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5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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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名,忠佞異名而同理。求之於同,則得其所以異;尋 之於異,則失其所以同。出處同異之間,交換忠佞之 境,豈是曒然易明哉?或有託佞以成忠,或有假忠以 飾佞。如楚子綦後事顯忠,初非佞也。」閭曰:「子綦諫楚, 初雖隨述,終致忠言,此適欲幾諫,非為佞也。子綦若 不設初權,後忠無由得顯。」高祖善閭對。閭後上表曰: 「臣聞為國之道,其要有五:一曰文德,二曰武功,三曰 法度,四曰防固,五曰刑賞。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 來之;荒狡放命,則播武功以威之;民未知戰,則制法 度以齊之」;暴敵輕侵,則設防固以禦之;臨事制勝,則 明刑賞以勸之;用能闢國寧方,征伐四剋。北狄悍愚, 同於禽獸,所長者野戰,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 奪其所長,則雖眾不能成患,雖來不能內逼。又「狄散 居野澤,隨逐水草,戰則與家產並至,奔則與畜牧俱 逃,不齎資糧而飲食足。是以古人伐北方,攘其」侵掠 而已。歷代為邊患者,良以倏忽無常故也。六鎮勢分, 倍眾不鬥,互相圍逼,難以制之。昔周命南仲,城彼朔 方;趙靈、秦始,長城是築;漢之孝武,踵其前事。此四代 之君,皆帝王之雄傑,所以同此役者,非智術之不長, 兵眾之不足,乃防狄之要事,其理宜然故也。《易》稱:「天 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長城 之謂歟?今宜依故,於六鎮之北,築長城以禦北虜,雖 有暫勞之勤,乃有永逸之益。如其一成,惠及百世。即 於要害,往往開門,造小城於其側,因地卻敵,多置弓 弩。《狄來》有城可守,有兵可捍。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 盡則走,終必懲艾。宜發近州武勇四萬人,及京師二 萬人,合六萬人為武士。於苑內立征北大將軍府,選 忠勇有志幹者以充其選。下置官屬,分為三軍,二萬 人專習弓射,二萬人專習戈楯,二萬人專習騎槊。修 立戰場,十日一習。採諸葛亮「八陣」之法,為平地禦寇 之方。使其解兵革之宜,識旌旗之節,器械精堅,必堪 禦寇。使將有定,兵兵有常,主上下相信,晝夜如一。七 月,發六部兵六萬人,各備戎作之具,敕臺北諸屯倉 庫,隨近作米,俱送北鎮。至八月,征北部率所領與六 鎮之兵,直至磧南,揚威漠北。狄若來拒,與之決戰。若 其不來,然後散分其地,以築長城。計六鎮東西不過 千里,若一夫一月之功,當三步之地三百人三里三 千人,三十里三萬人,三百里則千里「之地,強弱相兼, 計十萬人,一月必就運糧,一月不足為多,人懷永逸, 勞而無怨。計築長城,其利有五:罷遊防之苦,其利一 也;北部放牧,無抄掠之患,其利二也;登城觀敵,以逸 待勞,其利三也;省境防之虞,息無時之備,其利四也; 歲常遊運,永得不匱,其利五也」;又任將之道,特須委 信,遣之以禮,恕之以「情,閫外之事,有利輒決。赦其小 過,要其大功,足其兵力,資其給用,君臣相體,若身之 使臂。然後忠勇可立,制勝可果。是以忠臣盡其心,征 將竭其力,雖三敗而踰榮,雖三背而彌寵。」詔曰:「覽表, 具卿安邊之策,比當與卿面論一二。」高祖又引見群 臣,議伐蠕蠕。帝曰:「蠕蠕前後再擾朔邊,近有投化人 云敕勒渠帥興兵叛之,蠕蠕王身率徒眾,追至西漠。 今為應乘弊致討,為應休兵息民。」左僕射穆亮對曰: 「自古以來,有國有家,莫不以戎為首。蠕蠕子孫,襲其 凶業,頻為寇擾,為惡不悛,自相違叛。如臣愚見,宜興 軍討之,雖不頓除巢穴,且以挫其醜勢。」閭曰:「昔漢時 天下一統,故得窮追北狄。今南有吳寇,不宜懸軍深 入。」高祖曰:「先朝屢興征伐者,以有未賓之虜。朕承太 平之基,何為搖動兵革。夫兵者凶器,聖王不得已而 用之,便可停也。」高祖又曰:「今欲遣蠕蠕使還,應有書 問以不?群臣以為宜有。」乃詔閭為書。於時蠕蠕國有 喪,而書不敘凶事。高祖曰:「卿為中書監,職典文詞,所 造旨書,不論彼之凶事。若知而不作,罪在灼然。若情 思不至,應謝所任。」閭對曰:「昔蠕蠕主敦崇和親,其子 不遵父志,屢犯邊境。如臣愚見,謂不宜弔。」高祖曰:「敬 其父則子悅,敬其君則臣悅。卿云不合弔慰,是何言 歟?」閭遂引愆,免冠謝罪。高祖謂閭曰:「蠕蠕使牟提,小 心恭慎,甚有使人之禮,同行疾其敦厚,每至陵辱,恐 其還北,必被謗誣。昔劉準使殷靈誕,每禁下人不為 非禮之事,及其還國,果被譖愬,以致極刑。今為旨書, 可明牟提忠於其國,使蠕蠕主知之。」是年冬至,高祖 文明太后大饗群官,高祖親舞於太后前,群臣皆舞。 高祖乃歌,仍率群臣再拜上壽。閭進曰:「臣聞大夫行 孝,行合一家;諸侯行孝,聲著一國;天子行孝,德被四 海。今陛下聖性自天,敦行孝道,稱觴上壽,靈應無差。 臣等不勝慶踴,謹上千萬歲壽。」高祖大悅,賜群臣帛, 人三十匹。又議政於皇信堂。高祖曰:「百揆多途,萬機 事猥,未周之闕,卿等宜有所陳。」閭對曰:「臣伏思太皇 太后《十八條》之令,及仰尋聖朝所行,事周於百揆,理 兼於庶務。孔子至聖三年,有成子產治鄭,歷載乃就。 今聖化方宣,風政驟改,行之積久,自然致治,理之必 明,不患事闕。又為政之道,終始若一,民可使由之,不 可使知之,政令既宣,若有不合於民者,因民之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