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3 (1700-1725).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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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蜀,度逆海東。權乃緣間,割據三江。明明上帝,臨下 有赫。乃宣皇威,致天之辟。奮武遼隧,罪人斯獲。撫定 朝鮮,奄征韓貊。文既應期,席卷梁益。元憝委命,九夷 重譯。卭冉、哀牢,是焉底績。我皇之登,二國既平。靡適 不懷,以育群生。吳乃負固,放命南冥。聲教未暨,弗及 王靈。皇震其威,赫如雷霆。截彼江沔,荊舒以清。邈」矣 聖皇,參乾兩離。陶化以正,取亂以奇。耀武六旬,輿徒 不疲。飲至數實,干旄無虧。洋洋四海,率禮和樂。穆穆 宮廟,歌雍詠鑠。光天之下,莫非帝略。窮髮反景,承正 受朔。龍馬騤騤,風於華陽。弓矢櫜服,干戈戢藏。嚴嚴 南金,業業餘皇。雄劍班朝,造舟為梁。聖明有造,實代 天工。天地不違,黎元時邕。三務斯「協,用底厥庸,既遠 其跡,將明其蹤。喬山惟嶽,望帝之封,猗歟聖帝,胡不 封哉!」以母憂解職。久之,召補尚書郎。將作大匠陳勰 掘地得古尺,尚書奏今尺長於古尺,宜以古為正。潘 岳以為習用已久,不宜復改。虞駮曰:「昔聖人有以見 天下之賾而擬其形容,象物制器,以存時用。故參天 兩地,以正筭數之紀;依律計分,以定長短之度。」其作 之也有則,故用之也有徵。考步兩儀,則天地無所隱 其情;準正三辰,則懸象無所容其謬;施之金石,則音 韻和諧;措之規矩,則器用合宜;一本不差,而萬物皆 正;及其差也,事皆反是。今尺長於古尺,幾於半寸,樂 府用之,律呂不合;史官用之,歷象失占;醫署用之,孔 穴「乖錯。」此三者,度量之所由生,得失之所取徵,皆絓 閡而不得通,故宜改今而從古也。唐虞之制,同律度 量衡,仲尼之訓,謹權審度。今兩尺並用,不可謂之同; 知失而行,不可謂之謹。不同不謹,是謂謬法,非所以 軌物垂則,示人之極。凡物有多而易改,亦有少而難 變,亦有改而致煩,有變而之簡。度量是「人所常用,而 長短非人所戀惜,是多而易改者也。正失於得,反邪 於正,一時之變,永世無二,是變而之簡者也。憲章成 式,不失舊物,季末苟合之制,異端雜亂之用,當以時 釐改,貞夫一者也。臣以為宜如所奏。」又表論封禪,見 《禮志》。虞以漢末喪亂,譜傳多亡失,雖其子孫不能言 其先祖。撰《族姓昭穆》十卷,上疏進之。以為足以備物 致用,廣多聞之益以定品違法,為司徒所劾,詔原之。 時太廟初建,詔普增位一等,後以主者承詔失旨改 除。之虞上表曰:「臣聞昔之聖明,不愛千乘之國,而惜 桐葉之信,所以重至尊之命,而達於萬國之誠也。前 乙巳赦書,遠稱先帝遺惠餘澤,普增位一等,以酬四 海欣戴之心,驛書班下,被於遠近,莫不鳥騰魚躍,喜 蒙德澤。今一旦更以主者思文,不審,收既往之詔,奪 已澍之施,臣之愚心,竊以為不可。」詔從之。元康中,遷 吳王友。時荀顗撰《新禮》,使虞討論得失而後施行。元 皇后崩,杜預奏:「諒闇之制,乃自上古,是以高宗無服 喪之文,而唯文稱不言。漢文限三十六日。魏氏以降, 既虞為節,皇太子與國為體,理宜釋服,卒哭便除。」虞 答預《書》曰:「唐稱遏密,殷云諒闇,各舉事以為名,非既 葬有殊。降周室以來,謂之喪服,喪服者以服表喪。今 帝者一日萬機,太子監撫之重,以宜奪禮,葬訖除服。 變制通理,垂典將來,何必附之於古,使老儒致爭哉!」 皇太孫尚薨,有司奏御服齊衰期,詔令博士議。虞曰: 「太子生,舉以成人之禮,則殤理除矣。太孫亦體君傳 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從之。虞又議玉輅兩社, 事見《輿服志》。後歷祕書監,衛尉卿。從惠帝幸長安。及 東軍來迎,百官奔散,遂流離鄠、杜之間,轉入南山中, 糧絕飢甚,拾橡實而食之。後得還洛,歷光祿勳、太常 卿。時懷帝親郊,自元康以來,不親郊祀,禮儀弛廢。虞 考正舊典,法物粲然。及洛京荒亂,盜竊從橫,人飢相 食。虞素清貧,遂以餒卒。虞撰《文章志》四卷,注解《三輔 決錄》。又撰《古文章類聚》,區分為三十卷,名曰《流別集》。 各為之論,辭理愜當,為世所重。虞善觀元象,嘗謂友 人曰:「今天下方亂,避難之國,其唯涼土乎!」性愛士,人, 有表薦者,恆為其辭。東平太叔廣樞機清辯,廣談,虞 不能對,虞筆,廣不能答,更相嗤笑,紛然於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