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4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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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丹傳》:丹為大司空,會有上書言:古者以龜貝為貨, 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宜可改幣。上以問丹,丹對言 可改。章下有司議,皆以為行錢以來久,難卒變易。丹 老人,忘其前語,復從公卿議。又丹使吏書奏,吏私寫 其草,丁傅子弟聞之,使人上書告丹上封事,行道人 遍持其書。上以問將軍,中朝臣,皆對曰:「忠臣不顯諫, 大臣奏事不宜漏泄,令吏民傳寫,流聞四方。臣不密 則失身,宜下廷尉治。」事下廷尉,廷尉劾丹大不敬,事 未決。給事中博士申咸、炔欽上書言「丹經行無比,自 近世大臣若丹者少發憤懣,奏封事,不及深思遠慮, 使主簿書,漏泄之過不在丹。以此貶黜,恐不厭眾心。」 尚書劾咸欽幸得以儒官選,擢備腹心,上所折中定 疑,知丹社稷重臣,議罪處罰,國之所慎。咸欽初傳《經 義》,以為當治事以暴列,乃復上書妄稱譽丹,前後相 違,不敬。上貶咸欽秩各二等,遂策免丹。

《後漢書班彪傳》:「彪避地河西,河西大將軍竇融以為 從事,深敬待之,接以師友之道。彪乃為融畫策事漢, 總河西以拒隗囂。及融徵還京師,光武問曰:『所上章 奏,誰與參之』?融對曰:『皆從事班彪所為』。」帝雅聞彪材, 因召入見,舉司隸茂才。

《侯霸傳》:「霸明習故事,收錄遺文,條奏前世善政法度 有益於時者,皆施行之。」

《馬援傳》:「初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 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許,事遂寢。及援還,從公府求 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更具表言。帝從之,天 下賴其便。」

《東平憲王蒼傳》:「肅宗建初八年正月,蒼薨,詔告中傅 封上蒼自建武以來章奏及所作書記賦頌七言別 字歌詩,並集覽焉。」

《樊宏傳》:「宏字靡卿,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次三公。所上 便宜及言得失,輒手自書寫,毀削草本。」

《順帝紀》:「初令郡國舉孝廉,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牋奏, 乃得應選。」

《葛龔傳》註:「龔善為文奏,或有請龔奏以干人者,龔為 作之。其人寫之,忘自載其名,因并寫龔名以進之。故 時人為之語曰:『作奏雖工,宜去葛龔』。」

《任隗傳》:「隗拜司空時竇憲擊匈奴,國用勞費,隗奏議 徵憲還,前後十上,獨與司徒袁安同心畢力,持重處 正,鯁言直議,無所回隱。」

《應奉傳》:「奉子劭,字仲遠,少篤學,博覽多聞,中平六年, 拜太山太守,凡為《駮議》三十篇。」

《蔡邕傳》:「邕上封事,條宜所施行七事。詔問曰:邕經學 深奧,故密特稽問,宜披露失得,指陳政要,勿有依違, 自生疑諱。具對經術,以皂囊封上。」

《東觀漢記》:「永平七年,宋均徵為尚書令,忠正直言,數 納策謀,每駮議,未嘗不合上意。」

《三國魏志荀彧傳》註:《彧別傳》曰:「彧自為尚書令,常以 書陳事,臨薨,皆焚毀之,故奇策密謀不得盡聞也。」 《陳群傳》註:「群前後數密陳得失,每上封事,輒削其草, 時人及其子弟莫能知也。論者或譏群居位拱默。正 始中,詔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朝士乃見群諫 事,皆嘆息焉。」

《三國典略》:「王粲才既高辨,鍾繇、王朗等雖名為魏卿 相,於朝廷奏議皆閣筆,不能措手。」

《晉書何曾傳》:「嘉平中,曾為司隸校尉,撫軍校事尹模 憑寵作威,姦利盈積,朝野畏憚,莫敢言者。曾奏劾之, 朝廷稱焉。」

《羊祜傳》:「祜歷職二朝,任典樞要。嘉謀讜議,皆焚其草, 故世莫聞。」

《敬王恬傳》:恬字元愉,累遷散騎常侍,黃門郎,御史中 丞。值海西廢,簡文帝登祚,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中 堂,吹警角,恬奏劾溫大不敬,請科罪。溫視奏嘆曰:「此 兒乃敢彈我,真可畏也。」

《謝安傳》:桓溫嘗以安所作《簡文帝諡議》以示坐賓曰: 「此謝安石碎金也。」

《劉隗傳》:「南中郎將王含以族彊顯貴,驕傲自恣,一請 參佐及守長二十許人,多取非其才。隗劾奏文致甚 苦。事雖被寢,王氏深忌嫉之。」隗之彈奏,不畏彊禦,多 此類也。

《王氏類苑》:「傅元天性峻急,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 簡不寐待旦。於是貴游懾伏,臺閣生風云。」

《梁書任昉傳》:「昉雅善屬文,尤長載筆,才思無窮,當世 王公表奏,莫不請焉。昉起草即成,不加點竄。」

《徐勉傳》:「勉自小選參掌衡石,甚得士心。禁省中事,未 嘗漏洩,每有表奏,輒焚槁草。」

《齊書顧歡傳》:「歡卒,世祖詔歡諸子撰歡文議三十卷。」 《徐陵傳》:「陵為御史中丞,時安成王頊為司空,以帝弟 之尊,權傾朝野。直兵鮑僧叡假王威風,抑塞辭訟,大 臣莫敢言,陵乃奏彈之。文帝見陵服章嚴肅,若不可 犯,為斂容正坐,陵進讀奏狀。時安成王殿上侍立,仰 視文帝,流汗失色,陵遣殿中郎引王下殿,自是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