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4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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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侍,聘齊。寄辭老疾不行,除國子博士。頃之,又表求 解職歸鄉里。文帝優旨報答,許其東還,仍除東揚州 別駕。寄又以疾辭。高宗即位,徵授揚州治中及尚書 左丞,並不就。乃除東中郎建安王諮議,加戎昭將軍。 又辭以疾,不任旦夕陪列。王於是特令停王府公事, 其有疑議,就以決之,但朔望牋修而已。太建八年,加 大中大夫,將軍如故。十一年,卒,時年七十。寄少篤行, 造次必於仁厚,雖僮豎未嘗加以聲色。至於臨危執 節,則辭氣凜然,白刃不憚也。自流寓南土,與兄荔隔 絕,因感氣病。每得荔書,氣輒奔劇,危殆者數矣。前後 所居官,未嘗至。秩滿纔期年數月,便自求解。退常曰: 「知足不辱,吾知足矣。」及謝病私庭,每諸王為州將,下 車必造門致禮,命釋鞭板,以几杖侍坐。常出遊近寺, 閭里傳相告語,老幼羅列,望拜道左。或言「誓為約者, 但指寄便不欺。」其至行所感如此。所製文筆,遭亂多 不存。

馬樞

按《陳書》本傳,「樞字要理,扶風郿人也。祖靈慶,齊竟陵 王錄事參軍。樞數歲而父母俱喪,為其姑所養。六歲 能誦《孝經》《論語》《老子》。及長,博極經史,尤善佛經及《周 易》《老子》義。梁邵陵王綸為南徐州刺史,素聞其名,引 為學士。綸時自講《大品經》,令樞講《維摩》《老子》《周易》。同 日發題,道俗聽者二千人。王欲極觀優劣,乃謂眾曰: 『與馬學士論義,必使屈伏,不得空立主客』。」於是數家 學者各起問端,樞乃依次剖判,開其宗旨,然後枝分 流別,轉變無窮,論者拱默聽受而已。綸甚嘉之,將引 薦於朝廷,尋遇侯景之亂,綸舉兵援臺,乃留書二萬 卷以付樞。樞肆志尋覽,殆將周遍,乃喟然嘆曰:「吾聞 貴爵位者,以巢、由為桎梏;愛山林者,以伊呂為管庫, 束名實則芻芥柱下之言,翫清虛則糠秕席上之說, 稽之篤論,亦各從其好也。然支父有讓王之介,嚴子 有傲帝之規,千載美談,所不廢也。比求志之士,望塗 而息,豈天之不惠高尚,何山林之無聞甚乎?」乃隱于 茅山,有終焉之志。天嘉元年,文帝徵為度支尚書,辭 不應命。時樞親故並居京口,每秋冬之際,時往遊焉。 及鄱陽王為南徐州刺史,欽其高尚,鄙不能致,乃卑 辭厚意,令使者邀之。前後數反,樞固辭以疾。門人或 進曰:「鄱陽王待以師友,非關爵位,市朝之間,何妨靜 默?」樞不得已乃行。王別築室以處之,樞惡其崇麗,乃 於竹林間自營茨茅而居焉。每王公餽餉,辭不獲已 者,率十分受一。樞少屬亂離,每所居之處,盜賊不入, 依託者常數百家。目精洞黃,能視闇中物。常有白燕 一雙,巢其庭樹,馴狎簷廡,時集几案,春來秋去,幾三 十年。太建十三年卒,時年六十。撰《道覺論》二十卷行 於世。

沈炯

按《陳書》本傳:「沈炯,字禮明,吳興武康人也。祖瑀,梁尋 陽太守。父續,王府記室參軍。炯少有雋才,為當時所 重。釋褐王國常侍,遷為尚書左民侍郎,出為吳令。侯 景之難,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京師,以炯監郡。京城 陷,景將宋子仙據吳興,遣使召炯,委以書記之任。炯 固辭以疾,子仙怒,命斬之。炯解衣將就戮,礙於路間」 桑樹,乃更牽往他所,或遽救之,僅而獲免。子仙愛其 才,終逼之令掌書記。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僧辯素 聞其名,於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鐵錢十萬。自是羽 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於 江陵勸進,僧辯令炯製表,其文甚工,當時莫有逮者。 高祖南下,與僧辯會於白茅灣,登壇設盟,炯為其文。 及侯景東奔,至吳郡,獲炯妻虞氏、子行簡,並殺之,炯 弟攜其母迯而獲免。侯景平,梁元帝愍其妻子嬰戮, 特封原鄉縣侯,邑五百戶。僧辯為司徒,以炯為從事 中郎。梁元帝徵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荊州 陷,為西魏所虜,魏人甚禮之,授炯儀同三司。炯以母 老在東,恆思歸國,恐魏人愛其文才而留之,恆閉門 卻掃,無所交遊。時有文章,隨即棄毀,不令流布。嘗獨 行,經漢武通天臺,為表奏之,陳己思歸之意。其辭曰: 「臣聞喬山雖掩,鼎湖之靈可祠;有魯既荒,大庭之跡 無泯。伏惟陛下,降德猗蘭,纂靈豐谷,漢道既登,神仙 可望。射之罘於海浦,禮日觀而稱功;橫中流於汾河, 指柏梁而高宴,何其樂也,豈不然歟!既而運屬上仙, 道窮晏駕,甲帳珠簾,一朝零落;茂陵玉碗,宛出人間。 陵雲故基,共原田而膴膴;別風餘趾,對陵阜而茫茫。 羈旅縲臣,能不落淚!昔承明既厭,嚴助東歸;駟馬可 乘,長卿西返。恭聞故實,竊有愚心。黍稷非馨,敢忘徼 福。」奏訖,其夜,炯夢見有宮禁之所,兵衛甚「嚴,炯便以 情事陳訴,聞有人言,甚不惜放卿還,幾時可至,少日, 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紹泰二年,至都,除司農卿,遷 御史中丞。高祖受禪,加通直散騎常侍,中丞如故。以 母老,表請歸養,詔不許。文帝嗣位,又表曰:「臣嬰生不 幸,弱冠而孤,母子零丁,兄弟相長。謹身為養,仕不擇 官,宦成梁朝,命存亂世,冒危履險,自死輕生,妻息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