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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廷,故能振英聲于百世,播不滅之遺風,不亦羙哉!然

而時俗或異,風化不敦,而尚相誹謗,謂之「臧否。記短 則兼折其長,貶惡則兼伐其善,悠悠者皆是,其可稱 乎!」凡此之類,豈徒乖為君子之道哉?將有危身累家 之禍焉。悲夫!行之者不知憂其然,故害興而莫之及 也。斯既然矣,又有異焉,人皆見之,而不能自遷。何則? 務進者趨前而不顧後,榮貴者矜己而不待人,智不 接愚,「富不賑貧,貞士孤而不恤,賢者戹而不存」,故田 蚡以尊顯致安國之金,淳于以貴勢引方進之言。夫 以韓、翟之操,為漢之名宰,然猶不能振一貧賢,薦一 孤士,又況其下者乎?此禽息、史魚所以專名于前,而 莫繼于後者也。故時敦俗美,則小人守正,利不能誘 也;時否俗薄,雖君子為邪,義不能止也。何則?先進者 既往而不反,後來者復習俗而追之,是以虛華盛而 忠信微,刻薄稠而純篤稀。斯蓋《谷風》有棄予之嘆,《伐 木》有鳥嗚之悲矣。嗟乎!世士誠躬師孔聖之崇則,嘉 楚嚴之美行,希李老之雅誨,思馬援之所尚,鄙二宰 之失度,美韓稜之抗正,貴丙張之弘裕,賤時俗之誹 謗,則道豐績盛,名顯身榮,載不刊之德,播不滅之聲, 然後知薄者之不足,厚者之有餘也。彼與草木俱朽, 此與金石相傾,豈得同年而語,並日而談哉!

《孫叔敖逢蛇贊》
北周·庾信

叔敖朝出,容悴還家。母氏顧訪,知埋怪蛇。爾有陰德, 陽報將加。終為楚相,卒有榮華。

盛德部紀事

《新書春秋篇》:孫叔敖之為嬰兒也,出遊而還,憂而不 食。其母問其故,泣而對曰:「今日吾見兩頭蛇,恐去死 無日矣。」其母曰:「今蛇安在?」曰:「吾聞見兩頭蛇者必死, 吾恐他人又見之,吾已殺而埋之也。」其母曰:「無憂,汝 不死。吾聞之,有陰德者,天必報之以福。」果不死。人聞 之,皆諭其能仁也。及為令尹,未治,而國人信之。 《後漢書袁安傳》:安為河南尹,政號嚴明,然未曾以臧 罪鞫人。常稱曰:「凡學仕者,高則望宰相,下則希牧守, 錮人於聖世,尹所不忍為也。」聞之者皆感激自勵,在 職十年,京師肅然,名重朝廷。

《蜀志蔣琬傳》:「琬為大司馬東曹掾。楊戲素性簡略,琬 與言論,時不應答。或欲搆戲於琬曰:『公與戲語而不 見應,戲之慢上,不亦甚乎』?琬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面, 面從後言,古人之所誡也。戲欲贊吾是邪,則非其本 心;欲反吾言,則顯吾之非。是以默然,是戲之快也』。又: 督農楊敏曾毀琬曰:『作事憒憒,誠非及前。人或以白』」 琬,主者請推治敏。琬曰:「吾實不如前人,無可推也。」主 者重據聽不推,則乞問其憒憒之狀。琬曰:「苟其不如, 則事不當理,事不當理,則憒憒矣,復何問邪?」後敏坐 事繫獄,眾人猶懼其必死。琬心無適莫,得免重罪。其 好惡存道,皆此類也。

《晉書戴洋傳》:「祖約代兄鎮譙,請洋為中典軍,遷督護。 永昌元年四月庚辰,禺中時有大風起自東南折木, 洋謂約曰:『十月必有賊到譙城,東至歷陽,南方有反 者。主簿王振以洋為妖,白約收洋,付刺奸而絕其食, 五十日,言語如故。約知其有神術,乃赦之而讓振。振 後有罪被收,洋救之。約曰:『振往日相繫,今何以救之』』?」 洋曰:「振不識風角,非有宿嫌。振往時垂餓死,洋養活 之,振猶尚遺忘。夫處富貴而不棄貧賤,甚難。」約義之, 即原振,賜洋米三十石。至十月三日,石勒騎果到譙 城東。

《南齊書豫章王嶷傳》,「嶷性汎愛,不樂聞人過失。左右 有投書相告,置靴中竟不視,取火焚之。齊庫失火,燒 荊州還資,評直三千餘萬,主局各杖數十而已。」 《梁書安成康王秀傳》,「秀為郢州刺史,務存約已,省去 遊費,百姓安堵,境內晏然。先是,夏口常為兵衝,露骸 積骨于黃鶴樓下,秀祭而埋之。一夜夢數百人拜謝 而去。」

《王志傳》:「志歷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家世居建康 禁中里馬蕃巷,父僧虔以來,門風多寬恕,志尤惇厚, 所歷職不以罪咎劾人。門下客嘗盜脫志車。」請幫助識別此字。《賣之 志》知而不問,待之如初。賓客游其門者,專覆其過而 稱其善。兄弟子姪皆篤實謙和,時人號「馬蕃諸王為 長者。」

《隋書伊婁謙傳》,周武帝將伐齊,因使謙與小司寇拓 拔偉聘齊觀釁,帝尋發兵。齊王知之,令其僕射陽休 之責謙曰:「『貴朝盛夏徵兵,馬首何向』?謙答曰:『僕憑式 之始,未聞興師。設復西增白帝之城,東益巴丘之戍, 人情恆理,豈足怪哉』!」謙參軍高遵以情輸於齊,遂拘 留謙不遣。帝克并州,召謙勞之曰:「朕之舉兵,本俟卿 還,不圖高遵中為叛逆,乖朕宿心,遵之罪也。」執遵付 謙,任令報復。謙頓首請赦之。帝曰:「卿可聚眾唾面,令 知愧也。」謙跪曰:「以遵之罪,又非唾面之責。」帝善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