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3 (1700-1725).djvu/72

此页尚未校对

夫成業者係於所為,不係所藉;立功者言其所濟,不 言所起。是故漢高稟命於懷王,劉氏乘斃於亡秦。超 二偽以遠嗣,不論近而計功,考五德於帝典,不疑道 於力政,季無承楚之號,漢有繼周之業,取之既美,而 己德亦重故也。凡天下事有可借喻於古以曉於今, 定之往昔而足為來證者,當《陽秋》之時,吳楚二國皆 僭號之王也。若使楚莊推鄢郢以尊有德,闔閭舉三 江以奉命世,命世之君,有德之主或藉之以應天,或 撫之而光宅。彼必自係於周室,不推吳楚以為代,明 矣。況積勳累功,靜亂寧眾,數之所錄,眾之所與,不資 於燕噲之授,不賴於因藉之力,長轡廟堂,吳蜀兩斃, 運奇二紀而平定天下,服魏武之所不能臣,蕩累葉 之所不能除者哉!自漢末鼎沸,五六十年,吳、魏犯順 而強,蜀人杖正而弱,三家不能相一,萬姓曠而「無主。」 夫有定天下之大功,為天下之所推,孰如見推於闇 人,受尊於微弱?配天而為帝,方駕於三代,豈比俛首 於曹氏,側足於不正,即情而恆實,取之而無慚,何與 詭事而託偽,開亂於將來者乎?是故故舊之恩,可封 魏後,三恪之數,不宜見列。以晉承漢,功實顯然,正名 當事,情體亦厭,又何為虛尊不「正之魏,而虧我道於 大通哉!」昔周人詠祖宗之德,追述翦商之功,仲尼明 大孝之道,高稱配天之義。然后稷勤於所職,聿來未 以翦商異於司馬氏仕乎曹族,三祖之寓於魏世矣。 且夫魏自君之道不正,則三祖臣魏之義未盡。義未 盡故假塗以運高略,道不正故君臣之節有殊。然則 弘道不以輔魏,「而無逆取之嫌,高拱不勞汗馬,而有 靜亂之功」者,蓋勳足以王四海,義可以登天位,雖我 德慚於有周,而彼道異於殷商故也。今子不疑共工 之不得列於帝王,不嫌漢之係周而不係秦,何至於 一魏猶疑滯而不化哉!夫欲尊其君而不知推之於 堯舜之道,欲重其國而反厝之於不勝之地,豈君子 之高義。若猶未悟,請於是止矣。

子辟強,才學有父風,位至驃騎從事中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