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3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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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不避僭易,欲兄專為此。一到廣州,與傅、蕭面議, 反覆究竟權利害,二公皆仁人君子也,必商量得成, 即願三司連銜入一文字,專牒逐州知、通,大略云:『今 年秋熟,恐米賤傷農,所以聽從民便,任納錢米。又緣 逐州米多支少,恐有腐敗積滯之憂,深慮倉專㪷級 等欲多納正色,用倖計會司屬及行人等,高估米價, 令人戶納錢倍費,只願納米,致將來納多支少,積滯 腐敗。不委逐官專切覺察,須管一依見在市賣中價, 不得輒有絲毫加抬,仍具結罪保明申上。如牒來到 日已曾高估者,許改正裁減,務令便民訖申。其高估 干繫人並與免罪。如經逐官保明後,卻察探得知,依 舊高抬大估,比見賣直價有加分文,致人戶不願納 錢,將來積滯官米,即官吏並須勘奏,乞行朝典。若蒙 採用,芻蕘一路,生靈受賜也』。」《恃眷知》如此率易,死罪! 死罪!此事切勿令人知,出不肖之言也。切告!切告!

《熙寧手詔記》
前人

「楊繪累奏罷諫職,兼求外補,及乞明加黜責,蓋繪未 深究朕意。繪疏跡遠人,立朝寡識,不畏強禦,知無不 為,始一見之,便知其忠直可信,故翌日即擢置言職, 知任亦甚篤矣。今日降命,蓋謂難與曾公亮兩立於 輕重之間,故當且避之。卿可喻朕此意,令早承命,或 示朕此札,亦不妨。」熙寧元年,故翰林學士楊繪以知 「制誥知諫院,上疏論故相曾公亮事,先帝直其言,然 未欲遽行也」,故除公兼侍讀。公力辭不已,乃以手詔 賜今龍圖閣學士滕公元發,使以手詔賜公,公卒不 受命,而詔遂藏於家。是歲四月,復除公知諫院,以母 憂去官。其後二十年,公沒於杭州,喪過京師,其子久 中以手詔相示,且請記之。謹按先帝臨御之初,公與 滕公皆蒙國士之知,凡所以開心見誠,相期於度外 者,類皆如此。未究其用,為小人所誣,故困於外十有 餘年。先帝謹於用法,故未即起,公然知之,未少衰也。 使先帝尚在,公豈流落而不用終身者哉?

《謝依所乞仍舊直寶文閣及賜詔書獎諭表》

朱子

臣熹言:「臣昨具狀辭免新除祕閣修撰恩命,近準尚 書省劄子,奉聖旨依所乞仍舊直寶文閣,仍賜臣詔 書一道,特加獎諭者。白記上聞,幸曲全於愚守;璽封 下逮,庸特示於異恩。祗服以還,戰兢無已。」中謝伏念 臣學雖違俗,意敢近名。徒以迂疏,蚤絕榮途之望;乃 遭神聖,晚深國士之知。中少效於驅馳,竟靡聞於報 稱。及奉金華之召,寧忘丹扆之忠。顧惟「塵腐之淺聞, 莫副緝熙之隆指。逮復退閒之秩,仍升論譔之華。寵 雖荷於殊常,義終慚於非據。故上聖方臨於宸極,而 微臣屢觸於天威。自度孤危,豈勝靡滅。敢意出」綸之 渥,有嘉陳義之明。幸引分之少安,愧叨榮之愈甚。茲 蓋伏遇皇帝陛下,重明必照,大度并容。謂臣粗業《詩》 書,諒亦有聞於古義;憐臣稍知廉恥,欲其無負於初 心。特屈憲章,過形褒勸。臣敢不服膺至教,邁跡前修。 不忮不求,何止終身之誦;是彝是訓,庶幾有極之歸。 臣無任。

《書偽詔後》
前人

熹聞之長老,建炎南渡之初,車駕已幸錢塘,而留張 忠獻公於平江,以為後鎮。時故兵部侍郎湯公實為 守將,一日,聞有赦令當至,心獨疑之,亟走以白張公, 公曰:「姑遣吏屬知書解事者馳往發視,有故則緩驛 騎之行,而先取以歸,則事可議矣。」湯公然之,則遣州 學教授某官往視而歸,乃明受偽詔也。則又以告曰: 「是則其可宣乎?」張公曰:「不然。事已至此,胡可匿?且卒 徒觖於望賜,吾屬先受禍矣,又何忠之能輸哉?」湯公 曰:「然則宜奈何?」張公曰:「今便發庫錢,以示行賞之意。」 乃屏偽赦,而陰取故府所藏《登極赦書》置輿中,迎登 譙門,讀而張之,即捐其階,禁無敢輒登者,而散給金 帛如常時郊賚故事則可矣。湯公行之,於是人情略 定,乃決大計。熹常恨世徒知張公復辟之功為大,而 於湯公相與謀議曲折所助之深,則少有能言之者。 今讀其家傳,又得其焚偽詔事,而以前所聞者參之, 亦足以見公之處此素定,不可誣矣。茲事尤偉,而行 狀、墓誌及其他記錄,皆略不書,何哉?柳宗元言司馬 遷記荊軻徵夏,《無且》記「留侯徵畫工。」今太史氏方將 纂輯高宗中興盛烈,以垂萬世,得無亦有取於斯乎? 紹熙甲寅正月癸亥朔旦,朝散郎、祕閣修撰、主管南 京鴻慶宮朱熹謹書。

《跋高宗皇帝賜洪忠宣公冬服手詔》

真德秀

「蘇武之還自匈奴也,論拜為典屬國,賜錢二百萬,田 宅副焉。」洪忠宣公之節,亡愧蘇武,而高宗皇帝之所 以寵錫者,有過漢庭,其褒表忠義,皆可為後世法。然 武不幸見抑於霍光,公亦不幸逢怒於檜相,武之見 抑,不過不為公卿耳。而公方違陰山之北,復貶瘴海 之南,是公之不幸視子卿為甚,而偃月之罪,又浮於 博陸也。嗚呼!思陵雲漢之章,忠宣霜日之節,將與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