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2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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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 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 而易操,事小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 儀表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佚。至 於大道之要,去健羨,黜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 則竭,形大勞則敝。神形蚤衰,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 也。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曰 「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 以為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夫儒者 以《六經》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 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 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上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 茨不剪,棌椽不斲,飯土簋,歠土刑,糲粱之食,藜藿之 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 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率,故天下共。若此,則尊 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 也。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 長,雖百家不能廢也。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壹斷 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 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 相踰越,雖百家不能改也。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 反其意,剸決於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 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道家無為, 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 以因循為用,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 物先後,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 度,因物興舍。故曰「聖人不巧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 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 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款。款言不聽,姦迺 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迺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 迺合大道。混混冥冥,光燿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 者神也,所託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 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合,故聖人重之。 由此觀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具,不先定其神形, 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 民,有子曰遷,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 《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几疑,浮沅、 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夫子遺風,鄉射鄒嶧, 阸困蕃、薛、彭城,過梁楚以歸。於是遷仕為郎中,奉使 西征巴蜀以南,略卭筰、昆明,還報命。是歲,天子始建 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發憤且 卒。而子遷適反,見父於河雒之間。太史公執遷手而 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嘗顯功名虞夏,典 天官,事後世中棄絕於予乎?女復為太史,則續吾祖 矣。今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而予不得從行,是命 也夫,命也夫!予死,爾必為太史,為太史毋忘吾所欲 論著矣。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揚名 於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也。夫天下稱周公,言其 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風,達大王、王季思慮,爰 及公劉,以尊后稷也。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 修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自獲麟 以來四百有餘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 內壹統,明主賢君忠臣義士,予為太史而不論載廢 「天下之文,予甚懼焉,爾其念哉!」遷俯首流涕曰:「小子 不敏,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不敢闕。」卒三歲而遷為 太史令,紬《史記》石室金鐀之書。五年而當太初元年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歷始改,建於明堂,諸神受 記。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 孔子至于今五百歲,有能紹而明之,正《易》傳,繼《春秋》, 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 焉?」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為何作《春秋》哉?」太史公曰: 「余聞之董生,周道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 壅之。孔子知時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 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 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 切著明也。《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經紀,別 嫌疑,明是非,定猶與,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 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陰陽、四 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綱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 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谿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 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辯是非,故長 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 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 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 《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 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 「差以毫釐,謬以千里。」故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朝一夕 之故,其漸久矣。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 不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