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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後七十五歲病故。麒痛母苦節多年,哀毀骨立,且 貧不能葬,寢苫枕塊於柩旁者八餘月。既葬,廬於墓 側,取土築墳。值喪子,鄉人勸歸,弗從。三年祭告畢乃 歸。當道旌賞,匾其門曰『孝子,准給冠帶』。」

張永安

按《淇縣志》:「張永安,邑庠生,事親以純孝聞。母歿,廬墓 三年。有司奏聞,奉詔旌表。」

張士儒

按《獲嘉縣志》:「張士儒,生員,小呈社人。有至性,事父母 極孝。父卒,廬墓三年。母卒,亦如之。大巡兩旌其閭。」

劉成德

按《汲縣志》:「劉成德,母病思肉,春旱禁屠,遍買不獲,割 股為饌,母愈。」

李芬時

按《孟津縣志》:李芬,時邑附學生,性至孝,幼而失慈,事 繼母曲盡色養之道。父以王事勞瘁,京邸時,聞信七 晝夜,馳至定省,累年人形骨立,卒無倦容。事父八十 有八如一日。父歿時已六十餘,廬墓側,抱土三載成 墳。邑庠詳其孝,於按院錫匾曰「純孝可風」,邑侯錫匾 曰「斑舞馳譽。」

劉顯

按《洛陽縣志》:劉顯,字微之,福府承奉也。父名寶,以壽 終。繼母王氏篤于義,水漿不入口,至七日而卒。顯曰: 「父恩罔極,母更殉父,某不能報親,何以為人乎?」福府 欲奪情,不聽,乃依禮殯二親於邙山之陽,遂廬墓所, 日添土焚楮,哭臨無時。洛中士大夫嘗詣其廬贍慰 之,一時皆以為孝。

李興泰

按《偃師縣志》:「李興泰,事親孝,菽水承歡,終始罔缺。其 播遷艱苦,尤盡厥志。至割股瘳疾,其餘事也。」

袁小兒

按《嵩縣志》:袁小兒,湯下保人。據舊志,不知其時與其 名。世傳兒數歲即知孝道。家貧,王父耄老,其父乃以 荊席載之,送於山谷中。兒泣留不聽,旋入谷取其荊 以歸。父見而問之,答曰:「異日者,將以載翁也。」父感泣, 遂負還,奉養終身。人以孝稱。今嵩人尚呼谷旁為餓 爺山,而澗中有草,至今仆地不起,相傳以為拖荊之 「所偃」云。

賈璉

按《嵩縣志》:「賈璉,家貧,以賣扇為業,且為人子弟授句 讀。每辰出市一餅,歸啖其母。時物有先登者,輒易之, 跪而上食。冬月以所贏毫末買炭,置母爐中,與其妻 枵腹而忍凍,鄉黨稱焉。知縣劉尚禮以孝旌之。」

傅世楫

按《嵩縣志》:傅世楫與兄世舟同為賊擄,賊帥下令盡 殺之,兄弟抱泣,守者憐而欲釋之。無何,令釋一人,兄 弟爭死,楫引賊刃自殺,而舟得脫。是可愧世之不弟 者。

李仲實

按《靈寶縣志》:「李仲實,母老患病,思食肉,家貧難辦,實 割股奉母,疾乃愈。」見旌匾。

謝大猷

按《閿鄉縣志》:「謝大猷,十二歲喪母,葬村左,孺慕性成, 築室於墓,朝夕哭,三年如一日。」後旌表。

張有聲

按《澠池縣志》:「張有聲六歲母亡,哀毀欲絕。後父亡,廬 于墓側,覆塚土必用手墾,塚旁之土燥而堅,指為流 血。時有三五馴兔擾于墓旁,友人為之作《馴兔行》。」

鄭漢琦

按《新安縣志》:「鄭漢琦,學古子,邑庠生。流寇殺學古,琦 力以身代,不從。賊怒,碎其首,罵不絕口而死。」

洪瓚子昇

按《永城縣志》:「洪瓚,保三里民,天性朴實,事親能承顏 順志。父有疾,瓚親調湯藥,日夜祈天,願以身代,疾果 愈,如是者三。及卒,瓚號泣幾絕,葬以禮,不用浮屠,廬 於墓三年。知縣王廷輔、喬岱、牟雲皆以其事上聞,未 及報而瓚卒。子昇,睢寧主簿,事母亦以孝稱。」

李孟晊

按《永城縣志》:「李孟晊,天性純篤,力農養親,父母相繼 以壽終,合葬于祖墳,乃結廬墓側,席薪枕塊,不飲酒, 不茹葷,負土種樹,四時祭祀,晨昏舉哀。時有百鳥飛 集,赤蛇常馴遶於墓側,時人以為孝感。晊未嘗學其 至性孝友如此。」

王憲

按《永城縣志》:「王憲從一里民,質朴無文,事父母誠孝 出于天性。父母疾,衣不解帶,湯藥必親嘗。父卒,哭泣 盡哀,喪祭以禮。既成葬,居廬墓側。未幾,大水至,塚幾 渰沒,憲乃具小舟載矼砂,夜築之,圍墳高丈餘,水不 能浸。時蒲蘆翳生塚上,塚旁白蓮並蔕,人皆以為孝 誠所感。縣尹劉聞而異之,召見,餽以米布,旌其門曰 『《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