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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之,則三四皆人道也,故謂之中爻。「乾元、亨、利貞。」 初曰「四德」,後又曰「乾元」,始而亨者也。「利牝馬貞,利君 子貞」,是以四德為二義亦可矣。乾,陽物也;坤,陰物也。 由《乾》一卦論之,則元與亨,陽之類;利與貞,陰之類也。 是猶春夏秋冬,雖為四時,由陰陽觀之,則春夏為陽, 秋冬為陰也。天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天之道,陰 與陽之類也。地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地之道,柔 與剛之類也;人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人之道,仁 與義之類也。又《坤》之六五,《坤》雖臣道,五實君位,雖以 柔德,不害其為君,猶《乾》之九二,雖有君德,不害其為 臣。故「乾有兩君,德無兩君;坤有兩臣,德無兩臣。六五 以柔居尊,下下之君也。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 其善下下也。下下本坤德也。黃,中色也,色之至美也。 裳,下服也,是以至美之德而下人也。」其發明精到如 此。淳熙十四年卒。

魏掞之

按《宋史隱逸傳》:「魏掞之,字子實,建州建陽人。初字元 履。自幼有大志,師胡憲,與朱熹遊。兩以鄉舉試禮部 不第,嘗客衢守章傑所。趙鼎以謫死,其子汾將喪過 衢,傑雅憾鼎,又希秦檜意,遣尉翁蒙之領卒掩取鼎 平時與故舊往來簡牘。蒙之先遣人告汾焚之,逮至, 一無所得。傑怒,治蒙之,拘汾於兵家所,且以告檜。掞」 之以書責傑,長揖徑歸。築室讀書,牓以「艮齋」,自是人 稱曰「艮齋先生。」閩帥汪應辰、建守陳正同知其賢,薦 於朝,時相尼之,不果召。乾道中,詔舉遺逸,部刺史芮 煜與帥守共表其行誼,特詔召之,掞之力辭。時宰相 陳俊卿,閩人也,雅知掞之,招之甚力,乃以布衣入見, 極陳當時之務,大要勸上以修德業、正人心、養士氣 為恢復之本。上嘉納之,賜同進士出身,守太學錄。先 是,學官養望自高,不與諸生接。掞之既就職,日進諸 生教誨之,又增葺其舍,人人感勵。將釋菜,掞之請廢 王安石父子從祀,追爵程顥、程頤,列於祀典,不報。復 言「大學之教,宜以德行經術為先,其次則通習世務。 今乃專以空言取人。」又不報,遂丐去。會福州副總管 曾覿秩滿還在道,掞之累疏以諫移疾杜門,遺書陳 俊卿,責其不能救止,語甚切,遂以迎親請歸。行數日, 罷為台州教授。方掞之之未行也,覿至國門外已久, 伺掞之去,乃敢入。掞之在朝不能半歲,既歸,喟然嘆 曰:「上恩深厚如此,而吾學不足以感悟聖意。」乃日居 艮齋,條理舊聞,以求其所未至。其居家,謹喪祭,重禮 法。從父有客於南者,千里迎養,死葬如禮,而字其孤。 建俗生子多不舉,為文以戒,全活者甚眾。又白於官, 請督不葬其親者,富與期,貧與財,而無主後者掩之。 每遇歲饑,為粥以食饑者。後依古社倉法,請官米以 貸民,至冬取之,以納於倉。部使者素敬掞之,捐米千 餘斛假之,歲歲斂散如常,民賴以濟。諸鄉社倉,自掞 之始。與人交,嘉其善而捄其失。後進以禮來者,苟有 寸長,必汲汲推挽成就之。至或訾其近名,則蹙然曰: 「使夫人而避此嫌,為善之路絕矣。」病革,母視之不巾 不見,戒其子:「毋以僧巫俗禮浼我。」以書召朱熹至,委 以後事而訣。卒年五十八。後上思其直諒,將召用之, 大臣言已死,乃贈直祕閣。熹平日趣向與掞之同。乾 道中,熹亦被召,將行,聞掞之去國,乃止。

程先

按《休寧縣志》:「程先,字傳之,陪郭人,團練全之子。痛父 死節於金,誓守先墓不仕。力學好古,隱居邑之東山, 有志聖賢之學,以書問道於朱子,朱子嘉之,復以書 載在朱子大。全老病不能卒業,遣子永奇從學於閩, 學成乃還。父子著述多燬於兵火,惟永奇所著《格齋 集》及朱子往返書札猶存。」

王應之

按《臨海縣志》:「王應之,字仲言,力學工詩,隱居不仕。少 時開封尹曾覿欲見之不可得,而深為熹所愛重。仲 言嘗作《淳熙聖德十二頌》,時推為第一。後以子夢龍 貴,贈通直郎。」

葉季韶

按《仙居縣志》:「葉季韶,字承之,縉雲人。舉進士,授臨安 教授,以疾辭歸。執經呂東萊之門,明性理之學,無心 仕進,吟嘯自適,有古逸民風。著有《蘭谷集》。」

高準

按《閩大記》:高準,字平一,寧德人。隆興初,入太學。湯思 退主和議,準同張觀等上書乞誅三賊。乾道間,虞允 文當國,準獻東南銷患書,請入北界,伺虜虛實,復上 言恢復大要。允文去國,朝廷欲官之,曰:「準效命虞相, 以復九廟陵寢為念,非為身計也。」辭歸西山,終身不 出。

謝英

按《長沙府志》:「謝英,寧鄉人。所居有石柱高聳,廣可二 三丈,英讀書其上。將應試,聞岳飛被害,歎曰:『此何時 尚可為耶』?乃隱居道林,教授鄉閭,以著書自娛。孝宗 朝,有薦英才可用者,累辟竟不就。所著有《志伊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