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8 (1700-1725).djvu/27

此页尚未校对

脅從乎!既非朝命,脫一郡不從,為變不細。」弼悟而止。 方是時,杜衍等相繼以黨議罷去,修慨然上疏曰:「杜 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 聞其有可罷之罪。自古小人,讒害忠賢,其說不遠,欲 廣陷良善,不過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必須誣以顓 權。其故何也?去一善人而眾善人尚在,則未為小人 之利;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為一一求瑕;唯指以 為黨,則可一時盡逐。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 信任,則難以他「事動搖。唯有顓權是上之所惡,必須 此說,方可傾之。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臣不用,敵國 之福也。今此四人一旦罷去,而使群邪相賀於內,四 夷相賀於外,臣為朝廷惜之。」於是邪黨益忌修,因其 孤甥張氏獄傅致以罪,左遷知制誥、知滁州。居二年, 徙揚州、潁州。復學士,留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召判 流內銓,時在外十二年矣。帝見其髮白,問勞甚至。小 人畏修復用,有詐為修奏乞澄汰內侍為姦利者,其 群皆怨怒,譖之,出知同州,帝納吳充言而止。遷翰林 學士,俾修《唐書》奉使契丹,其主命貴臣四人押宴,曰: 「此非常制,以卿名重故爾。」知嘉祐二年貢舉,時士子 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凡如是 者輒黜。畢事,向之囂薄者伺修出,聚譟於馬首,街邏 不能制,然場屋之習,從是遂變。加龍圖閣學士、知開 封府。承包拯威嚴之後,簡易循理,不求赫赫名,京師 亦治旬月。改群牧使。《唐書》成,拜禮部侍郎兼翰林侍 讀學士。修在翰林八年,知無不言。河決商湖,北京留 守賈昌朝欲開橫壟故道,回河使東流。有李仲昌者, 欲導入六塔河,議者莫知所從。修以為:「河水重濁,理 無不淤,下流既淤,上流必決。以近事驗之,決河非不 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復,但勢不能久耳。橫壟功大 難成,雖成將復決。六塔狹小,而以全河注之,濱、棣、德、 博必被其害。不若因水所趨,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縱 使入海,此數十年之利也。」宰相陳執中主昌朝,文彥 博主仲昌,竟為河北患。臺諫論執中過惡,而執中猶 遷延固位。修上疏以為「陛下拒忠言,庇愚相,為聖德 之累。」未幾,執中罷。狄青為樞密使,有威名,帝不豫,訛 言籍籍,修請出之於外,以保其終,遂罷知陳州。修嘗 因水災上疏曰:「陛下臨御三紀,而儲宮未建。昔漢文 帝初即位,以群臣之言即立太子,而享國長久,為漢 太宗。唐明皇惡人言,儲嗣事不肯早定,致秦王之亂, 宗社遂覆。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其後建立英宗,蓋 原於此。五年,拜樞密副使。六年,參知政事。修在兵府, 與曾公亮考天下兵數及三路屯戍多少、地理遠近, 更為圖籍,凡邊防久缺屯戍者,必加蒐補。其在政府, 與韓琦同心輔政。凡兵民、官吏、財利之要,中書所當 知者,集為總目,遇事不復求之有司。時東宮猶未定, 與韓琦等協定大議,語在《琦傳》。英宗以疾未親政,皇 太后垂簾,左右交搆,幾成嫌隙。韓琦奏事,太后泣語 之故,琦以帝疾為解,太后意不釋。修進曰:「太后事仁 宗數十年,仁德著於天下。昔溫成之寵,太后處之裕 如,今母子之間反不能容邪?」太后意稍和。修復曰:「仁 宗在位久,德澤在人,故一日晏駕,天下奉戴嗣君,無 一人敢異同者。今太后一婦人,臣等五六書生耳,非 仁宗遺意,天下誰肯聽從?」太后默然,久之而罷。修平 生與人盡言無所隱,及執政士大夫有所干請,輒面 諭可否,雖臺諫官論事,亦必以是非詰之,以是怨誹 益眾。帝將追崇濮王,命有司議,皆謂當稱皇伯,改封 大國。修引《喪服記》,以為「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降,三 年為期,而不沒父母之名,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 也。若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皆無典據。進封 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故中書之議不與眾同。」太 后出《手書》,許帝稱親,尊王為皇,王夫人為后。帝不敢 當。於是御史呂晦等請幫助識別此字。修主此議,爭論不已,皆被逐。 惟蔣之奇之說合修意,修薦為御史,眾目為姦邪,之 奇患之,則思所以自解。修婦弟薛宗孺有憾於修,造 「帷薄不根」之謗摧辱之,展轉達於中丞彭思永,思永 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修。神宗初即位,欲深護修, 訪故宮臣孫思恭,思恭為辨釋,修杜門請推治。帝使 詰思永、之奇,問所從來,辭窮,皆坐黜。修亦力求退,罷 為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明年,遷兵部尚書、 知青州,改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辭不拜,徙蔡州。修 以風節自持,既數被汙衊,年六十,即連乞謝事,帝輒 優詔弗許。及守青州,又以請止散青苗錢,為安石所。 請幫助識別此字。故求歸愈切。熙寧四年,以太子少師致仕。五年,卒, 贈太子太師,謚曰文忠。修始在滁州,號醉翁,晚更號 六一居士。天資剛勁,見義勇為,雖機穽在前,觸發之 不顧,放逐流離,至於再三,志氣自若也。方貶夷陵時, 無以自遣,因取舊案反復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 勝數,於是仰天歎曰:「『以荒遠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 知』。自爾遇事不敢忽也。」學者求見,所與言未嘗及文 章,惟談吏事。謂文章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凡歷 數郡,不見治跡,不求聲譽,寬簡而不擾,故所至民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