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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錄

 任道部名賢列傳十

  明

  薛瑄           吳與弼

  陳獻章          胡居仁

  羅倫            蔡清

  王守仁

學行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任道部名賢列傳十

薛瑄

按《明外史薛瑄傳》:「瑄字德溫,河津人。父貞,洪武初領 鄉薦,為元氏教諭。母齊,夢一紫衣人謁見,已而生瑄, 性穎敏,就塾授之詩書,輒成誦,日記千百言。及貞改 任滎陽,瑄侍行。時年十二,以所作詩賦呈監司,監司 奇之。既而聞高密魏希文、海寧范汝舟深於理學,貞 乃並禮為瑄師。由是盡焚所作詩賦,究心洛閩淵源」, 至忘寢食。後貞復改官鄢陵。鄢陵諸生多樸陋,國制 教官歷九年,諸生無登鄉薦者。教官謫戍,貞以為憂。 乃命瑄補鄢陵學生,遂舉河南鄉試第一,時永樂十 有八年也。明年成進士。以省親歸,居父喪,悉遵古禮。 宣德中,服除,擢授御史。三楊欲見之,謝不往。出監湖 廣銀場,日探《性理》諸書,學益進。以繼母憂歸。正統初, 還朝,尚書郭璡舉為山東提學僉事。首揭《白鹿洞學 規》,開示學者。延見諸生,親為講授。才者樂其寬,而不 才者憚其嚴,皆呼為薛夫子。王振語三楊:「吾鄉誰可 為京卿者?」以瑄對。召為大理左少卿。三楊以用瑄出 振意,欲瑄一往見,俾李賢語之。瑄正色曰:「拜爵公朝, 謝恩私室,吾不為也。」其後議事東閣,公卿見振多趨 拜,瑄獨屹立。振趨揖之,瑄亦無加禮,自是銜瑄。指揮 某死,妾有色,振從子山欲納之,妻不肯。妾遂訐妻毒 殺夫,下都察院訊,已誣服。瑄及同官辨其冤,三卻之。 都御史王文承振旨,誣瑄及左右少卿賀祖嗣、顧惟 敬等故出人罪。振復諷言官劾瑄等受賄,並下獄。論 瑄死,祖嗣等末減有差。繫獄待決,瑄讀《易》自如。子三 人,願一子代死,二子充軍。不允。及當行刑,振蒼頭忽 泣於爨下問故。泣益悲,曰:「聞今日薛夫子將刑也。」振 大感動。會刑科三覆奏,兵部侍郎王偉亦申捄,乃免 刑。久之釋還。景帝嗣位,用給事中程信薦,起大理寺 丞。也先入犯,分守北門有功。尋出督貴州軍餉,事竣, 即乞休,學士江淵奏留之。景泰二年推南京大理寺 卿。富豪殺人,獄久不決,瑄執寘之法,召改北寺。蘇州 大饑,貧民掠富豪粟,火其居,蹈海避罪。王文以閣臣 出視,坐以叛,當死者二百餘人。瑄力辨其誣。文恚曰: 「此老倔強猶昔然。」卒得減死。屢疏告老,不許。英宗復 辟,用楊善薦,拜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閣預 機務。王文、于謙下獄,下群臣議,石亨等將置之極刑。 瑄力言於帝。後二日,文、謙死,獲減一等。帝數召見,瑄 所陳皆關君德。事已見石亨、曹吉祥亂政,傾徐有貞、 李賢,嘆曰:「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吾可久居此乎?」 疏乞骸骨。帝心重瑄,微嫌其老,又嘗於帝前誤稱「學 生」,乃許之歸。瑄學一本程、朱。其修已教人,以復性為 主,充養邃密,言動咸可法。嘗曰:「自考亭以還,斯道已 大明。無煩著作,直須躬行耳。」有《讀書錄》二十卷,平易 簡切,皆自言其所得,學者宗之。天順八年六月得疾, 危坐正寢而逝,年七十有六。贈禮部尚書,謚文清。弘 治時,給事中張九功請從祀文廟,詔祀於鄉。已,給事 中楊廉請頒《讀書錄》於國學,俾六館誦習,且請祠名。 詔賜名「正學。」隆慶六年,允廷臣請,從祀先聖廟庭。

吳與弼

按《明外史吳與弼傳》:「與弼,字子傳,世稱康齋先生,崇 仁人。父溥,建文時為國子司業,永樂中為翰林修撰。 與弼年十九,見《伊洛淵源圖》,慨然嚮慕,遂罷舉子業, 盡讀《四子》《五經》、洛、閩諸錄,不下樓者數年。中歲,家益 貧,所居不蔽風雨,躬親耕稼,非其義一介不取。四方 來學者,約己分,少飲食,教誨不倦。正統十一年,山西」 僉事何自學薦於朝,請授以文學高職。其後御史涂 謙、撫州知府王字復薦之,俱不出。嘗歎曰:「宦官、釋氏 不除,而欲天下治平,難矣。」景泰七年,御史陳述又請 禮聘與弼,俾侍經筵,或用之成均,教育胄子。詔江西 巡撫韓雍備禮敦遣,竟不至。天順元年,石亨欲引賢 者為己重,謀於大學士李賢,屬草疏薦之。帝乃命賢 草敕,加束帛,遣行人曹隆賜璽書,齎禮幣,徵與弼赴 闕。且至,帝問賢曰:「與弼宜何官?」對曰:「宜以宮僚侍太 子講學。」遂授左春坊左諭德。與弼疏辭,賢請賜召問, 且與館次供具。於是召見文華殿,顧語曰:「聞處士義 高,特行徵聘,奚辭職為?」對曰:「臣草茅賤士,本無高行。 陛下垂聽虛聲,又不幸有狗馬疾,束帛造門。臣慚被 異數,匍匐京師。今年且六十八矣,實不能官也。」帝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