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果效。壬子,母患痰咳,醫令恩驗痰味,恩即啖以告」, 乃知所宜,藥又效。己丑,母患熱疾幾篤,侍奉湯藥,衣 不解帶,默籲天割股,和粥以進,又效。母卒,哀毀失常, 衰絰不除。正德己巳,父伯宣左肱患毒,幾不療。恩驚 惶,禱以身代,越三月又瘥。明年,父卒,慟哭,晝夜祭禱 以禮。事繼母愈孝,無異己母,鄰族稱無間言。弘治間, 郡縣以其父子孝行疏聞,遂旌表父子「孝行」之門。
劉子椿〈弟子模〉
按《新建縣志》:劉子椿年十五,補邑庠。弘治乙未冬,奉 新華林寇發,執椿及弟子模,索其父母,曰:「出爾親,釋 兩兄弟。」椿罵曰:「賊利吾財,復求吾親,吾親必不可得。」 賊怒,欲刃之,弟模激切願死,椿曰:「弟幼無嗣,義不可 死。」賊不聽,並遇害。閭里相傳悲痛焉。少卿謝公麟有 傳。
陳希全
按《禹州志》:「陳希全,弘治中歲貢教諭。為秀才時,父母 先後兩喪,俱廬墓側。墓上生芝,人謂孝感所致。繼母 弟請分爨異居,全辭不獲,盡以產業遺之。有司上其 事,旌表其門,致仕歸。正德中,繼母葬,全年七十餘,仍 廬繼母墓,朝夕哭奠焉。正德六年,流賊萬餘人圍城, 殺人盈野墓所,見全,斂手致敬,遺以金帛粟果,固辭」 不受。
陳大韶
按《雲南通志》:「陳大韶,字舜舉,嵩明人。父貢士,客死京 邸。韶扶柩歸,中途負擔自給。既葬,廬其墓。事母篤孝。 母卒,廬墓。弘治間,按撫題表,後授嘉善司訓。」
朱高
按《雲南通志》:「朱高,楚雄人。五歲喪母,善事父。父歿時, 家甚貧,竭力營葬,禁葷酒,不近房帷。後值繼母之喪, 亦如其父。弘治間,以貢士任合江訓導,分俸祿予其 兄。及家居族黨貧乏者,多所周恤,鄉人稱之。」
王璽
按《雲南通志》:「王璽,字國用,宜良人。早失父,事母至孝。 登弘治壬子鄉薦,授合山教諭。母卒,廬墓後。歷官至 涪州守,不忘少慕。」
馬廷輔
按《四川總志》:「馬廷輔,字良佐,華陽人。親有疾,刲股和 藥以痊。每遇歲饑時疫,給粥施藥,多所全活。弘治間, 表聞於朝,旌以孝義。」
吳璽
按《四川總志》:「吳璽,閬中人。至行高潔,家貧力學,言動 不苟。中弘治二年經魁,歷任陜西岐山縣教諭,課士 辛勤,奔母喪,徒跣泣血,廬於墓所,植柏數百株。初,墓 所無泉,忽有泉湧出,既又生三異木,一盤根為龍蛇 狀,一為飛鶴形,一為蟾蜍狀。教諭毛秀擬為四異,曰 『地湧甘泉,木形飛鶴,龍蛇效靈,蟾蜍標異,因為詩以』」 表之。服闋,陞國子助教。大司成署其考曰:「學問足以 成物,孝廉足以範俗。」未幾,取風憲,以拙于徇時,授隨 州知州,不果大用。所著有《青峰集》,藏於家。
吳耀
按《潮州府志》:「吳耀,字孟經,早孤,事母孝。母喪,哀毀骨 立,闔家六十餘口,同爨五十餘年,未嘗析箸。樂善恤 貧,喜為人解紛。盜嘗夜入其室,行竊以去,至數日後, 潛送還云。家訓嚴肅,務在敦本業,遵古道。次子琠領 弘治辛酉鄉薦,任京山知縣。耀寄書惟以清慎相勖, 琠奉父訓唯謹。」
黃詔
按《遂安縣志》:「黃詔,字天語,號毅齋,三都人。選貢,純孝 有大節,刲股愈祖疾,邑人余鋟為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