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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以為言。上曰:「『卿但進敕,朕為卿署之可乎』?普曰:『此 有司職耳,非帝王事也』。」令翰林學士講求故實。竇儀 曰:「今皇弟尹開封,同平章事,即宰相任也。」令署以賜。 普既拜相,上視如左右手,事無大小,悉咨決焉。是日, 普監修國史,命薛居正、呂餘慶參知政事以副之,不 宣制,班在宰相後,不知印,不預奏事,不押班,但奉行 制書而已。先是,宰相兼敕,皆用內制,普相止用敕,非 舊典也。

《袁彥傳》:景德四年,特詔錄其孫昭慶為借職。大中祥 符八年,昭慶上彥周朝所受告敕有二聖名諱者,特 遷殿直。

《王安石傳》:「同修起居注,辭之累日,閤門吏齎敕就付 之,拒不受,吏隨而拜之,則避于廁,吏置敕于案而去, 又追還之。」

《聞見錄》:魏公坐政事堂,以頭子勾任守忠,至,立庭下 數之曰:「汝罪當死。」責蘄州團練副使,蘄州安置。取空 頭敕填之,差使臣即日押行。其意以為少緩則中變 矣。嗚呼,魏公真宰相也。

《老學庵筆記》:「自唐至本朝,中書門下出敕,其敕字皆 平正渾厚。元豐後敕出,尚書省亦然。崇寧間,蔡京臨 平寺額,作險勁體,來長而力短。省吏始效之相誇,尚 謂之『司空敕』」,亦曰「『蔡家敕』,蓋妖言也。京敗,言者數其 朝,京退送及公主改帝姬之類,偶不及蔡家敕,故至 今敕字蔡體尚在。」

明劉三吾《宋訥墓誌》:「嘗同諸儒應制撰敕文,畀僧道 籙司領教事者十有六通,雅稱上意,超授翰林院學 士、奉議大夫。」

《見聞錄》:嘉靖十一年正月間,聖體違和,暫免朝參。該 寺題稱:「免朝日久,一應領敕、繳敕、辭見人員,若俱於 御前面奏,恐聖體於視朝之初,起數太多,未免煩勞, 欲要暫於左順門領繳」等因。奉聖旨:「是。」夏言奏云:頒 敕必於御前,所以重帝命,可以防詐傳旁出之姦;繳 敕必於御前,所以達下情,可以防遲留隱匿之弊。至 於禮該面辭面見人員,即遇免朝日期,豈不能少待 而遽然廢上下之禮,殆非臣子之心所敢安者。伏望 聖裁,重降御批,改回前命。奉聖旨:「卿說的是。敕書領 繳,見辭官員,都照舊例行。如遇雪雨風寒,暫三五日 免視朝日多准今春該寺奏准事例行,著為令。」

敕書部雜錄

《北堂書鈔》:「敕,飭也。使自警飭,不敢廢慢也。」

《楊文公談苑》:《千字文》題云:「敕員外郎散騎侍郎周興 嗣次韻。」「敕」字乃梁字,傳寫誤爾。當時帝王命令,尚未 稱敕。至唐顯慶中,始云:不經鳳閣鸞臺,不得稱敕。敕 之名始定于此。

《宋景文筆記》:「今公私文書以敕。」音賚「為《敕吏》」,既書畫有 體,不復能改。

春明《退朝錄》:或問今之敕起何時?按蔡邕《獨斷》曰:「天 子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 敕。」然自隋唐以來,除改百官,必有告敕,而從敕字。予 家有景龍年敕,其制蓋須由中書門下省,故劉禕之 云:「不經鳳閣鸞臺,何謂之敕。」唐時,政事堂在門下省, 而除擬百官,必中書令宣,侍郎奉,舍人行,進入畫敕 字,此所以為敕也。然後政事堂出牒布于外,所以云 「牒奉敕」云云也。慶曆中,予與蘇子美同在館,子美嘗 㩦其遠祖珦唐時敕數本來觀,與予家者一同,字書 不載敕字,而近世所用也。

司馬光論夜開宮門狀,「以《式律》言之,夜開宮殿門及 城門者,皆須有墨敕魚符。」

《燕翼貽謀錄》:今縣邑門樓皆曰「敕書樓。」淳化二年六 月癸未,詔曰:「近降制敕,決遣頗多,或有釐革刑名,申 明制度,多所散失,無以講求,論報,踰期有傷和氣。自 今州府監縣應所受詔敕並藏敕書樓,咸著于籍,受 代批書印紙曆子,違者論罪。」則是敕書樓,州縣皆有 之也。今州郡不聞有敕書樓矣。

《石林燕語》:「唐人初未有押字,但草書其名以為私記, 故號花書,韋陟五雲體是也。」余見唐誥書名,未見一 楷字,今人押字,或多押名,猶是此意。王荊公押石字, 初橫一畫,左引腳,中為一圈。公性急,作圈多不圓,往 往窩匾而收橫畫,又多帶過。常有密議公押「反」字者, 公知之,加意作圈。一日書楊蟠《差遣敕》,作圈復不圓, 乃以濃墨塗去。旁別作一圈。蓋欲矯言者。楊氏至今 藏此。《敕》

《容齋三筆》:法令之書,其別有四,敕令格式是也。神宗 聖訓曰:「禁于未然之謂敕,禁于已然之謂令。設于此