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閭。」

李銘

按《德安府志》:「李銘,字警之,應城人。三歲失母。及長,事 繼母胡,克盡孝道。胡怒,輒偕妻跪閾外,候怒解始起。 以歲貢知雲南太和縣,有廉介稱。」

楊朝會

按《德安府志》:「楊朝會,應城人。性孝友耿介,母死,廬墓 三年,極為哀痛。縣旌,有『表揚孝義』」之額。孫生員輝烈、 春芳。

張飛閣

按《德安府志》:「張飛閣,應城人。性至孝,刲股愈。繼母蕭 氏病後,父沒,衰絰蔬食,廬墓三年,極其哀痛。家貧,又 貸錢為兩弟婚娶。縣宰上其事,旌其門,給衣頂,復其 丁徭。」

李天秀 鄧宸可

按《德安府志》:「李天秀、鄧宸可,俱應城人。皆割股療親 疾者,申請優異。」

萬以忠

按《德安府志》:「萬以忠,字大孚,孝感人,有至性。父病,服 食起坐必身親其勞。及卒,哀毀骨立,以墓側為廬,居 三年。後以鳩義擊賊,恢復邑城,題授河南信陽知州。 未幾謝去,一室蕭然,惟孺慕其親,言之輒泣下,哀不 自勝。」

湯浙

按《岳州府志》:「湯浙,字文東,蚤孤,邑庠生行檢言寡,事 母至孝。御史朱端登訪孝子,有司為具其事以聞。母 遘危疾,日侍湯藥,衣不解帶者八月,願以身代者數 年。由歲貢累官淳化知縣,有善政。甫七月,即棄官歸 隱,百姓遮留滿路。」

王朝元

按《岳州府志》:「王朝元,生三歲而失怙。其母遠適江右, 客鄰瓦工,收育之。長遂精瓦工。㩦傭江西,遍歷尋母, 得之建昌。母子持抱而泣,遂奉以歸。」

蕭露豐

按《岳州府志》:「蕭露豐,字書年,性渾樸,寡言笑,補邑弟 子員。張賊破城,豐與其妻沈氏奉父母避兵山中。其 父繼美被執,豐出救父,賊釋其父而執豐。沈氏聞豐 被執,亦出救之,夫妻俱為賊所害。」

文質

按《岳州府志》:「文質,鄉貢,夔州府通判。性篤孝,母老恚 怒不常。質於母前為兒戲取朝衣著之歌舞,以悅母 心。」

唐世柱

按《岳州府志》:「唐世柱,字擎伭,少孤,事母至孝。巡撫徐 舉孝童。萬曆甲午舉人,授濟寧知州。以母年高,乞終 養致仕。」

姚文宣

按《岳州府志》:「姚文宣,性質直,孝弟力田,三世同居,聲 稱著於閭里。郡守李鏡榜其名於旌善亭。提學蔡潮 嘉其行誼,為書百忍堂。」

柳汝林

按《常德府志》:「柳汝林,武陵人。年十歲,母病垂危,父亦 抱疾,林以煢煢孺子,進奉二人藥餌,毫無倦容。每夜 禱於天,忽遇白髮老人告之曰:『唯割股可以愈親』。林 禱天割股,雜之群肉以進,父病立愈。母病漸起,復思 前肉,汝林引刀再割,痛不能舉,乃以口囓右股肉以 進,父母遂得雙愈。聞之有司,給匾獎勵。後汝林於除」 夕之夜,偶出門外,得遺金一包,不啟封。次早人爭獻 歲,林獨不往。迨至初三,見一人啼哭,詢之,乃失金也。 林原封以還,人欲分之,堅辭不受。事聞,當道匾曰「孝 義可風。」

鮑啟引

按《常德府志》:「鮑啟引,常德衛人。年十六失父,事母最 孝。家貧,委曲養母。且有四弟,引竭力撫之,皆列青衿。 母年八十四,弟俱成家,引以一人支持。府道廉其事, 屢給匾獎勵。」

金子宜

按《常德府志》:「金子宜,迎春坊民。家貧,母病垂危,無以 供藥餌,乃割股啖之,病即痊可。鄰右悉以事聞,式廬 旌之。」

劉子文

按《常德府志》:「劉子文,常德衛人。村居家貧,母疾難愈, 割股以救鄰右,具報本衛驗視,獎賚。」

宋儒

按《辰州府志》:「宋儒痛父瑛陣亡,奮不顧身,同守備李 實,隨官軍直抵苗巢,接戰三日,擒其渠魁,苗已駭散。 尋獲父屍,裹負歸府,五孔流血,抱屍如死。地方官勘 得宋瑛為臣死忠,宋儒為子死孝,官給銀一百兩,扶 柩以歸,奏請贈諡。」

鄧必政

按《辰州府志》:「鄧必政,字汝通,漵浦人。涉獵經史,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