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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復。所著有《洮湖集》。」

江漢

按《浙江通志》:「漢字朝宗,常山人。博學能文,尤長歌行, 卓犖不羈。倅密州時,秦檜為郡博士,掌牋表,漢每指 摘竄定。後高宗欲用之,適檜相,以祠祿遣歸。」

許衍

按《福建通志》:「許衍,同安人。紹興二年,以太學生伏闕 上書言事,士論韙之。明年,上舍登第,嘗進《本論》二十 篇,言四民利害。子伯詡,以蔭入官,知仙遊縣,多惠政, 有《便民錄》數十條。仕通判福州。」

熊克

按《宋史文苑傳》:「克字子復,建寧建陽人,御史大夫博 之後。將生,有翠羽雀翔臥內,克幼而翹秀。既長,好學, 善屬文,郡博士胡憲器之曰:『子學老於年,他日當以 文章顯』。紹興中進士第,知紹興府諸暨縣。越帥課賦 頗急,諸邑率督趣以應,克曰:『寧吾獲罪,不忍困吾民』。 他日,府遣幕僚閱視,有亡,時方不雨,克對之泣曰:『此 催租時耶』!」部使者芮燀行縣至其境,謂克曰:「曩知子 文墨而已,今乃見古循吏。」為表薦之。入為提轄文思 院。嘗以文獻曾覿,覿持白于孝宗,喜之,內出御筆,除 直學士院。宰相趙雄甚異之,因奏曰:「翰院清選,熊克 小臣,不由論薦而得,無以服眾論。請自朝廷召試,然 後用之。」上曰:「善。」乃以為校書郎,累遷學士院權直。上 御選德殿,召諭曰:「卿制誥甚工,且有體,自此燕閒可 論治道。」克自以見知於上,數有論奏。嘗言:「金人雖講 和,而不能保於他日。今宜以和為守,以守為攻,當和 好之時,為備守之計,彼不能禁,吾不為也。邊備既實, 金人萬一猖獗,必不得志於我,退而乘我,曲不在我 矣。且今日之守,莫重淮東。金犯淮西,負糧自隨,其勢 必難;若犯淮東,清河糧船直下易耳。然則守淮之策, 以墾田修堰教民兵為先;援淮東之策,莫若即江陰 建水軍,緩急可相應。然驟立一軍,慮敵生疑,當託以 海道商賈之衝,多敓攘,置一巡檢警督之,自此歲增 兵,不出十年,隱然一軍矣。中興之際,不患兵不可用, 而患將權難收。今日之弊,不患將不可馭,而患軍情 易動。往時諸大將拊士卒如家人,自罷諸將兵權,御 前主帥更徙不常,凡軍中莞榷之利,所以養士卒者, 今皆轉而為包苴矣,又脧其餘以佐之,得無怨乎?宜 嚴戒將帥,毋縱掊削。」帝嘉其有志。召草《明堂赦書》。克 言:二浙荐饑,蝗且起,赦文不宜飾詞。帝嘉其識體。除 起居郎兼直學士院。以言者出知台州,奉祠。克博聞 強記,自少至老,著述外無他嗜。尤淹習宋朝典故,有 問者酬對如響。家素儉約,雖貴不改。舊所居卑陋,門 不容轍,雖部使者、郡守至,必降車乃入。嘗愛臨川童 子王克勤之才,將妻以女而乏資遣,會草制,獲賜金, 遂以歸之,人稱其清介。卒,年七十三。

洪邁

按《宋史洪皓傳》:「邁字景盧,皓季子也。幼讀書,日數千 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旁行, 靡不涉獵。從二兄試博學宏詞科,邁獨被黜。紹興十 五年,始中第,授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入為敕令所 刪定官。皓忤秦檜投閒,檜憾未已。御史汪勃論邁,知 其父不靖之謀,遂出添差教授福州,累遷吏部郎兼」 禮部。上居顯仁皇后喪,當孟饗,禮官未知所從,邁請 遣宰相分祭,奏可。除樞密檢詳文字。建議令民入粟 贖罪,以紓國用。又請嚴法駕出入之儀。三十一年,議 欽宗諡,邁曰:「淵聖,北狩不返,臣民悲痛,當如楚人立 懷王之義,號懷宗,以係復讎之意。」不用。吳璘病篤,朝 論欲徙吳拱代之。邁曰:「吳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 有以新民觀聽,毋使尾大不掉。」知樞密院事葉義問 出視師,奏以邁參議軍事。至鎮江,聞瓜州官軍與金 人相持,遑遽失措。會建康走驛告急,義問遽欲還,邁 力止之曰:「今退師,無益京口勝敗之數,而金陵聞返 斾,人心動搖,不可。」遷左司員外郎。三十二年春,金主 褒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邁為接伴使, 知閤門張掄副之。上謂執政曰:「向日講和,本為梓宮、 太后,雖屈己卑辭,有所不憚。今兩國之盟已絕,名稱 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準,朝見之儀,歲幣之數,所宜 先定。」及邁、掄入辭,上又曰:「朕料此事終歸於和,欲首 議名分,而土地次之。」邁於是奏更接伴禮數凡十有 四事:自渡江以來,屈己含忍多過禮,至是一切殺之, 用敵國體,凡遠迎及引接金銀等皆罷。既而高忠建 有貴臣禮及取新復州郡之議,邁以聞,且奏言:「土疆 實利不可與,禮際虛名不足惜。」禮部侍郎黃中聞之, 亟奏曰:「名定實隨,百世不易,不可謂虛;土疆得失,一 彼一此,不可謂實。」兵部侍郎陳俊卿亦謂先正名分, 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幣亦可損矣。進起居舍人。時 議遣使報金國聘。三月丁巳,詔侍從、臺諫各舉可備 使命者一人。初,邁之接伴也,既持舊禮折伏金使,至 是慨然請行。於是假翰林學士充賀登位使,欲令金 稱兄弟敵國而歸河南地。夏四月戊子,邁辭,行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