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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又以疾辭。高宗即位,徵授揚州治中及尚書左丞, 並不就。乃除東中郎建安王諮議,加戎昭將軍。又辭 以疾不仕,旦夕陪列。王於是特令停王府公事,其有 疑議,就以決之,但朔朢牋修而已。太建八年,加太中 大夫,將軍如故。十一年,卒,時年七十。寄少篤行,造次 必於仁厚,雖僮豎未嘗加以聲色。至於臨危執節,則 辭氣凜然,白刃不憚也。自流寓南土,與兄荔隔絕,因 感氣病。每得荔書,氣輒奔劇,危殆者數矣。前後所居 官,未嘗至秩滿纔期年數月,便自求解退。常曰:「知足 不辱,吾知足矣。」及謝病私庭,每諸王為州將,下車必 造門致禮,命釋鞭板,以几杖侍坐。常出遊近寺,閭里 傳相告語,老幼羅列,望拜道左。或言「誓為約者,但指 寄便不欺。」其至行所感如此。所製文筆,遭亂多不存。

北魏

石祖興

按《魏書節義傳》:「石祖興,常山九門人也。太守田文彪、 縣令和真等喪亡,祖興自出家絹二百餘匹,營護喪 事。州郡表列。高祖嘉之,賜爵二級,為上造。後拜寧陵 令,卒。吏部尚書李韶奏其節義,請加贈諡,以獎來者。 靈太后令如所奏。有司諡曰恭。」

邵洪哲

按《魏書節義傳》:「邵洪哲,上谷沮陽人也。縣令范道榮 先自眴城歸款,以除縣令。道榮鄉人徐孔明妄經公 府,訟道榮非勳,道榮坐除名,羈旅孤貧,不能自理。洪 哲不勝義憤,遂代道榮詣京師,申明曲直,經歷寒暑, 不憚劬勞。道榮卒得復雪。又北鎮反亂,道榮孤單,無 所歸附。洪哲兄伯川復率鄉人來相迎接,送達幽州。 道榮感其誠節,訴省申聞。」詔下州郡,標其里閭。

張安祖

按《魏書節義傳》:「張安祖,河陽人也。襲世爵山北侯。時 有元承貴,曾為河陽令,家貧,且赴尚書求選,逢天寒 甚,遂凍死路側。一子年幼,停屍門巷,棺斂無託。安祖 悲哭盡禮,買木為棺,手自營作,斂殯周給,朝野嘉嘆。 尚書奏標其門閭。」

崔敬友

按《魏書崔光傳》:「光弟敬友,本州治中,頗有受納。御史 案之,乃與守者俱逃。後除梁郡太守,會遭所生母憂, 不拜。敬友精心佛道,晝夜誦經。免喪之後,遂菜食終 世。恭寬接下,修身厲節。自景明以降,頻歲不登,饑寒 請丐者,皆取足而去。又置逆旅於肅然山南大路之 北,設食以供行者。延昌三年二月卒,年五十九。」

王閭 劉業興 蓋儁

按《魏書節義傳》:「王閭,北海密人也。數世同居,有百口。 又太山劉業興四世同居,魯郡蓋儁六世同居,並共 財產,家門雍睦,鄉里敬異。有司申奏,皆標其門閭。」

房景遠

按《魏書房法壽傳》:法壽族子景遠,字叔遐,重然諾,好 施與,頻歲凶儉,分贍宗親,又於通衢以食餓者,存濟 甚眾。平原劉郁行經齊、兗之境,忽遇刦賊,已殺十餘 人,次至郁,郁呼曰:「『與君鄉近,何忍見殺』?賊曰:『若言鄉 里,親親是誰』?郁曰:『齊州主簿房陽是我姨兄』。陽是景 遠小字。賊曰:『我食其粥得活,何得殺其親』?」遂還衣服, 蒙活者二十餘人。景遠好《史傳》,不為章句,天性小急, 不類家風。然事二兄至謹,撫養兄孤,恩訓甚篤。益州 刺史傅豎眼慕其名義,啟為眧武府功曹參軍,以母 老不應,豎眼頗恨之,卒於家。子敬道,永熙中開府參 軍事。

石文德 趙令安 孟蘭彊

按《魏書節義傳》:「石文德,河中蒲坂人也。有行義。真君 初,縣令黃宣在任喪亡。宣單貧無期親。文德祖父苗 以家財殯葬,持服三年,奉養宣妻二十餘載。及亡,又 衰絰斂祔,率禮無闕。自苗逮文德,刺史守令卒官者, 制服送之,五世同居,閨門雍睦。」又梁州上言,「天水白 石縣人趙令安、孟蘭彊等,四世同居,行著州里。詔並 標榜門閭。」

汲固

按《魏書節義傳》:「汲固,東郡梁城人也,為兗州從事。刺 史李式坐事被收,吏民皆送至河上。時式子憲生始 滿月,式大言於眾曰:『程嬰、杵臼何如人也』?固曰:『古今 豈殊』。遂便潛還,不復回顧,徑來入城,於式婦閨抱憲 歸藏之。及捕者收憲屬有一婢產男,母以婢兒授之, 事尋泄,固乃攜憲逃遁,遇赦始歸。憲即為固長育,至」 十餘歲,恆呼固夫婦為「郎婆。」後高祐為兗州刺史,嘉 固節義,以為主簿。

王元威

按《魏書節義傳》:「王元威,恆農北陝人也。顯祖崩,元威 立草廬於州城門外,衰裳蔬粥,哭踴無時。刺史苟頹 以事表聞,詔令問狀。元威稱:『先帝統御萬國,慈澤被 於蒼生,含氣之類,莫不仰賴,元威不勝悲慕。中心如 此,不知禮式。詔問元威,欲有所訴,聽為表列。元威云: 『聞諱悲號,竊謂臣子同例,無所求謁。及至百日,乃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