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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閒飲水茹蔬。有司申其事,屢加旌獎,匾其門曰『孝 行』。」

劉承基

按《考城縣志》:「劉承基,生員,親歿廬墓,卒於墓側。提學 楊賜匾曰『孝行』。」

黃甲選

按《考城縣志》:黃甲選與兄甲第,世不分居,曲盡弟道。 甲第無子,及病,選齋戒嘗藥,禱以身代。第遺一女,選 同妻孫氏教養無異己出,妝奩百方竭力,縣人同聲 賢之。邑侯陳旌曰:「敬兄善人。」

王瑽

按《柘城縣志》:「王瑽,生員。家貧,父早逝,母守節茹荼,撫 孤成立,補邑庠生。有疾,自欲斷油鹽,持白齋三年,以 祈神祐。瑽承志侍母,并自食淡六年,自甘淡泊,勉求 滫瀡以事母,昏定晨省,終日不離側。母終,守喪泣血, 惟存皮骨,三載不履室閾。邑令梁文煜廉其事曰:『閔 子在聖門稱孝,居德行之科,今王生肖之』。」聞之督學, 以《德行》優獎之,

王守貞

按《柘城縣志》:「王守貞,事父母至孝,居常侍食問寢,竭 力盡孝。時物果蔬,親未嘗者,不敢入口。親終哀毀,葬 祭盡禮,廬於墓所,負土築墳三年。邑令旌曰『孝行』。」

王甲第

按《柘城縣志》:「王甲第,家貧,事母極孝,不離左右,夜臥 衣不解帶。母思肉,第割股進,母疾愈。雖不免傷親遺 體,而至誠惻怛之心,殆不可泯焉。」

徐可立

按《柘城縣志》:徐可立,父早逝,母孀居,可立事奉至孝。 母有疾,值家貧歲歉,思肉,力不能辦,仰天垂泣,割左 股肉以食。母疾旋愈,不令母知。邑令以「孝行」匾其門。

魏應時

按《柘城縣志》:魏應時年十八,事親至孝。父守志,病篤 思肉食,家貧不能得。應時焚香默禱,割股供父,父食 之,漸愈,而應時股瘡無恙。里人公舉其孝,張繹嘉之 曰:「此古韓懷明、庾黔婁之流,幼童乃能爾乎!」以事聞 於本府,給匾獎之。

張琳

按《柘城縣志》:「張琳,年十八,因父病篤,醫藥無效,誠禱 於關帝,割股奉父,病愈,知縣旌獎之。」

孫四

按《武陟縣志》:「孫四,幼有至性,逮長,篤於奉養。母王氏 久病不愈,四割股肉為羹以進,母病乃瘥。鄉里以孝 稱之。」

王定

按《武陟縣志》:王定因母病,割股肉為食以奉,母,遽起, 邑令匾其門曰「孝子。」

王薦賢

按《武陟縣志》:「王薦賢母張氏,病篤,醫藥罔效。賢號泣 呼天,割股食母,病遂愈。」蓋孝通神明矣。

朱袞

按《溫縣志》:朱袞母病,籲天割股進,病尋愈。督學匾其 門曰「孝子。」

行君喜

按《孟縣志》:「行君喜,幼喪父。母田氏守節五十餘載。母 故,喜結廬墓側,歲餘病卒。」

甯武昇

按《孟縣志》:「甯武昇父國楨,病,夜思食肉,計無所得,遂 叩天,引刀割左股,令妻孫氏烹熟,假充鴿肉以進,父 食之,病愈。」

徐伯宜

按《河內縣志》:「徐伯宜,府庠生。醇謹好修,家貧嗜學,事 母李最孝。李卒,伯宜哀毀逾禮,結廬墓左,朝夕哭奠, 三年始返。當道獎之,匾其門曰『孝子』。」

甯銳

按《河內縣志》:「甯銳,府庠生,天性孝愛。母張氏感疾,銳 日奉湯藥未效,乃割股肉以食之,母病尋愈。」

張倫

按《河內縣志》:「張倫,府庠生。父泰明卒,倫晝夜號泣。既 葬,廬于墓側,朝夕哭奠,鹽酪不入口者三年。既除喪, 猶以不能顯親為恨,不飲酒食肉。踰二十年,分守分 巡,咸致禮敬,巡撫匾其門曰『孝子』。」又以其母老,餽金 粟以助其養。

孫山

按《河內縣志》:「孫山,本縣民,家貧,事親素以孝聞。母王 氏病故,山竭力襄事。既葬,結廬墓側,三年之中,每日 哀哭。里人憫其貧苦,屢勸回家,山堅執不從。一日,聚 眾舉火焚其廬以使之歸。天忽陰暗,風雨驟至,遂相 率報之。有司轉申當道,匾其門曰『孝行』」,仍給米布以 示勸。已具《憲綱》。

焦麒

按《河內縣志》:「焦麒,本縣民。母李氏,守節撫麒,至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