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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大全長樂陳氏曰:「諾者應之緩,唯者應之速。以道則唯、諾無以殊,以禮則緩急有所辨。子之于父,弟子之于師,其敬畏之篤,常聽于無聲,視于無形。于其所未召也,常若有所召,則于其召也,敢諾而不唯乎?」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大全長樂陳氏曰:「家無二長,故父前無伯仲之稱;國無二上,故君前無爵位之稱。」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 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 復故。

大全王氏曰:「父母有疾而致其憂,此子職所當然也。聖人猶必為之委曲以制禮者,蓋以人情有過有不及焉。約之以禮,庶乎歸之于中也。」

《曲禮下》

子于父母,則自名也。

大全藍田呂氏曰:「子之名,父母所命,敬親之命,不敢有他稱也。」

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

陳注呂氏曰:「君臣,義合也;父子,天合也。君臣,其合也,與父子同,其不合也去之,與父子異也。」

《檀弓上》

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 年。

陳注饒氏曰:「養不止飲食之養,言或左或右,無一定之方。子之于親,不分職守,事事皆當理會,無可推托。」

《檀弓下》

孔子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

大全長樂陳氏曰:「君子之于親,以其所以養,則養在志不在體。富者不足矜,貧者不足傷,要在自盡而已。」

《文王世子》

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愛,明父子 之義,長幼之序。

大全臨川吳氏曰:「善事親之孝,即父子之義也。善事兄之弟,即長幼之序也。睦、友、子愛,皆孝弟之推。睦者和于族,友者宜于弟,子者慈於子,愛者慈於幼。」

公與族燕則以齒,而孝弟之道達矣。

陳注《燕食》主於親親,以齒相序,所以達孝弟之道也。

慮之以大,愛之以敬,行之以禮,修之以孝養。

大全馬氏曰:「慮之以大者。孝弟,仁之本也。孝弟所以示其愛,愛而弗敬,獸畜之也。故愛之以敬,所以行敬之情,而曲致者存乎禮。行之不以禮,則直情徑行也。行之以禮,則無所不盡,而養之不可以無其具,故修之以孝養。」

《內則》

后王命冢宰降德于眾兆民。

陳注冢宰掌邦治,而治國者必先齊家,降德者,下其德教于民也。孝為德之本,故首言子事父母之道。

「子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拂髦,冠緌纓端 韠紳搢笏。」

陳注盥,洗手也。漱,滌口也。櫛,梳也。縰,黑繒。韜髮者,以縰韜髮,作髻訖,即橫插笄以固髻總,亦繒為之,以束髮之本,而垂餘於髻後,以為飾也。拂髦,振去髦上之塵也。髦用髮為之,象幼時剪髮為之形。此所陳皆以先後之次,櫛訖加縰,次加笄,加總,然後加髦著冠,冠之纓結於頷下,以為固結之。餘者下垂,謂之緌端,元端,服也。衣用緇布而裳不同。上士元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也。服元端著韠,又加紳,大帶也。搢,插也,插笏于帶中。韠以韋為之,古者席地而坐,以臨俎豆,故設蔽膝以備濡漬。韠之言蔽也,在冕服謂之紱,他服則謂之韠。項氏曰:「髦者,以髮作偽髻,垂兩眉之上,如今小兒用一帶連雙髻,橫繫額上是也。」

左右佩用。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

陳注所佩之物,皆是備尊者使令之用。紛以拭器,帨以拭手。皆巾也。刀礪,小刀與礪石也。觿狀如錐,象骨為之。小觿,所以解小結者。金燧,用以取火於日中者。

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

陳注玦,射者,著於右手。大指,所以鉤弦而開弓體也。捍,拾也,韜左臂而收拾衣袖以利弦也。「管、筆彄」,其形制未聞。遰,刀室也。大觿,所以解大結。木燧,鑽火之器,晴則用金燧以取火,陰則用木燧以鑽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