當納祿。有旨依 所乞,守朝奉大夫致仕。有《致仕謝表》,始用野服見客。 十二月,作《皇考朱公行狀》。

六年庚申,朱子七十一歲正月作《聚星亭贊》。三月辛 酉,改《大學誠意章》。甲子以疾終於正寢前夕,癸亥精 舍諸生入問疾,告之曰:「誤諸君遠來,然道理亦止是 如此,但相倡率,下堅苦工夫,牢固著足,方有進步處。」 諸生退,乃作三書:一與子在,令早歸收拾遺文;一與 黃榦,令更加勉力,且云:「吾道之託在此,吾無憾矣。」及 令收《禮書》底本,踵而輯之。其書界行開具,逐項合修 條目,且封一卷往為式,一與范念德托寫《禮書》。甲子 即命移寢中堂。黎明,諸生復入問疾,因請曰:「先生之 疾革矣,萬一不諱,當用《書儀》乎?」朱子搖首:「然則當用 《儀禮》乎?」亦搖首:「然則以《儀禮》《書》《儀》參用之乎?」乃頷之。 就枕誤觸巾目,門人使正之,揮婦人「無得近。」諸生揖 而退,良久恬然而逝,午初刻也。享年七十有一。送終 諸事,皆用遺訓焉。是歲大風拔木,洪流崩岸,哲人之 萎,豈小變哉!

按《建寧府志》:「韓𠈁冑既誅,朝廷復熹官,贈寶謨閣學 士,諡曰文。理宗朝贈太師,追封信國公,改徽國公,從 祀孔子廟庭,又敕立建安書院以祀之。明景泰閒,改 建祠於紫霞洲,錄其嫡裔世襲翰林五經博士,以奉 祠事。其贈諡從祀,悉如宋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