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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便不可止。」尢為疏闊,蓋由史氏以藩有直諒之名, 欲委曲成其美,豈所謂直筆哉?《權德輿傳》曰:「初,鍔來 朝,貴倖多譽鍔者,上將加平章事,李」藩堅執以為不 可,德輿繼奏云云,乃止,今從之。

《老學庵筆記》:《宋白集》有《賜諸道節度觀察防團刺史 知州以下賀登極進奉詔書》云:「朕仰承先訓,纘嗣丕 基。眷命曆之有歸,想寰區之同慶。卿輟由俸祿,恭備 貢輸。遙陳稱賀之誠,知乃盡忠之節。省覽嘉歎,再三 在懷。實真廟登極時詔書也。」乃知是時貢物,皆守臣 以俸祿自備,今既以庫金為貢,而推恩則如故,可謂 「厚恩」矣。

《林下偶談》:「為文須遇佳題伸直筆,不然則文雖工不 足貴也。」今世以掌制為儒者至榮,夫不能堪其任者, 固不足為榮矣。就能堪其任,而朝廷或繆於升黜,不 必遇佳題;朝廷或牽於忌諱,不能伸直筆,則掌制乃 儒者之至辱也。開禧間,廟堂欲以水心直北門,水心 辭不能,且云:「某作一詔,當用十日半月,恐不及事。」蓋 是時國論已非水心,正慮墮此二者,故設辭耳。篔窗 初入館,史相極傾慕。未幾,意嚮不合,語人曰:「陳壽老 好一臺諫官,只太執耳。」又遣所親諭意,欲以為權直 學士院,篔窗答云:「某不能以文字與人改,不可為權 直。」史聞之不樂,篔窗遂久不遷。蓋《史》當國,凡代言者, 必進槁本史,或手自塗抹,或令館人刪改。如辛卯火 災,陳立道卓草《罪己求言詔》,有云:「朕為人子孫而不 能保守宗廟,為人父母而不能安全井邑。」儘有意味。 史惡其太直,不用再具槁復,不用三具槁復不付,出 叩之,則曰:「令敷文竄改矣。」敷文,其子宅之也,陳但飲 氣而已。所謂儒者之至辱,又不止於無佳題,枉直筆 而已。當時代言之人,「猶不自知恥」,可嘆也。

《貴耳集》自嘉定以來,百官見宰相,盡不納所業,至端 平銜袖書啟亦廢,求舉者納腳色,求闕者納闕劄而 已。文人才士,無有自見,碌碌無聞者雜進。三十年間, 詞科又罷,兩制皆不是當行。京諺云:「戾家是也。」不過 人主上臣下一啟耳,初無王言訓誥之體。如拜平章、 二相、三制,豈不有慚於東坡?如改元災異、罪己諸詔, 豈不有愧於陸贄?因讀陸放翁《南唐書》:「李主小國耳, 自有陶穀、徐鉉,錢王尚有羅隱。」不意堂堂中國,不能 得一士如小國之陶、徐,兩浙之羅隱者,良可嘆也。 餘干有王德者,僭竊九十日為王。有一士人被執,作 詔云:「兩條脛脡,馬趕不前;一部髭髯,蛇鑚不入。身坐 銀校之椅,手執銅鎚之䤪。翡翠簾前,好似漢高之祖; 鴛鴦殿上,有如秦始之皇。一應文武百官,不許著草 屨上殿。」王德就擒,此士人得以作詔免。

《玉海》:周官:「御史掌贊書。」注云:「若今《尚書》作詔文。」秦改 令為詔。漢下書有四,三曰詔書,四曰誡敕。唐貞觀末, 張昌齡召見,試息兵詔,此試詔之始也。其後學士試 批答。皇朝西掖初除試詔。紹聖試格止曰誡諭,如近 體誡諭風俗或百官之類。紹興改為詔。

尺一者,漢遺單于書,以尺一牘,辭曰:「皇帝敬問匈奴 大單于無恙。」選舉召拜書之尺一版。蕭子良《古文篆 隸文體》曰:「鶴頭書」與偃波書俱詔板所用,漢則謂之 尺一簡。

《晉詔書》以青紙紫泥。

陳制《銓選補用》,以黃紙錄名,八座通書奏可,以名帖 鶴頭板。

漢高祖二年,令立漢社稷,令諸侯子集櫟陽為衛令, 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四年,令吏為衣衾,轉送 軍士;五年,令更立韓信為楚王;八年,令吏卒從軍守 城者復終身。封芮於長沙,封亡諸於閩粵,綰之於燕, 佗之於南粵,織之於南海,皆封異姓之詔也。齊荊以 建王國,代吳以封子弟,恢王梁友,建王淮陽,燕,皆封 同姓之詔也。復田賜爵則有詔,善遇高爵則有詔,歸 尊上皇則有詔,以至賦獻立程,求賢勸駕,未習法而 犯令則赦之,秦、楚、趙、魏亡後則念之,燕吏民來歸者 爵之,賢士諸臣有功者諭告之。二年,置祝宰,有《重祠 敬祭》之詔。後四歲,詔御史令豐治枌榆社。其後制詔 御史令天下立靈星祠。相國臣何等議:「天子所服,則 受詔長樂、長沙王忠;其定著令則制詔御史,賜太子 則有書,封功臣則有誓。」

秦,少府吏在殿中主發書,謂之「尚書」,漢因之。武昭以 後稍重。張安世以善書給事尚書,簪筆事武帝數十 年。後漢始置尚書郎三十六,又主作文書起草。十月, 賜赤管大筆、隃麋墨。永寧中,陳忠謂尚書出納帝命, 為王喉舌,諸郎鮮有雅才,每為詔文,轉相求訪,且辭 多鄙固,遂薦周興為尚書郎。

嘉祐三年十二月甲辰,樞密院上《端拱以來宣敕劄 子》六十卷、《目錄》二卷,一本留中,一本藏龍圖閣。初,韓 琦為副樞,言:「嘗任河北,見祖宗所下詔令,皆契丹未 講和以前經武禦戎之事,請下本院編錄上之。」 元豐五年七月辛卯,編《中書御筆手詔》千三百四十 六事,自治平四年至熙寧十年,為三十一冊,付中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